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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3年前的事,一笔生意出了点事,可能会导致赔偿。我找律师商谈对策,结论是能证明赔偿责任的证据只在我们手里,法庭支持赔偿的证据不充分,赔偿只能是当事人良心上的事。
从律师楼出来,在我要开车门时,几步远一个年轻女子向我走来,问:“请问,这是您的车吗?”“是。”我机械地回答。“很抱歉,我把您的车碰坏了。”她指给我看,车的左侧尾灯碎了。“咋搞的,刚买的新车。”我不悦。“对不起,我应该赔偿。”她一脸歉意。我随口说:“咋赔偿?”她说她身上没带多少钱,能不能明天到修车行,她付修理费。
我在考虑如何了结这件事,忽觉蹊跷,便问:“你一直都在等我?”她点点头。我心里惑然:莫不是遇上真人了,能溜脱却不溜,倒在这儿傻等着赔偿。我打量了她,年轻,不粉不饰,气质端庄文静。我对她的诚实萌生了怜香惜玉之心。我说:“算了,你也是无意的,修车的事我自己来吧,以后你也当心点。”她并没有离开,再三征求我的赔偿条件。
我心里掠过个灰暗的猜测:这女子想干啥,精神上有病?我便随口说:“就按你说的,明天下午,国贸大厦后面的修车行,我的车都在那儿修。”她说她知道那个地方,道了再见,骑上自行车走了。回到公司,我向老总说了律师调查取证后的意见,老总松了口气,说:“要不要给对方老板透点风,让他趁早死心,免得两家伤了和气。”我说:“让我再考虑考虑,过两天咱们再定。”隔了两天,我才去修车。又隔了两天,修车行黄经理给我打电话,说我修车的事把他弄糊涂了。他说,一个女人知道我在他那儿修车,问花了多少钱,留给我一个信封。放下电话,真猜不透这个女子的一再反常,我很快取回了那信封,里面是她留下的钱和一张字条。看完字条上的话,我真被感动了,说实话,这样的感动已经多少年不曾有过了。
在公司讨论是否赔偿的会上,我提出了从公司形象考虑应主动赔偿的意见,但最终还是被否决了。原因非常简单:那毕竟是20万。我感到羞愧。
我几次想拿出女教师留下的钱和字条给我的同事看,又不愿女教师的诚实被我的同事所嘲笑。我终于没能站出来向对方说明实情,也没有为此得罪我的同事。我瞻前顾后,竟然保持了沉默。我感到自己的可怜……我又一次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个信封,信封里依旧那480元钱,我又一次展读那张字条——“给您平添了麻烦,再次向您表示歉意。请收下我应付的赔偿。我这样做从根本上是为了我自己,为我自己能够坦然地面对我的学生,教他们做诚实的人,做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否则,我会一辈子害怕学生们的目光——那每天投给我的充满信任和尊敬的目光,仅此而已。”
几年来,我把我的歉疚和那位女教师的形象一同在心底深深珍藏。
意林札记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我们面对无数的诱惑,良心与欲望令人们难于取舍。静下来冷静地思考:我们活着的目的是什么?答案很简单,无非是让自己快乐。“快乐”是什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我想,这是一种物质所无法比拟的精神上的享受!当我们在物质上得到满足而却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我们不会快乐,纵使是万贯家私,我们也无法排除精神上的折磨,成为了罪恶的赚钱机器!那么,活之何用?生之何为?
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有一颗坦诚的心。(焦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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