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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偷溜出去透气的时候遇见的。”

  小姐确实常常偷溜出府去透气,总是一会儿就回来,说是上街……八卦,她也不知道这究竟什么意思,总之,自从小姐十岁落水被救,就时常说出奇怪的词,或是做出出格的事,她们现在都已见怪不怪了。而小姐偷溜出府这种事经常发生,她们几个丫鬟婆子都没有察觉,可是……小姐今日不是都待在大书房吗?期间也没见她出大书房啊!

  “我还想去练一下剑,你们先去歇着。”喻咏歆根本不给她提出疑问的机会,占着习武的优势,转眼之间就掠过一个个丫鬟婆子,到了目的地——墙头上。

  “你怎么垂头丧气?”韩文仲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疲惫。

  “三个人选没有一个满意,母亲还以为我故意找麻烦,罚我抄写孝经、女诫。”喻咏歆可怜兮兮的伸出手,韩文仲见她的手指红肿,立刻从腰上的锦袋里取出一个小瓷瓶,打开小瓷瓶挖出一坨凝胶状的东西在手心,用另外一只手在她手指红肿处涂抹,一股清凉的感觉瞬间扩散开来。

  眼前的情景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她不自在的将手收回来。“这是什么?”

  “这是宫里的东西,因为练剑、练骑射,我的手总是红肿吓人,还长了茧,太后见了很心疼,便拿了这个给我,能够消除红肿,还能让厚茧不见了。”

  怎么听起来好像芦荟之类的护肤霜呢?算了,这不重要,她比较意外的是——“太后很疼你?”

  “我生得如此讨人喜欢,太后当然疼我。”

  这位世子爷自我感觉良好的症状非常严重,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出生不久就被封了世子,头上的光环闪闪发亮,看自己当然样样都好。

  “你好似不同意。”

  “没有……对了,还没向你道声谢谢。”她还是赶紧转移话题。

  “……我们是好朋友,干么跟我这么见外?”虽然他的行为很小人,但本意是好的,那三位公子实在不怎么样,配不上她。

  “若不是你,我也没机会见到他们的真面目,说一声谢谢是应该的,倒是谢礼,世子爷就别跟我计较了。”

  他怎么敢向她要谢礼呢?“府里已经推掉这几门亲事了吗?”

  “过几天祖父和父亲押送粮草回京,回府后母亲就会将我的意思告诉祖父,请祖父推掉这三门亲事。”

  “老宁国公会同意你推掉这三门亲事吗?”

  “祖父答应过我,我不想嫁的人,绝对不会勉强我嫁。”

  “老宁国公真的很疼你。”

  “祖父是相信我识人的眼光,绝对不会看上不像样的纨裤子弟。”她很自然的又瞥了他一眼,不是有意,而是他纨裤子弟的形象实在深植人心。

  “我是风流潇洒。”他不厌其烦的更正她错误的观念。

  “我又没说你是纨裤子弟。”

  她的眼神已经说得这么白了,还用得着说出口吗?

  他像个怨夫似的瞅着她,害她觉得自己好像亏欠他,浑身不自在。

  “那个……我全身臭死了,我要去沐浴了。”喻咏歆随即起身往下跳,两三下的工夫就不见踪影。

  “你不臭,全身都是墨香味。”他真想看她坐在书案后面写字的样子,肯定边写边嘀咕,还染了一脸的黑墨……单单想到那幅景象,他就开心的笑了,躲在暗处的两位影子近卫很苦恼,你看我、我看你,主子到底怎么了?

  当了古人,喻咏歆最难以忍受的莫过于绣花,可不管是千金小姐,还是穷苦人家的姑娘,女红不能不会。

  因为身体原主性格软弱,成天只会绣花,针线工夫了得,若她不擅女红,总是难以自圆其说。撞了脑子,可以忘记一些事,但不至于连灵巧的手都不听使唤,因此一得空,她就练习绣花,还好在另一个时代她经常帮武道馆的师兄师姊们缝缝补补,穿越来这儿五年,针线工夫也不会羞于见人。

  不过,这不代表她喜欢这玩意儿,这种东西实在太麻烦了。

  “小姐绣的荷包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乐儿没有一次看得懂喻咏歆绣的荷包。

  “这是……巨大的怪鸟。”虽然她已经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可是偶尔还是会想念那些科技产品,尤其是一直还没有机会搭乘的飞机。

  “巨大的怪鸟?”乐儿唇角一抽,小姐这只巨大的怪鸟长得确实很怪。

  “这只怪鸟很厉害,几个时辰就可以从京城飞到南方。”

  “这只怪鸟确实很厉害,可是奴婢觉得小姐更厉害,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想得出来。”这是乐儿的真心话,不过,这不是赞美,而是深感无奈。

  喻咏歆嘿嘿嘿的笑了。

  这时舞儿像一阵风似的跑进来。“小姐小姐……”

  乐儿恶狠狠一瞪,真搞不懂,小姐怎么可以容忍这个丫鬟像只野猴子般不懂规矩?她完全忘了,喻咏歆其实也跟舞儿差不多,就某方面来说,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缩了一下脖子,舞儿马上站直身子,恭敬道:“老宁国公派人请小姐去春水楼。”

  春水楼是宁国公府专门用来宴客的地方,高两层,建在湖中心。喻咏歆想当然耳的一问:“府里来了客人吗?”

  “是定远侯和定远侯小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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