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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麦乐摇摇脑袋,将我一步一步推回寝室,她的眼睛异常的灰暗,莫春,你记住,与这个男人无关,我不是要他娶我,我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只是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出寝室。我靠在窗前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灰暗的天空下,就像一片细小的尘埃。

  而此时此刻,我却变不成一个城堡,给这片细小的尘埃一个安静落定的角落。想到这里,我的心好像被我家那两只狗,太子和贝勒啃噬一样疼痛!

  我的眼泪刚要掉落的时候,纪戎歌的电话打了进来,温文优雅的他居然跟吃了老鼠药了一样,说,浑球莫春,你给我滚出来!

  我一听,立刻就疯了,我想,我本来是要哭的,你劈头就是一番辱骂,你以为憋眼泪是关水龙头啊?

  当时我憋疯了,我就冲他吼,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三天两头地折腾我,老娘不就给了你一巴掌一脚吗,你有本事就给我过来!我把脸放在你面前,你抽回来!咱俩各不相欠!

  纪戎歌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然后,他甩给了我一句令我发抖的话,他说,于莫春,于莫帆是你什么人?你是想我把他送你面前,还是送到警察局啊!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纪戎歌这个男人总是在不断地挑衅着我神经纤维的柔韧性,当他把“于莫帆”的名字甩给我的时候,我就紧张得不行了。

  可能潜意识中,于远方留给我的阴影太大了,这样浸漫在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中,所以,让我唯恐弟弟莫帆也会如他一样,随时会由一个好生生的人,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

  因此,纪戎歌还没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自己的思维已经向最坏的方向滑行了。我竖着寒毛回答,我说,你给我看好了那浑球,我这就去!

  说完“呱唧”就合上了手机,不由分说地冲出了校门。这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的脚下能踩俩烽火轮,再或者学会武侠剧中的乾坤大挪移也好,再不济也会个凌波微步什么的,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杀到于莫帆的“作案现场”。

  是的,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可是正当我人力驱动下在城市之中虎虎生威地跑了几百米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我太焦虑,根本没有问纪戎歌他在哪里!

  我沮丧地拿起手机,再次给纪戎歌打电话,手机里却传来了悦耳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我立时就崩溃了。

  我想,难道纪戎歌踩上了烽火轮?或者是他学会了乾坤大挪移,可以一行千里?这么快就挪出了地球的服务区,绑架了花季美少年于莫帆奔赴火星上演“背背山”?如此多诡异的念头在我的小脑瓜里忽闪忽闪地跳跃着,就好像酒吧里光怪陆离的灯火一样。我想可能是我在酒吧里“假唱”时间过长,它变态的灯光影响到了我原本清纯可人的思维,让我清纯可人的思维也变得变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肯定没有想到,美男子纪戎歌此时正和美少年于莫帆厮打得不成人形。

  就在他给我电话之后,本来,已经被纪戎歌制服了的莫帆同学一听纪戎歌居然联系到了我,这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凭借莫帆同学这么多年对我残酷手法的了解,他一想自己将会在不久之后,遭遇我的“辣手摧花”,悲愤之下,就一个黑虎掏心直掏纪戎歌的心脏。

  纪戎歌分身乏术,手上还未挂线的手机就被莫帆的九成功力给震出了百米之外,“呱唧”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合上手机的时候,居然会有巨大诡异的“呱唧”声。由于电池掉了出来,所以,就成了“不在服务区”。

  而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惆怅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溜达过去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学也加入了此次战斗,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

  直到一辆巡逻的小警车到来,才平息了此次战争。

  后来,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两个叛徒没有参加此次战争,可能垂涎于纪戎歌的男色,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败。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是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此次战役,除去了这三个人满身青紫红肿以及血迹斑斑,纪戎歌妩媚的右眼成了熊猫眼,短时间内不能对着美女放电;莫帆同学的嘴巴被砸肿了,且被砸掉了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更可悲的是这颗门牙的香消玉殒与纪戎歌无关,而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为乐失手造成的;同样,胡为乐的鼻梁骨也因莫帆同学的大力失手而被砸断,肿成了单峰驼模样。

  而上面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下午时分,我被传讯进入派出所后,才得以知晓的。当时这三个风格迥异的美男型伤员姹紫嫣红地盛开在我面前时,我以为自己进入了异形时空。

  我一直以为纪戎歌是那种非常有款有型的男人,而且模样也出奇的标致。所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以粗狂的风格行事说话,来压制自己对于帅哥这种物种的不良嗜好。

  而胡为乐吧,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痞痞小男生,样子也好看得要命,更重要的是他的鼻子出奇的高挺和秀美,当然,今天,这种高挺和秀美暂时“歇业整顿”了。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学,我更得向大家隆重推荐,你们想,好歹莫春我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美女啊,每天那么多大腹便便的男人对我媚眼如花,尤其是畅乐园的那个骆驼脸的邱总更是对我“青眼有加”啊,那殷勤献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麦乐还说过的,骆驼脸邱总对女人一贯都是绝无半分斯文的,可能是我太“美艳”了,震惊了他的灵魂。

  话归正传。鉴于强将手下无弱兵,于莫帆打小起便具有“美男”旗帜,而这种气质在他长大之后,更加的出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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