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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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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一起奸笑,然后坐下来,虽然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也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是可以看见他们的一举一动。我们坐在那边足足有一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面,他们回头看我们不下50次,只恨不能站起来赶我们走。 到了快吃午饭的时候,我们大获全胜地离开,不亦快哉。 我估计这辈子他们再做野合的事情都会留下阴影,而今天的事将在他们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迹--他们会记得两个人的恶作剧让他们肉体互通了一个小时。我在下山的时候跟陈二说我小时候的恶作剧,他说,"你后来不打搅狗的好事是对的。你看现在,我们的大学生跟狗有什么区别呢?连人都这样了,更不能要求畜生,我应该向前不久打扰的那对做爱的蝉表示由衷的歉意!如果可以我愿意请他们去街上吃烤羊肉,喝酒。" 我说,"那我代表它们接受你的歉意吧?" 陈二被我缠得厉害,就掏钱请我喝了一顿酒。 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把昌平山整成地狱的样子,或者说是鬼山。其实这么做并不需要多大的工程,我只要把一部分的道路挖成坑,然后填细沙,让人在上面跑不快;然后让道路变得曲折一些,还是为了让别人跑不快;而且不能有亮的灯,只要有一些荧荧的光就好了,让人在里面要摸索着前进,不能跑。然后在树上挂一些穿衣服的假人,打扮成黑白无常或者是牛头马面的样子,惨白的脸,猩红的舌头一直垂到肚脐上,在荧荧的光下这些就变得特别吓人;然后还要设一些类似油锅、还有人肉铺子之类的摆设,聘几个人扮鬼在路边摆摊,要不然就睡在油锅里,只伸出一个脖子惨叫,越逼真越好;另外还要弄一些能拌人腿的绳子,或者干脆聘请演员,让一部分负责装鬼叫,另一部分人就出来拉别人的后腿,扮演成缺胳膊断腿的样子出来招摇过市,或者在有人经过的时候忽然从黑暗里跳出来。最重要的是还需要一些恐怖的music,如果没有了那些音乐就逊色了不少。 这样经营我的山头有一个好处,就是会吸引很多关系暧昧的男女前来约会。如果有些人羞于表白,约喜欢的对象去鬼屋是个好选择。我这么说是有事实根据的。 在市区某座大厦的五楼,曾经开过一个店,名为鬼屋。那里面设计就和我的山头一样阴森恐怖,也许还要更差一些,但那里是恋爱男女最好的磨合剂,女生到里面大可装做害怕,然后抱紧男生,满足男生的虚荣心;而男生也可以趁机显示自己男子汉的气魄,抱得美人归。 我和吴菲一起去玩过,吴菲对于新奇的事物从来不肯放过,听说鬼屋开张便非要我陪她去玩一回。因为我从来不相信有鬼的事,所以对鬼屋没什么兴趣,而且对人吓人的事情不是很喜欢。本来我以为,这样的事白痴才肯干。谁知道那边的生意居然火爆,说明我的经济头脑也不是特别好,没有作中国的比尔·盖茨的天赋,只能做个小老板,自娱自乐。 去鬼屋找人吓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花钱找罪受,从我的角度来说难以接受,听说这年头还有人花钱找人揍自己的,这就更加匪夷所思。但是不能不说,这些都是很不错的体验。当然,我比较喜欢被人雇佣了去吓人,或者是去打人,却不愿意被人吓,更不愿意挨打。 那次我和吴菲买票进了鬼屋,我打算进去如果自己害怕的话就闭上眼睛,让吴菲拉着我走,走到哪算哪。因为我以为,做一件事一定要有把握,才能动手,吴菲这么大胆要来鬼屋,一定是胆大如斗。不能像宋定伯一样跟恶鬼斗智斗勇,也能做到面不改色,若无其事。谁知道一进门她就想退出来,经过我的鼓励,她鼓足勇气向前多走两步,可是马上就站在那边一动不动,不仅不敢往前走,连往回走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本来想把她送回去,谁知道后面的门却关上了。让我顿生"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的感慨。无奈之下,只好拽着她要往前走,她却开始哭出声来,干脆抱着我的脖子,整个人挂在我身上,像一只小袋鼠把头塞进我的衣服里。无奈之下只好拖着她往前走,看着路边的牛头马面人肉铺子心里直发毛。吴菲一边哭还一边大叫:"不要抓我的脚啊!不要抓我的脚啊!"带着哭腔的声音凄厉无比,更添恐怖气氛,怎么看都像吴菲和鬼屋的老板合作起来整我。 走到半路还有个人肉铺子的鬼老板拿着一把雪亮的菜刀来追我,张牙舞爪地扑过来,吴菲刚好从我的衣服里面出来换气,趴在我肩膀上喘,谁知又刚好看见后面杀上来的鬼屠户,马上收紧手臂,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来。并且在我耳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我也忍不住跟着发出一声惨叫--我的右耳顿时失去听觉,整个脑子都在嗡嗡乱叫。