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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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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对不起嘛。走吧。去那边。” 锦圣拉着我的手走到一处写着“阿里郎”的练歌房前。进去一看,和外表不同,里面相当干净,设备也不错。比“卓别林”练歌房还要好。哇噻~ +_+ 这家伙一进屋就掏出烟抽起来。 “咳咳咳,咳咳咳,喉!!” “好了,好了。知道了。不抽行了吧?不抽了!” “我要坐你旁边唱歌。” “来吧。” 我哧溜一下钻进他伸在沙发靠背上的修长的双臂之间。靠在他身上自顾自发唱起来。我感觉到他专注地看着我。^^;;臭小子,想营造情意绵绵的气氛勘正?我点了李小银的“老公”这首歌。 今天不同以往,唱得格外的好!—0— 不行,这样的话他岂不是会爱死我。>_< 锦圣的手不知何时环住了我的腰。臭小子,懂得还真不少。 老公,我的好老公。原谅我吧。不要生气。你一定要忍着呀。是你一开始爱错了人。是你的错。 ——李小银的《老公》 我们在练歌房演了一出戏。咔咔。男主人公“姜锦圣”,女主人公“朴俊喜”,片名“在阿里郎走进彼此”。 呜哈哈哈——哇!!^0^ “俊喜。” “嗯?” “你以后只在我面前唱歌。” “为什么?我又不是你的玩偶,干嘛叫我只在你面前唱歌?” “就不行。你在别人面前唱歌的话别人会迷上你的。我可受不了!” “这么说你已经迷上我了?” “是啊。迷上了。” “噗~” 看他傻乎乎地实在可爱。我在他脸蛋上亲了亲。呵呵~这家伙又脸红了。真是少见的男生。我得时不时地逗逗他。哈哈~真有趣。像这样容易害羞的家伙竟然那么能打架?!!真不敢相信。 “刚才你唱的歌叫什么名啊?” “老公。” “哈哈~ 唱得真好。怎么连歌名都这么贴心。” 我唱了N多歌,唱够了和他一起离开了阿里郎。 “唱了这么久,肚子饿了吧?” “嗯,有点。” “走吧。” “去哪儿?” 他带我去了皮萨饼屋。我们叫了一份皮萨,一份沙拉,美美地吃了一顿。我把我的最爱沙拉,锦圣把自己喜欢的皮萨,毫不客气地风卷残云了一番。 “撑死了。” 吃了太多沙拉了。结帐后离开的时候服务员们看我们的眼神都很怪异。也难怪,我们长得都挺好看的,旁人都想来签名。但吃起来却像饿了好几天似的,狼吞虎咽。呵呵。 我和锦圣在英通街闲逛时,三个不长眼睛的家伙跟来了。其中一个像泰民一样是个大块头。另外一个脸上露出凶恶的表情。还有一个差不多跟锦圣一样的个子,长得还挺顺眼的。 这气氛有点不对劲儿。看到他们,锦圣本来笑着的脸变得像踩到屎了一样。怎么了? “嘿,姜锦圣,很久没见了?!” 有个欠扁的家伙说道。看来他们认识。 “滚!”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锦圣毛骨悚然的低沉语调。这帮家伙是来找碴的? “靠,很久没见了,居然让我们滚?姜锦圣做了老大以后是不是翅膀硬了?是不是,民寿?” 民寿?那欠扁的混蛋对长得不错的家伙讨好似地笑着叫他的名。这么说他们是友韩公高学生了。—0— “姜锦圣,你身边的妞儿是你的新宠物吗?以前没见过呀,在哪儿找来的?挺漂亮的嘛。”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很想骂他们几句,但看他们那瘪三儿样又咽回去了。-_-;;还是忍忍吧。像我这样软弱的女子怎么打得过他们呢……是吧?!对不住。┬^┬ 砰!! 我愣了。只见锦圣冷不防朝那个多嘴的家伙直勾勾地正面一拳打在脸上。吓!!锦圣,谢谢你。给我出了一口恶气呀。好样的!!你是我的偶像啊!!!酷毙了!!+_+ 可是为什么不再打一拳呢!嗯! “刘昌石,你话真多。再乱说我决不会轻饶的。宠物?你再放屁的话我决不饶你!今天我清楚地告诉你们。你们给我看清楚!谁要是动俊喜一根汗毛,你们就等着死吧。知道了吗?!刘昌石,你胆子变大了是吧?是哪个王八蛋调教你的?朴民寿还是金炳哲?” “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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