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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错了?"

  "知错了。"

  "错在哪了?"

  "不尊老。"

  "嗯?"

  "哦不不,是不爱幼。"

  "这还差不多。"

  今天我休息,终于不用去那个欲望和金钱堆砌起来的销魂窟,我打算好好休息一下,养养我被酒精摧垮的胃。

  收拾房间时瞄到沙发上那件黑色西装,我皱了皱眉,鬼使神差地拿起来凑到鼻子边闻了闻。没有异味,反而一股淡淡的无名香水飘了进来,萦绕在鼻尖竟有些好闻。

  喷香水的男人。

  好骚。

  想到此,我避瘟神似的一把扔了这件西装,瘪了瘪嘴拍拍手,开始大喝三声打扫房间。但是我来回进出好几次,每次视线都会不小心地落在沙发上那碍眼的黑色西装上,心里竟罕见地浮躁起来,痛骂自己昨晚的撒泼,真是没事找事,遂打电话给东子。

  "东子,晚上上班前来我家一趟,帮我个小忙。"

  东子把西装拿走了,我嘱咐他看到姓康的就交给他,要是姓康的问起来,就说一个陌生女客人匆匆交给他的,还给了小费,他只是替人办事。

  另外,这两天邓垄一直在他专属包厢里会客,神神秘秘的,就连妈妈桑也进不去,我让东子找机会进去探探,摸清他见的是何方神圣,也方便我们抽丝剥茧,找个突破口入手。

  下午继续睡觉,晚饭照常吃外卖,点了鱼香肉丝饭,合着紫菜泡菜饭,凑合填饱肚子。

  我不会做饭,青春时代为了得到傅辰,曾经想洗手做羹汤,力证自己也是可以做贤良淑德的居家女人的。

  可事实是,我做出来的东西只能拿来毒死人,菲哥曾经说过,即使猪这样拥有强大胃动力消化系统的动物,也必须闭着眼才能吞下我做的饭菜,睁开眼的时候猪的脸颊必定布满泪水,以为人们喂它吃了敌敌畏。

  这个比喻十分狠毒,而等菲哥话毕,有人举手反映说,吃了方亮亮饭菜的猪怕是受了污染,这猪肉万万不得流入大众的菜篮,还是赶紧就地掩埋吧。

  我曾经想狡辩过,可事实胜于一切狡辩,事实是我还是那个我行我素吊儿郎当的方亮亮,而好男人傅辰已经另觅新欢,新欢都已经是新的了,谁还会记得我这个悲惨的过去式。

  我的小厨房已荒芜长草了,是真的长草了,碗柜橱门的裂口夹缝因为湿润,长出了一个样貌丑陋的白色蘑菇,每次我进出那积满灰尘的厨房,看着橱门上那长得欣欣向荣的小蘑菇,我就苦笑连连。

  我自嘲,再没有比方亮亮更不长进的女人了,家里都长蘑菇了。

  傅辰最恨我这点,因为我不听话,我行我素,他很失望。

  想到傅辰我就沮丧,这个单眼皮男人是我人生最大的骄傲和失败,不过分手都分手了,用脚趾都能猜出来,荏苒时光会将我在他心中一一抹去,若干年后,等他老年痴呆时,别人提起我,说不定他会以为我是当年扒过他钱包的小偷。他曾经确实称我是小偷,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他捂着我的手为我呵气,笑我是偷心的女贼。

  时过境迁,我是好心的贼,我把他的心老老实实交还给他了,交由我亲爱的表妹去偷。

  往事如烟啊如烟。

  不过庆幸的是我跟菲哥的友谊会天长地久,菲哥是我最好的朋友,女人,全名姜葛菲,她从小到大都恨这个拗口无比的名字,菲哥是她的绰号,而我的绰号叫亮哥。

  我们俩就是传说中的男人婆二人组,不过菲哥比我可怜,好歹我有初恋,菲哥的初恋还未销售出去,没人要,滞销了。

  她是个小有名气的排球运动员,人高马大,无比羡慕我少女般的小脸以及也还算凹凸的女人身材。我跟她逛街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疯狂地寻找适合她尺寸的衣服鞋子裤子,为此我特地在她生日时送了她一套上好的青花杯具,以表达我对她巨人身材的哀思。

  为此,她去淘宝疯狂寻找顶级毒药鹤顶红要赠与我,结果有店家很遗憾地告诉她,这东西的配方已经失踪千年,小姐你想杀人于无形,不妨购买三鹿奶粉,保管喝下去的是奶,长出来的是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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