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腐败





  总督和巡抚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官员,开始是非常任的,有事情才指派。但久而久之,就变成常任的了。清代的情况,大体上是巡抚管一省,总督管多省(二个或三个),只有直隶和四川例外。直隶和四川是只有总督没有巡抚的,他们也只管一个省。于是巡抚就成了省里的一把手,藩台(布政使)变成二把手,臬台(按察使)变成三把手。巡抚正二品,藩台从二品,臬台正三品,清代省里面负领导责任的官员,主要就是这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