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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伍丹阳看得出来她不太相信。“我娘出身将门,三岁就被外祖父带到马背上,生性栗悍,从来不懂得手下留情。”

  她明明听说伍家是书香世家,怎么会娶一个出身将门的女子?

  “你是不是觉得很疑惑,我爹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为何娶栗杆的将门女子?”见她点了点头,他笑着又道:“我爹在赴京赶考途中病倒在驿站,正好遇到当时也在驿站的外祖父,外祖父让随行的大夫帮爹治病,救了爹一命,也让爹顺利进京赴考,最后爹便娶了外祖父唯一的女儿。”

  原来如此,人家卖身葬父,伍大人卖身报恩……苏以薇甩去脑中突兀荒诞的念头,像在对小孩子训话的问:“你为何不向伍大人和伍夫人解释清楚?”

  “他们不问,我如何解释?”

  他果然是个要强的,突地,她想到之前胡麻子被抢银子又被打的事,或许,真和他一点干系也没有,想到这儿,她的声音转为柔和而低沉,“其实,这也不能怪伍大人和伍夫人,若是过去你不到处惹事,他们又怎可能问也不问就认为错在于你?你可曾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曾子之贤,与母之信,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你甚至未给过他们相信你的机会,又怎能苛责他们?”

  伍丹阳张着嘴巴半晌,别扭的道:“这么说,是我自讨苦吃吗?”

  “人总是喜欢自讨苦吃,只是,有人吃了苦,得到教训,记住了,有人转眼就抛至脑后,一辈子就老是在吃没必要的苦。

  略一顿,他微微挑起眉。“我就是那种转眼就抛至脑后的人。”

  苏以薇勾唇一笑,甜甜的道:“以后记住不就好了。”

  她香甜的笑容害他差一点闪花了眼睛,顿了一下才回道:“……是,以后一定会记住。”

  静立一旁的岑叔无声一叹,他为老爷和夫人汗颜,教了那么久,少爷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可是苏姑娘三言两语就教少爷记住了,这也意味着苏姑娘可以轻易影响少爷的心思,不知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见到伍丹阳如此受教,苏以薇更温柔了。“还疼吗?”

  “疼,不过我不怕疼,只怕闷,教我成日只能趴在床上,这简直比要我的命还痛苦。”她轻声的笑了,对一个好动的人,要他安静下来确实很痛苦,于是建议,“不妨利用这个时候看点书。”

  伍丹阳的脸色微微一变,迟疑一下,还是硬着头皮坦白部分的事实。“我自小就不擅长读书,那些东西太无趣了。”

  “你可以挑游记、地方志之类的书来看,就不会觉得太无趣了。”

  “是吗?”无论何种书对他来说都很无趣,因为绝大部分的字他都看不懂。

  “你看了就知道了,真的很有趣。”

  “……是。”

  岑叔忍不住轻咳一声,伍丹阳立即狠狠一瞪,难道要承认他不识字吗?

  岑叔的老脸一垮,马脚总有露出来的一日,少爷能够一直隐瞒得住吗?而且少爷要是想看书,慘的人是他,待会儿送走苏姑娘,他恐怕就要马上开始给少爷念游记、地方志了,而且为了不在苏姑娘面前失了面子,少爷还会教他一日念上两本书,要不,绝对不会放过他,他的命真的好苦啊!

  苏以薇可以感觉到房里的气氛变得很紧张,伍丹阳和岑叔之间有一股微妙的暗潮在波动,于是道:“生病的人应该多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不会,终于有人可以陪我说话了,我很开心。”

  “岑叔不陪你说话吗?”

  “岑叔不爱说话。”

  岑叔觉得好无辜,他是什么身分,怎能像苏姑娘一样随意与少爷闲聊?就算他不知死活扯动嘴皮子,只怕多说两句,少爷令人胆颤心惊的目光就射过来了。

  “我明日再来好了。”她知道这样不妥,可是他也怪可怜的,一整日都得窝在床上,即使可以看书打发时间,但趴着看书也很累人,若有人可以陪着闲聊,时间过得就快了。伍丹阳两眼瞬间发亮。

  “真的吗?”

  苏以薇点了点头。“明日此时我再来看伍公子。”

  他开心朗笑,让岑叔送她和满儿出去。

  过了一会儿,确定人已经送出门了,伍丹阳赶紧下床,唤来邵明,让他去大书房将游记、地方志之类的书都搬过来,待岑叔返回房间,已见几案上推着满满的书。

  岑叔惊骇的瞪大眼睛,少爷的动作会不会太快了?

  “岑叔,我们开始吧。”

  “少爷,一个时辰前,我要为你念书,你还说今日累坏了。”

  “一个时辰前累坏了,这会儿不累了,行吗?”伍丹阳粗鲁的随手拿起一本书塞进岑叔怀里。“不要再废话了,快点开始。”

  岑叔重重的叹了口气,从今日起,他要祈求老天爷让苏姑娘早早发现少爷的真面目,他就不用受这种折磨了。

  数日之前,苏以薇绝对不会想到会真心将伍丹阳视为朋友,可经过几日探病相处,她对他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他看起来虽然粗鲁蛮横,其实心思极其细腻,譬如,他竟然看出来她不喜欢掺了水果花香的茶,喜欢清茶?!她自认在他面前没有露出丝毫破绽,应天故事汇]他招待什么,她就享用什么,他怎么会发现呢?还有,他不喜欢读书,应该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人,可是当她不经意的与他聊起大周朝邸报上的消息,他却能引经据典,展现相当深入的见解。

  她必须再次承认,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今,她看伍丹阳不再是只懂拳头的莽夫,甚至觉得他很有侠义之气,也许他本来就不错,只是过去印象太差了,怎么看都不顺眼,这会儿偏见拿走了,优点就会被突显出来。在这个时代,读书考科举是最好的出路,可是在她看来,有时候书读太多了,只是把人读傻了,她其实不太欣赏那些饱读诗书的圣贤,食古不化通常是跟着这些人,总归一句话,她认为侠义之士比书呆子更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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