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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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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婚礼 公子润带着孟露参加朋友的婚礼,来的多是以前公司同事。孟露看到请柬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定要去,一定去!” 那天,公子润刚刚洗澡出来,屋子里空调开得很大。孟露穿着秋天的加厚睡衣,裹得紧紧的坐在床上弹着大红的请柬自言自语。 公子润知道她怕冷。不过孟露只是开始时念到一下二十二度省电,但看到公子润满头大汗的样子就再也没说什么。后来,公子润发现她开始穿着厚厚的睡衣穿着袜子在屋子里晃荡,全身依然清凉无汗。晚上抱着凉凉的身子,忍不住羡慕的直哼哼。 不过,他记得公司里女同事曾经因为公司的空调开得过冷,和一个男同事大吵一架,闹到总经理那里。所以,他想孟露应该也很烦吧?可是回到家看见孟露坐在桌前看书的样子,空调已经开到他习惯的温度时,他突然觉得其实很多事不必搞得那么僵,互相让让也就算了。 想到这里,他拿起空调遥控器,把温度从十八度调到二十二度。孟露抬头看看,没说什么,只是解开自己的衣襟,挺起白白的胸脯,歪着头做一脸纯真样说:“老公,我好看么?!” 这是明目张胆的挑逗,还是听话的福利?公子润笑的万分邪恶,决定以后不主动求欢,只要控制住空调遥控器就好。慢条斯理的爬上床,就在他准备色相毕露的时候,孟露猛地阖上衣服,举着那个请柬说:“你去吗?” 扫兴! 他看看那张请柬,常沛和秀秀结婚的请柬,去或不去都无所谓。他更倾向于不去,因为他不能原谅常沛。孟露说以前是自己幼稚,所以原谅了小王和何春菊,但是他没法承认自己青涩,所以绝不会原谅常沛。就连张秀秀,也被他归入为虎作伥的行列。连电话都删的干净,那是一段非常不愉快的回忆! 可是,孟露认为常沛是她的恩人,这只傻鸟脑袋简单的就像一只母鸡,被人关起来还孜孜不倦的下蛋。 公子润颓然的倒在床上,脸埋在毛巾被里,举着手摸啊摸。床不大,孟露的脚被他压着,根本无处可逃。孟露咯咯笑着,最后惊呼着被他抓到,一叠声的说:“轻些,轻些,疼的!” 公子润这才嘿嘿坏笑着爬起来,揉揉被自己抓疼的小兔子说:“唔,那小妹妹得问问小弟弟愿不愿意。” “它怎么知道?”孟露睁大了眼睛,杏核一样的大眼,黑黑的瞳仁,看的人心里透亮透亮的。 公子润低头亲了亲,说,“唔,有力气就是同意,没力气就是不同意。” 这还用问吗?自然是力拔山兮气盖世! 婚礼很庞大。一水的奔驰,还有几辆悍马跟在后面做拍摄车。交通拥挤,很多客人都被堵在二环来晚了。 到了北京饭店,孟露拽着公子润的手钻进人堆。新郎正在门口迎接客人,看见孟露竟是有些尴尬。 公子润心里冷笑:你若是了解孟露,就不该送她请柬。不过是假客气,她却是十万分的真诚,看你还怎么装! 孟露兴奋的推开人群,蹦到常沛面前说:“嘿,常沛,是我!这么久了,怎么一直不联系?这么突然结婚,我都没时间给你买东西!” 说着,就把手里的红包塞进常沛的手里。 常沛这里多是男宾,一般的女宾都会去新娘那里,孟露的出现多少有些突兀。公子润走上去握握常沛的手说:“好久没见,恭喜!” 孟露挽着公子润的手说:“你怎么和秀秀在一起?什么时候?” 常沛有些尴尬,笑着说:“就是公子走了以后吧,大家都在一起工作互相帮助,慢慢的就在一起了。” 孟露做了然状,然后哼了一声说:“话说我可是你的朋友,不是她的。今天来是给你捧场,看你开心就好。如果将来她欺负你,你就找我,我保准给你再介绍一个!” 下面的话被公子润捂住,谁都没想到孟露恩怨分明到这种地步。常沛倒是不介意,看看秀秀那边说:“我倒是觉得公子说的对,各有各的缘法吧。将来事情将来才能知道。” 孟露道:“你喜欢她?” 常沛点点头:“我们很合适。” 孟露看看秀秀那边,秀秀正往这边看,似乎有些犹豫,说道:“或许吧!”回头看看常沛,常沛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事要被她看穿下意识的低头看鞋,就听孟露说:“恭喜!” 愕然的抬头,原来是秀秀来了。 公子润亦说恭喜,秀秀看着孟露挽着公子,脸色稍微有些泛红,“你们来了真好,谢谢啊!” 孟露笑眯眯的挽着公子润,矜持的站着。公子润点点头:“也恭喜你!” 今天参加婚礼,孟露穿了件修身的咖啡色长裙,公子润则是一身米色休闲西服,没有什么刻意的情侣装扮,但即使分开走,神色间的交流让人一看都以为是夫妻。 “你们什么时候结的婚?”秀秀转动着手指上的戒指,其实应该是婚礼上送,估计到时候还得摘下来。 孟露没说话,识趣的让公子润说。常沛看看公子润,突然明白他为什么宁可放弃三十年的奋斗也要娶孟露。 “还没结婚,等她毕业吧!”公子润下意识的拍拍孟露,这是个老问题,却总是得不到解决。简单的一个动作,常沛突然很想笑。他知道孟露的无厘头和糊涂,公子润一定吃了不少苦。但是很多时候,必须过了很久很久,你才能发现她的无厘头和糊涂里竟藏着那么多的先见之明,有时候简直是入骨的悲观。或许正因为悲观到极点,所以从表面看来,很多人都把她当成乐天派,极容易满足的一个人。 常沛送他们入座,眼前人来人往,高朋满座,坐在前排的是集团的老总,甚至包括所属的某中央机关的副部长,还有很多供应商或者合作伙伴的老总,都很给面子的出席了。现在他也是总公司下某合资公司的总经理,部里所有企业集团最年轻的高级领导,前途无量,春风得意,事业家庭两风光。这不正是他一直追求的吗? 或许人都是贪心的,常沛看着孟露坐在那里低头和公子润说话,常沛又翻起以前常有的一个念头:其实自己是有机会的,只是……只是便宜了公子润。 他拒绝承认自己给了事业更多的权重,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公子润走的那天说的话很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他终于不靠裙带也闯出了自己的天地。 常沛记得秀秀说过,公子润的爷爷曾是当地的巨商,后来几个儿子都弃商从文,也都在自己的领域学有所成。这些公子润从来没说过,大概这些没吃过苦的家伙从来不知道奋斗的艰辛,所以才执着的碰壁,毫不吝啬的流血。但是孟露呢? 为什么她没有任何背景,也愿意这样吃苦呢? 常沛想不通,也不想去琢磨。正像孟露经常念叨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必要去学别人了! 他放弃的叹了口气,然后意识到这是自己的婚礼,立刻振作了精神,对着进来的宾客打起招呼。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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