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拉到门外。跟她说,"好了,到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她说:"我不信,哪有这么快啊?不要骗我。" "大小姐,我累死了,哪有心情骗你啊。"她这才把眼睛睁开一线,发现真出来了才把手从我的脖子上放开。我摇了摇头,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喘气。吴菲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喝了酒一样酡红。虽然脸上的泪痕犹在,却又兴奋起来了,带着笑口口声声说刺激,过瘾。我也觉得把她从这样的地方带出来有救世主的快感,这样的快感还带着一点被虐待后的痛。 到了现在终于知道这就叫做吴菲M,推己及人,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倾向。如果我把昌平山做成鬼山的话,说不定也大有市场。也许有些胆子大的男女还可以在上面体验一下在地府里狂欢的全新感受,这样的感受一定叫人一生都难以忘怀。 对于我们的人生来说,值得一生惦记的事情太少,值得一生惦记的人也太少。那么,有这样的记忆又何尝不可呢? 关于记忆这东西有够奇怪,我一直以为,我把过去的事情全都忘记了,可当我想写小说的时候,诸多往事就约好了一起来找我。本来我只想随便编编,但是心里有这么真实的故事,就不知道虚构要从何开始。而且来找我的那些记忆全部有利于我,当你经历过了很多事情你就会把那些很难过的、很伤心的过程忘记,想起来的全是快乐的事。就算对当时的痛苦有切肤之痛,还是可以很平常地接受,而这个就叫做妥协。 如果我没有说错,现在的季节叫做春天。但是在福州,春天是难得一见的,福州的春天常常让我想起我们实习队长上的那堂课--冬天是大大的鱼脑袋,而夏天是长长的鱼尾巴,中间最妙的是春天,但是全没了。 现在三月底,马上要变成四月初。对于日子,从来没有重头做起的说法,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就像是电影里说的年华似水流;就算它只是一天一天在重复过去,也不让你从零开始,从三月最后一天直接就变成了四月的第一天。时间是很残酷的,就像我们的四月。 昨天中午开始下雨,一直到傍晚才停下来。晚上校园里就悬浮着水气,正是琼瑶笔下"月朦胧鸟朦胧"的光景,这样的情景适合人产生千古绵延的忧伤,这忧伤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从《诗经》的字里行间翩跹而来。但是我一点都不忧伤,我一个人走在湿漉漉的路上兴高采烈,因为我想起一些往事,让我的小说可以继续往下写: 每一年四月份要来之前,宿舍就开始群魔乱舞,蚊子像一群战斗机在空中乱飞。吴菲曾经说,她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研究:会到人群中活动的都是母蚊子,公的全部都跑厕所去了。 听到这个结论,我未免沾沾自喜:因为在宿舍里面,我身边总是围绕着数量最多的母蚊子,这说明了我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男生,魅力所至,连母蚊子都难以抵挡。这个想法很好,能满足我膨胀的虚荣心--虽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我O型血,科学研究这血型特招蚊子,不过因为爱慕虚荣的缘故,我始终不愿意这么想。 吴菲说这话的时候有炫耀的意思--她认为公蚊子比较脏,只能待在厕所里面,不配出去见人,母蚊子则比较体面,可以和人类一起活动,这样体现了女权意识。 而在我看来,就算母蚊子再体面,还是得和厕所里出来的公蚊子配对,才能有后代。如果没有不体面的公蚊子,她们就要断子绝孙,也就体面不起来了。而女人也一样,就算是林黛玉也必须和贾宝玉谈恋爱,才能说明自己是女人,至于吴菲更不能例外。而且找越粗鲁的男人,则说明你越像女人,这就是美女配野兽的真谛所在。 吴菲在对我说了这句话以后说,她喜欢贾宝玉,因为贾宝玉说过:"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这就是弘扬了女权,但我却不这么想--贾宝玉的这句话只是承认有女权,却没有弘扬,至于为什么,我没说。而且我觉得贾宝玉说这句话还有一种意思-- 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混在一起就会完蛋:泥里混进了水就不能保持泥的本质,变得含糊不清;而水中混进了泥,就变得不清不白。这跟他后来出家有很大的关系,只不过好多人没有读懂。 总之,人要经过比较才能分出优劣。如果没有公蚊子厕所生活的悲惨,就不能显示母蚊子登堂入室的优越;如果没有丘八的良民态度,就不能突出吴菲的桀骜不驯。当然有些话自己想想就好了,不能乱说,说了就要闹别扭。因为在吴菲眼里,这个时候的贾宝玉比男朋友重要得多。 [选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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