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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姑娘就是嫁给知府大人的庶子也不行,更别说是嫡子,最多只能当妾,可少爷对一个人好时,是绝不可能委屈这个人,而苏姑娘只怕也不是那种愿意委屈自个儿的人……岑叔摇了摇头,好像想太多了,少爷也不是第一次对一个姑娘上心。

  以前少爷对表小姐也很上心,可是有一回,表小姐因为少爷的蟋繂吓哭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丑得少爷作了一个晚上的恶梦,从此听到表小姐的名字就变脸皱眉。

  “岑叔不是告诉过我,见字如见人吗?我看得出来苏姑娘是心地纯良的好姑娘。”她明明不喜欢他,可是面对自个儿该做的事一点也不马虎,由此可知,她的心思是多么纯正。

  岑叔无法反驳,为了逼少爷练字,他不断告诉少爷见字如见人,想想少爷的字虽然歪七扭八,却也可见一股霸气,还真如同他的人。

  “苏姑娘无父无母,却能独当一面,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姑娘。”伍丹阳心知岑叔的想法,他就是不学无术,总是官家子弟,还是出生在伍家这样的百年书香世家,百年来,伍家出了三十个进士,状元榜眼探花皆有,还有人入内阁,这岂是苏姑娘这样的孤女高攀得起?“是,我记住了。”算了,何必想那么多呢?虽然苏姑娘姿色娇柔,有一股独特的气质,可是青楼那些花魁一个比一个容貌艳丽、手段了得,也没见过哪个有本事勾住少爷,相信少爷对苏姑娘的心思应该很快就会过去了。

  §第二章 当是朋友

  伍丹阳不喜欢文字,因为这些犹如一团线组合而成的东西不认识他,为此,他曾经被潮笑、被歧视,甚至为此走上习武之路。

  不过,今日他却提笔练字,练的还是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而这是他爹临摹的版本,对他来说,又比苏以薇临摹的版本更容易明白……好吧,基本上对他而言仍与天书无异,差别在于老爹的版本至少还可以让他知道如何下笔。

  岑叔看得忍不住皱眉,照理说他应该很感动,毕竟少爷很少拿笔,今日会主动提笔练字,多么难得,可是,为何是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而且他真的很想叫少爷不要练了,少爷的字真是丑得见不得人。

  “少爷不妨挑几个字练练,要不,少爷练到天黑了,只怕也记不住。”

  伍丹阳自认为很有气魄,可是说到这玩意儿,脱口而出的声音就是很没有气势。“岑叔不是常常告诉我,有志者事竟成吗?”

  “是,有志者事竟成也,只是少爷,孟子亦曰:‘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岑叔太了解他了,今日辛苦练上一个时辰,明日就会嚷着手指好像坏掉了,偏偏少爷练弓箭练到手指都僵了,也不见他皱一下眉头,有没有兴趣,差别真的很大。

  “这一次我会坚持到底,直到将字练好。”

  略一顿,岑叔很好心的提醒道:“这是非常艰难的。”

  伍丹阳不满的挑起眉。“岑叔就是瞧不起我。”

  “不敢,只是少爷向来无心在此。”

  伍丹阳还真反驳不了,一日弓箭不离手,他不累,可是执笔半个时辰,他就觉得自个儿如同笼中鸟,不行,这一次他要坚持住,他想知道练字何以成为她的习惯。

  “天下红雨了,我的宝贝儿子竟然在练字!”

  伍夫人爽朗的声音来得太突然了,伍丹阳刚刚生出来的斗志瞬间软了下来,手一歪,苦苦熬了一个时辰的字就毁了,虽然他原来的字也很慘,但好歹看得出来是字。

  “娘,难得我想练字,你为何要跑来这儿捣蛋?”伍丹阳气得咬牙切齿。

  伍夫人好无辜。“我听说你今日早早就回来了,担心你病了,就过来瞧瞧,没想到你竟在书房练字,你不知道娘有多感动啊。”

  感动?娘明明满脸狐疑,恨不得从他脸上探出什么蛛丝马迹。

  伍夫人不只是怀疑,还好奇不已,事出反常必有妖,也不知这小子玩什么把戏。

  “娘不是老叫我多读点书,每日练字一个时辰吗?!”

  伍夫人冷笑。“你何时将你娘的话放在心上?”

  伍丹阳清了清嗓子,昧着真心道:“岑叔说,即使大字不识几个,若能写出一手好字,好歹能够遮掩几分。”

  岑叔真觉得自个儿应该感动落泪,原来少爷将他的话听进去了,可是一想到许久以前的进言何以如今方起作用,他只觉得忧心忡忡。

  原来是想遮掩大字不认得几个啊,这意谓什么?伍夫人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你何时开始在意起这种事了?”

  伍丹阳张着嘴,半晌还是挤不出话来,索性任性的甩笔道:“既然娘不希望我在意这种事,我不练了。”

  这可不行!伍夫人赶紧拿起毛笔塞回他手里,完全不知道自个儿被转移注意力了。

  “娘并无此意,你要想写出一手好字,这当然是好事,只是,没想到你会在意别人知道你大字不识几个。”

  “娘和岑叔终日在耳边唠叨,不想在意也不行。”伍丹阳的脸皮真的不是普通的厚,理直气壮得教人瞧不出他有丝毫心虚。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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