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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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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中午的时候,吴奇看到丁煜的助理开了车过来,不一会儿,丁煜换上运动装,戴着鸭舌帽上了车。 他忽然有种感觉,丁煜回来并不完全是为了治腿伤,一定还有别的事。 丁煜上了车,让助理往郊区开,他把帽檐压得极低,然后仰着脸看车窗外的风景。 回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回来? 他至今都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美国那边帮他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国,不过是因为一场球后他翻日历,猛然发现他一走,已经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改变很多事,当然,更可以忘记很多事,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不再做那个梦,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顺利,然而,他却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个轮回,自己是否可以结束这段放逐? 只是一时冒出来的想法,以为想过就算,最后却成了执念,让他越来越来强烈地想回国来,就像原来平静的湖面被投入一块很小的石子,波纹却越来越大,想收也收不住,所以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地提了自己的想法,并且固执地坚持下来。 现在,他回来了。 以为一切的念想到此为止,他可以安心地在医院里养伤,可是当胖子来看他,跟他说起有关那个小镇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提了几句,然后一天一天,他又强烈地想去那个小镇,想回到那个半旧的小区,那个篮球场,还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过强烈的念想将他吞噬。 原来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么,记忆的匣子一旦被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现在,他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着车去那个小镇一样。 助理是在美国长大的年轻人,此时开了音乐,是黑人的说唱乐,边开车边手舞足蹈,丁煜看着他,扬了扬嘴角,又看向窗外。 小镇已近在眼前,他看着,原本仰着的身体下意识地坐直。 助理问他怎么走,他让他往右拐。 小镇改变了许多,原来的老房子都已拆除,盖了新的楼,但基本的格局没有变,十年的时间并不能抹去他任何记忆,他依然熟悉地指着路。 越到深处,里面的建筑越是没有什么改变,小镇喜欢面子工程,马路边上的房子都翻新,里面的还是保持原样,只是象征性地修了修路。 很快,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丁煜原来想过要先去学校或是什么地方,但不知怎的,指着指着,车已在小区门口。 “就这里吧,你在车上等我。”他下了车,低着头进了小区。 依然是那几棵香樟树,那个“运动角”,那个生锈的秋千,他停了停,想起以前秦暖风头发零乱地边哭边荡着千秋,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哭泣。 微吸了口气,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面前。 上了楼,门紧锁着,门上贴着斑驳的春联。 他站在门口,看着,许久,都没有动。 应该是没人在家,里面没有任何声音,如果有人,他会转身逃开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墙上,看着走廊外的树枝随风晃着,他忽然问自己,为什么要回来? 为什么要回来?这个他经历丧父之痛,他恨过,想逃开过的地方,为什么要回来? 他伸手盖住脸,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个名字,然后像打到他痛处一样,猛地放在盖在脸上的手。 秦暖风! 一阵风自走廊的尽头吹来,他轻轻地咳了一声,然后再无声息。 许久,隔壁的门打开,走出一个老人来,手里拎着垃圾准备下楼去。 也许是丁煜这么高大的人站在那里实在让人难以乎视,老人眯着眼看过来。 好一会儿,他兴奋起来,叫了声:“丁煜!”人同时往前走了几步,“你是丁煜吗?” 丁煜看过去,是隔壁开杂货店的老头,十年的工夫他又老了许多。 “我是丁煜。”他应了一声。 “我们的球星回来了啊!”老人的声音顿时大起来,表情就像自家的孩子回来了。 丁煜笑笑,没有说话。 老人这才意识到什么,指指那道紧闭的门道:“你,你是来找符蕾母女的吗?怎么?她们没有跟你联系啊?” 联系?怎么可能会联系。丁煜还没答话,老人却自己接下去道:“秦暖风考取了大学后在城里找了很好的工作,她妈妈就一起过去,偶尔才回来一下,你要到城里找她们啊?”毕竟是邻居,多少是知道一些她们家的事,老人回过神来,看着丁煜道,“她们留了联系地址和电话给我,说万一有人找她们,就让我转告,你要不要我把联系方式给你?” 丁煜从小区里出来,直接坐上车后,对助理说了声:“回去吧。”就靠在后座上再也没有声音。 天气渐暗,助理仍然放着那恼人的黑人说唱乐,丁煜用手肘支着车窗,手指放在唇上看窗外的景物迅速向后,好一会儿,他才轻轻地偏过头,看另一边紧握的手,微微松开,里面是一张纸,他看着纸上的字自己也疑惑了。 为什么? 鬼使神差般。 就算真的有地址和电话,自己真的会找过去吗? 不会吧。 手又握紧,纸曲起的尖角刺在掌心有微微的痛感,就像他此时的心。 没有忘记,原来始终都没有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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