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记谱法中最通行、最方便、使用最广、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记谱法。因为记谱中使用了工、尺等字样而得名。
现代的乐谱,是用七个唱名(加上半音共有十二个)构成的,即1(do)、2(re)、3(mi)、4(fa)、5(sol)、6(la)、7(si)。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它们之间相对的音高关系,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就能按其音高唱出来。古人显然不会这七个唱名,他们使用的是另外一些唱名,最为常见的,是宋沈括《梦溪笔谈》、陈旸《乐书》等记载的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合十个谱字(其中,“六”是“合”的高八度,“五”是“四”的高八度),实际是八声。
现在通行的工尺谱,用上、尺、工、凡、六、五、乙(低八度作一),它们大致相当于现代唱名中的1、2、3、4、5 、6、7。高八度则末笔上挑,或者左边加偏旁“亻”。
我国古谱最大的缺陷是节拍的记载不太准确,比如琴谱所记,只有音高和弹奏指法,而没有音的长度,所以还需要琴家“打谱”,即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确定每一个音的长度。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打出来的谱也不相同。工尺谱仍然存在这个问题,它只是在谱中标明了板眼的位置。比如在一板三眼的节拍中(相当于现在音乐的4/4拍),第一拍(强拍)为板,符号为“,”或“爻[留一半]”;第二拍(弱拍)为头眼,符号为“.”;第三拍(次强拍)为中眼,符号为“。”;第四拍(弱拍)为末眼,符号为“.”。但并不能很清楚地表明每一个音的长度。
工尺谱一般是竖排的,和文字一样,也是从左向右。但近年来受文字横排和五线谱、简谱都是横排的影响,也有横排的。
(以上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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