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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常笑一直很热情,但凡班级活动基本从不缺席,苦累也不怕,若忙完了还有什么要收拾的,她都自愿留在最后帮忙。

  最关键是,她从不邀功,顶多就摆摆手说没啥,笑得很……爽朗。

  容兰原本看她不顺眼,觉得她完全不懂婉转的艺术,有些时候说的话太直接让人不爽。容兰也算是交游甚广的人,认识的朋友各式各样,但惟独没有常笑这样的。虽然同一宿舍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也就点头之交。

  直到大一有次碰上麻烦,容兰原本属意而一直暧昧着的对象,居然是外校某女的男朋友,还被那某女发觉后带人闹到宿舍里来。容兰被那男人骗了本来就窝火,还碰上个蛮不讲理的人,什么淑女气质也顾不上了,一言不合扭打了起来,什么都被拿来当便利武器。

  常笑原本还在电脑前赶稿子,宿舍空间小,被挤攘得不像话,这才刚站起来,就瞥见一女的手操起搁在桌子上的饭兜往容兰身上砸。倩倩在旁边急得直跳,常笑脑子一热,发挥舍友团结友爱的精神,装饭的兜加上掌风,硬生生地替容兰挨了下来。

  只是一记下来,她腰板仍挺得笔直,也不叫痛,回头身高优势一把揪住那女的,夺过饭兜往桌子上狠狠一敲,巨响声中硬是把不锈钢盒敲得严重变形。

  震撼全场后,凛然肃声道,“我要生气了!”

  接着拨了拨头发,袖子一撸,比了比那个带头的,“我说,再不滚,我就用脚踹你屁股。”

  估计常笑说得太认真,围在宿舍外边自个班上的女的,有人忍不住笑了,胆子也大起来嚷嚷着赶紧滚。估计那几人面对这阵仗也有点懵,再看一眼常笑一米七的身高杵在那确实有威慑力,甩下几句狠话就走了。

  容兰当时有些感动,轻轻说了声谢谢,蓬头垢面的问了句痛不痛。常笑却是蓦地想起什么,比了比自个那变形的饭兜说,“这个你会赔的吧。”

  然后就笑了笑,又坐下码字去了。

  容兰突然就看明白了——常笑的笑容其实很诚恳,但弧度摆得有些嚣张就是了。

  这事之后,倩倩也对常笑改观,容兰拖着她俩说是要拜把子,三人就义结了金兰,相亲相爱了。

  认识久了,才发现常笑这人其实挺憨,没心眼,偶尔会有股傻劲,看她和余非那个人精相处模式就知道了。所以到后来常笑再说那些“气人”的话,听起来就蛮好玩的,因为她出发点都很认真。

  同时常笑也在坚持着自己的原则,譬如每次联谊,她总是坐在一堆女孩子里边锲而不舍的强调自己是个女生。总而言之常姑娘是个怪胎就对了,不过怪得还蛮可爱的,虽然一开始不讨人喜欢,但属于常笑的那份独特,需要时间慢慢品味。

  还有,其实余非是在欺负她吧……

  怎么会有人被欺负得这么后知后觉且无比快乐……-_-!

  **

  “笑笑,电话。”

  常笑还拿着容兰的笔记本在敲字,听到叫唤从床上爬下来,蹭蹭蹭跑来接起电话,奇怪,她手机接电话不用钱,通常认识的都往手机上打的说。

  “是我。”声音稍嫌压抑,力求轻松。

  她听得莫名其妙,唔了一声,“你是谁?”

  对方明显不悦,“就是我。”

  她还真没听出来,“谁?”

  “常笑!”

  “开玩笑,你要是常笑,那我是谁?”微微听见对方在吸气,她想了想说,“有事打我手机吧,拜。”

  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下一秒,电话又如火如荼的响起来,常笑刚接起来,听筒那边有些暴躁的喊,“我叫季晓桐,来讲和的!”

  9.吃饭

  讲和?求和的是吧。

  常笑自动理解为此,挑了挑眉,“行吧,那你先道歉。”

  季晓桐明显在电话那端迟疑,隐约听到有人说“忍”还是什么的,她倒也没想太多,心思都在新开的小说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她被迫割舍后,反倒是茅塞顿开,思路豁然开朗。

  “……道歉?”他像是被人怂恿,语调明显是不悦。

  但常笑也不知是不是心不在焉,把疑问句听成了陈述句,道歉听成了抱歉,直截了当的说了句,“原谅你了,那拜!”

  然后又利落地把电话挂了。

  其实容兰说得对,有时候她是个囧人。她脾气来得快去得快,快则数分钟,慢就顶多四五天,对朋友基本也来者不拒,除了她直觉性说不的——她很信赖自己的女性,是女性直觉。

  昨天和仙姑聊了聊,放松了心情,回头想想又觉得四万字也没什么,跑了两万米也没什么,被喷一喷更是没什么,那酒渍还是能洗干净的嘛!且论坛上她说他不外如是,虽然是事实,但也挺伤人面子,既然他道歉,于是乎决定冰释前嫌了。

  反正她之前写的几篇长篇,也没多少人看,空有一腔热血,如今又找到新的感觉,只想为钟爱的小说事业继续抛头颅洒热血!

  刚往床上爬了两步,电话又锲而不舍继续闹腾。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跑过去接了,却是先声夺人,“有什么话你不能一次说完?”

  季晓桐差点摔电话,心想挂断电话的明明一直是她,深吸两口气,语气有点公式化,“为加强联系,问你要不要出来喝两杯水酒!”

  “哎?”常笑就抬头问了句容兰,“季晓桐请喝酒,去不去?”

  “季晓……桐!?”容兰从厕所探出个头来,蓦地瞪大眼睛,“去!当然去!”

  “那行,”她又对着电话说了话,“水酒就不用了,喝啤酒吧。”然后急急的把电话递给容兰,说,“你跟他约时间。”

  就华丽丽把季晓桐给抛在脑后头,接着兴冲冲的构思情节:接下来男主角要怎么剥衣服才好呢?

  **

  常笑读的是经贸系,上统计学时脑子还挺好使,所以教授也挺喜欢她,然后看着她扶着眼镜说都好端端一小姑娘,咋中意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小伙。

  她就笑一笑,说没办法,我穿上裙子,倩倩就说我是妖孽。

  ——妖怪的妖,孽障的孽。

  从床上挪到桌子上,再捧着笔记本走了几圈,绞尽脑汁终于又完成了几千字,长长的吁了口气,心想这回谁要敢再放毒害她,她就跟谁斗争到底。

  倩倩是话剧社领导,容兰是系学生会干部,两人有事忙,下午都不见了人。而她自己,当初抵不过体育部部长的极力邀请,点了头,常常奔波在系里边各大球类赛事上,给人跑腿递水当裁判,圈子里也小有名气。

  好容易媳妇熬成婆,可以使唤新人干活,才难得空闲了些。

  一摸肚皮,刚觉得有些饿,手机铃就闹了起来。

  常笑一瞅是余非的名字,乐了,声音与先前简直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嚷嚷着,“余小非!”

  余非轻轻笑起来,“常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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