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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抓狂了。就算问问题也拿点有档次的啊,那1.0版的破烂问题还拿来问我简直是侮辱我的智慧!我面无表情的把一堆教科书——从小学一年级的到高中二年级的课本全部堆放到她面前。

  “这个暑假,你先从课本开始看,把这11年来所学的,全部重新复习一遍。”

  方彤咬着下唇不吭声,她觉得我拿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有点侮辱她。

  不喜欢是吗?我抓起小学一年级的课本,随便翻了一页考她:“这个字读什么?”

  方彤歪着头看了好半天,一咬牙一跺脚,给我来了个“认字认半边”。

  我把掩住的读音给她看,然后好心的安慰她:“这种错误其实每个人都会犯。不过我会错的字只可能存在于《康熙字典》中,而你却连小学一年级的都不会。”

  这样的话恶毒得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得意起来,方彤一副快哭的样子,她抓过书去,默默的,奋力的读起来。

  这个时候,楼下传来召唤我的声音。

  “鹰飞!约好打篮球的,去不去?”我的死党煌星在楼下叫我,车铃在夏日里舞动清脆的声响。

  煌星是我的死党当中,唯一一个可以算是“门当户对”的朋友。在我来到这个中学以前,是煌星在充当着年级第一以及所有女生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地位,但这个美梦在我到来之后宣告终结。于是煌星与我做了三年的死敌,甚至转班转到我所在的班级,号称“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结果他转到我班上后人生依然惨淡,这个天才终有一天嚎泣着要自杀。我告诉他,我比他强不是因为我比他更聪明,而是因为我比他更努力。他终于顿悟了,从此自命为我的生死之交,在我的人生各处甚至是卫生间里出现。这个人虽然跟牛皮糖似的但成绩真是不错,是我所有死党中唯一敢在楼下喊我的人。所以组织上常常派他来召唤我,“背着书包去抢劫”,这是组织上对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行为的亲切称谓。

  “马上就来。”我冲着窗外喊了一声,迅速换好衣服,冲下楼去。

  互相用变化的各种手势完成我们独特的“见面礼”后,煌星冲着楼上嘟嘟嘴:“那是谁啊,趴在你家窗户上。”

  我一抬头就看见方彤趴在窗户上,眼巴巴的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也很想出去玩,可是她没有资格。

  “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回去学习!”我凶她。

  “可是,你都可以出去玩……”她可怜兮兮的说道。

  “那是因为我功课做完了,而你的还像山一样高!”我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干嘛那么凶啊,就算是学生也应该劳逸结合啊。”煌星拦着我,对着楼上绽放笑颜,“我们要去打篮球,你也一起来吗?”

  于是,在煌星这个伪“白马王子”的撮合下,方彤变成了一路同行者。   

  “喂,她叫什么名字啊,还蛮可爱的。”在方彤准备出门的当会儿,煌星撞着我的肩膀问。

  可爱?我忽然想起煌星就是喜欢这种迷迷糊糊的女生,他的标准口号就是“既然天才和美貌我都已经拥有了,那我的女朋友只要会撒娇就可以了”。这种低标准向来是我所唾弃的,但我不能阻止我的朋友犯傻,这不人道。

  “叫方彤。我妈朋友的女儿,寄住在我家里准备考大学的。”知道他反正会问,我一口气都说了出来。

  “天,这种鲜花放在你身边不是投身狼窝了吗?”煌星哀嚎起来。

  “你要喜欢尽管享用,我跟她一点都不熟,也不想负担这种责任。”的确也是,就凭70的智商,如果不是老妈,她跟我的人生根本不会出现一点交集。

  “呵呵,你小子还挺屌,视鲜花如粪土啊。”

  她本来就是粪土,我这是透过表象看本质。

  方彤终于“梳洗”完毕下楼,依然是一副拘谨的样子。煌星看了更是喜欢,好半天才琢磨过味儿来发现方彤没有自行车。“咦?你的自行车呢?”他问道。

  “那个……因为以前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摔倒,所以爸爸后来不让我骑了……”

  天!你的智商低到连骑车都不会吗?怎么长大的,放在玻璃罐头里用营养液直接养到18岁的吗?我彻底无语了,但旁边的煌星却好像很心醉神迷于此,一副宠溺的表情。

  “没关系,不会骑的话坐我的车也可以。我车技很棒的,只要你抱紧我,一定不会摔到的。”

  煌星拍拍自己的车后座,诚恳的邀请道。

  方彤似乎有些犹豫,她看了我一眼,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接受这个陌生男孩的邀请。

  “方彤,别理他。跟狗似的还直流哈喇子。坐我后面吧,我载你。”

  方彤舒了一口气,似乎很满意我的“相救”,乖乖的坐到我身后。

  说真的,我倒不是出于“护花”这样的打算,或者有独占欲什么的。我只是很看不惯煌星这种下三烂的招数,还抱紧点儿……这三好学生跟我那帮狐朋狗友混得越来越不是人了。

  “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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