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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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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还有一只么?”夏小橘回头,“大土,把另一只给我!” 陆湜祎白她:“大方的老好人,另一只在黄骏脚上,要不要让他脱给你?!” “算了,鞋那么臭。”她吐吐舌头,一步步挪到场边。郭老师也赶过来安慰两句,拍着她的肩膀慷慨激昂:“没想到啊,你的集体荣誉感这么强,可惜明年就高三了,要不然以你的潜力,还有斗志,绝对是个好苗子,好好锻炼一下绝对能为校争光啊。” 夏小橘在场地中央的草坪仰天躺下,抬头看着悠悠云天,心情居然格外地宁静。她终于看清楚自己,并不是那么坚强乐观和大度。放声大笑并不能掩盖泪水,自己也并不能毫无怨言地轻易放手,而所谓的告别一段暗恋,更加是自欺欺人的一句谎言。如果真的需要痛一次,如果伤害是躲避不开的,那么是否应该不作鸵鸟,而是勇敢面对? “你真是个小孩子啊,这么有冲劲儿!”林柚抱膝坐在她身边,侧头微笑着。 “不要说的这么老气横秋么,咱们一边大啊。” “你总是一副特别无忧无虑的样子,顶多就是为比赛输掉这样的事情哭一下,多简单。”林柚叹气,“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个样子呢,乐观,活得真实,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我没有那么好,我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啊。”夏小橘擦去眼泪,“小心哪天发现我是个大骗子哟。” “你?大概要修练几百年吧。” “其实,我反而很羡慕你呢。你是那种不仅漂亮,而且很……很好的女孩子。”夏小橘摆手,“啊呀,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让人不自觉地想要接近的女生,很有魅力。” “你才是呢,和你在一起就会笑声不断。” “这真的是我么?我们不要互相夸了,再说下去就虚伪了。” 两个女生一起笑起来。 “我真舍不得你呢。不过,这学期结束之后,”林柚拔着脚边的青草,顿了顿,“我就要转学了。” “啊?转到哪儿,我们学校么?” “那就好啦!”林柚把草茎绕在指头上,“我要去北京。我妈原来是北京下乡的,按照政策,子女可以返城……” “我们这儿是乡下么?”夏小橘插话。 “虽然我是有艺术加分,但是在北京更容易考大学,我妈不想我高三太累。” “你想去么?” “不知道,其实我本来不大在乎去陌生的环境,但现在真的要走,还是有些舍不得呢。”林柚抬起头,“我,还是要走的吧。北京经常有音乐会。”她缓缓颔首,低垂的眼帘挡不住眸中流转的光彩,“或许,可以遇到我想见到的那个人。” 夏小橘张大嘴巴,觉得人生真是一场环形跑道上的角逐。 (4) 袁安城是林柚的青梅竹马,在夏小橘心中,他俨然是上帝派来拯救世人的天使。 “他比我大两岁,我妈妈是他的小学班主任,他妈妈曾经教过我芭蕾。我小时候并不是很喜欢这个人,因为我妈总拿他作榜样来教育我。”林柚轻快地笑,将童年往事娓娓道来。 袁安城生于文艺之家,自幼耳濡目染,师从省歌舞剧院国家一级钢琴演奏家,十一岁时已在全国钢琴九级考试中取得优秀,包揽市里形形色色少儿钢琴比赛的桂冠,举手投足间带着同龄孩子无法企及的优雅从容。 在他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母离异。 林柚说,他母亲是自己至今见过最美的女人,年近不惑仍有少女般曼妙的身材。一位旅居日本的华裔商人对她倾慕以久,而袁安城的父亲因为性格孤傲,在乐团中颇不得志,两相权衡之下,她抛夫弃子去了东瀛。 袁安城的父亲备受打击一蹶不振,家中日日灶冷茶凉,林柚的妈妈眼见袁安城日复一日的灰头土脸下去,心里颇不好受,借口要帮他补习功课,接袁安城到家里小住。这一住,就是一年,直到他小学毕业。 和袁安城同一屋檐下的豆蔻岁月,是林柚一生难忘的明媚回忆。 “他爸爸那时候每天喝得醉醺醺的,家里都找不到几件像样的干净衣服,所以他来我家的那天,穿的是登台比赛用的演出服,白衬衫,西裤皮鞋。放学后我妈带我俩回家,偏偏下雨了,我穿着新买的雨披和雨靴,哪里水多就去哪里踩,跑来跑去,在他的鞋面和裤脚溅了好多泥点。”林柚咯咯地笑起来,“没想到吧,我小时候也挺淘气呢。” 林柚喜欢看袁安城练琴。他修长整洁的手指在黑白色琴键间翻飞,流水一样的旋律倾泻下来。 “我总奇怪,为什么让我手忙脚乱的曲目他统统游刃有余?我甚至怀疑他有不止十个手指头。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到家里躲在厨房生闷气。” “为什么要躲到厨房里?”夏小橘问。 “因为卧室变成他的专属琴房了呀。他来拿水喝,看到我就说,给你弹个曲子吧,然后就去弹《献给爱丽丝》。” “那不是洒水车之歌么?” “对啊,我也这么说,每天大街上都能听到。他说,那就换一个,贝多芬的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 “好长的名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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