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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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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真的很好看,她不太化妆,却总是给人很有精神的感觉,就像阳光女孩一样,跟她在一起时很舒服,她不像古典美女那么神圣不可接近。 所以从认识她到现在,身旁的追求者总是络绎不绝不曾中断,但她似乎都不答应任何一个人,因为她总是说那些人当朋友可以但不能当情人,她对他们没感觉。 小兰常说谈恋爱不能像挑衣服一样,喜欢就买,所以她希望一辈子只谈一次恋爱。 “当他握住我的手搂着我的腰,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是他了。”小兰的笑容好美。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有触电的感觉,我的内心告诉我,他就是白马王子,他就是那个陪伴我一生的人。” “你不过才第一次见面,怎么能够这么肯定。”我有点儿担心她。 “我不知道,那种感觉很难讲,就像是一见钟情。” “后来呢?” “后来他就开始行动啦,我们每天通电话、吃饭,然后看电影、逛街。” “每聊一次天,我就更加确定他是白马王子。”他到底是谁,竟然能让小兰这么死心踏地。 被爱冲昏了头 “是谁、是谁,快告诉我。” “他叫阿琅。”看她陶醉的表情,天塌下来也没反应了。 “好浪子的名字,长得帅不帅。”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这么虚幻。” “反正就是一见钟情啦。” 突然之间好羡慕小兰,这种爱情一生能有几回呢? “雯!对不起,前一阵子被爱情冲昏头了,竟然忘了你这个好姐妹,害得你被人家欺负。” 感动、感动、超感动,兰,你真是我的好姐妹。 “现在我让你依靠,明天我就去找他讨回公道。” “不要啦!我自己的事由我自己解决,我不想愈弄愈糟,况且他最近要选社长,还是让他专心点儿,我不想因为我的关系使他落选。” “这个时候你还在乎他?”小兰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总觉得自始至终错都在我自己,我不应该在感情还未确定时,就答应与他交往,不应该那么冲动。 “兰!找一天约你的真命天子一起出来吃个饭,让我沾染你的喜悦。” “那当然啰!你是第一个知道的。” 我叫小兰不用再烦我的事了,跟人聊过之后心里舒服多了,之前一再地逃避,是因为想不通,拼命地钻牛角尖。 看见小兰现在的幸福模样,我忽然明白,爱情其实可以很简单,只要互相喜欢着对方,如此而已。 躺在床上,我试着倾听内心的声音,笨蛋义问过,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学长。 我想,有的,我喜欢过学长,但只是喜欢,不是爱。 一个充满喜欢的爱情,终究无法开花结果,因为缺乏了那一点点钟情的爱。 没想到真的被他说中了,我被冲昏了头。 我这个爱情一年级生,果然是经验不足。 铃……刺耳的电话声响起。 应该是阿强学长吧!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荧幕上斗大的三个字,笨蛋义。 啊!忘记他要找我了,到底什么事,我狐疑地接起电话。 “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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