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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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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决定把这段似是而非的情感冷却,我却收到他们同乡会递给我的橄榄枝。我居然二话不说地答应了。我清楚,这是我离上次和她见面后,内心孤寂了一个季度零三天的结果。我想听一听她的欢笑声,听她贫,听她侃,然后看她自以为得逞的奸笑、自以为是的圆滑。 我的记忆力和我的观察力是这辈子我最骄傲的法宝。我第一次讨厌这种能力。因为我很快就感受到,她的心里送走了小西,却扎进了方予可。而且我开始担心他们的两情相悦。我高调地在同乡会上宣布我的所有权,就跟小孩子一样幼稚可笑。但是有什么办法?我早说了,感情不轰炸脑袋,它轰炸我的心脏。我的理智鄙视我的行为,我的感情却要一意孤行。我跟性格分裂一样,在清晰和恍惚中晃荡,在坚持和放弃中摇摆。 那天,茹庭哭着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她带走,快点带走。我就知道,我预料的事情如期发生了。这个丫头一直标榜的就是感情至上。现在她如愿所偿,我是不是要恭喜她?她肯定是乐死人不偿命地欢快着,毫不客气地昭告四方。 我甚至猥琐地想,他们很快就会分离。因为爱情在时间的煎熬中,会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在鸡毛蒜皮和油盐酱醋上折折减减,然后剩下点时间让你追忆。像他们两个没有感情经验的人,徒有热情地在一起,迟早会磕磕碰碰。 我甚至打算渔翁得利就好。 在军训的时候,小丫头真的和他吵起来。 可是,我知道我又要输了。因为我看见,即便他们两个人跟吃了火药一样,在吵架的时候,眼里都是随时准备弃甲求和的讯息。一个摔门而走却又奇怪地折回,一个还没说两句狠心话就害怕对方受伤。难怪平时相互斗嘴,相互攻击是他们奇怪的相处方式。我甚至预言,以后他们真要有矛盾,只能诉诸冷战了。 而我能做什么呢?当我试探着再次去接触爱情,摆出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的样子,她却明确地宣布她心有所属;当我执意地相信爱情是个会褪去,会折损、不靠谱的玩意儿时,她却将之举于头顶,奉为明灯;当我只能趁她假寐时拉她小手诉说衷肠时,她却和他在我的眼皮底下光明正大地深情拥吻。 所以,我宁愿相信,爱情它不曾回来过。 它是个精灵,只献身于信它的教徒。信之则有,不信则无。 49 约会 每天操练,每天曝晒。每天晚上祈祷暴雨,每天早晨太阳照常升起。我的脸本来就黑,比别人吸热能力强好几倍,变黑的速度也是光速级。到军训的最后几天,我都不敢照镜子。跟从煤矿工地里出来的一样,晚上行走在小道上,我跟隐形似的和夜色混为一体,这时不敢随便笑,怕黑漆马糊地一张嘴露一行白牙,万一吓到胆小的女生,以为基地闹鬼多不好。 最后一天在食堂吃完中饭,刚打算回宿舍躺会儿,就看见方予可远远地站在我前面,不确定地望向我这边。方予可这家伙的脸跟整容过的迈克尔杰克逊似的,怎么晒都是瓷白瓷白。长怎么白,我怎么跟你套近乎啊?人家非以为遇上了现世版的黑白无常不可。 方予可最终走向我,带着一脸的鄙夷:“你真是吸收日月之精华,除了眼珠子还是不黑以外,其他怎么都跟奥利奥饼干似的了?我看别人晒黑都是在能忍受的范围内,怎么就你跟刷了棺材漆一样?” 阿呸,真晦气。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我这叫健康色知不知道?现在流行古铜色的美。你看古天乐晒之前小白脸,晒之后全民偶像。你这是赤LUOLUO的嫉妒。自己长得跟折射镜似的,啥颜色也变不了,造型多单一,你看我就是百变天后,可塑性忒强。” “恩,是挺多变的,可李逵可包公。回学校之后晚上千万不要随便骑车,别人会以为遇上无人驾驶的自行车了。还有,军训结束前可不要随便和别人合照,闪光打得再强,也照不出形成不了象啊。” “我说你是不是啮齿类动物有磨牙期啊?怎么每次都这么嘴尖呢。给你买个橡胶软管嚼着去,省得你乱蹭乱咬。” “我这不是专咬你吗?别人我都懒得咬呢。” 我听着这话怎么这么色情呢。我歪着头想,是我太下流还是他太纯良? 方予可拍了拍我脑袋,转身往小卖部走,边走边说:“别想了。你要非在刚才那个意思上挖掘更深或者延伸更广的涵义,我也没意见。唉,怎么找了个非洲空运过来的色女当老婆……” 嘿嘿,和方予可日行一斗完毕后,我乐不可支地跟在他后面小跑步追上去。 军训结束的那天,很多同学拉着教官的手,跟教官依依惜别。我却想高唱翻身农奴得解放,这么热的天我都好几天没洗上澡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成山顶洞人了。我象征性地握了握教官的手,跟他很嗨皮地说:“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在军训基地握上冲锋枪啊。不想握枪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教官以后要努力从这里出去,回归正常部队,早日握枪哈——”说完我还正儿八经地敬了个礼,高声说:“我宣布,我今天很高兴。” 坐在回学校的大巴上,我这心啊就像是刑满释放的犯人一样,对所有自由的物体天上飞的鸟啊水里游的鱼啊都产生了亲切感。朱莉受不了我随时准备仰天长啸的样子,说:“看你这样,别人都以为教官怎么虐待你了呢。你说你干嘛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哪~~中国足球队在世界杯上进球,球迷都没有你一半癫狂的。” 我凑近她耳朵:“这半个月军训,我和方予可就见了两面,和茹庭倒是天天见,你要是我,你能受得住?” “合着你这是思春哪?” “还好还好,我就是想去看看方予可校外租的房子脏了没有,需不需要打扫,一个人住寂不寂寞,两个人住是不是就刚刚好……” “打住打住。你把他家当春宫呢。” “啧啧,没品位,太低俗。我明明把它当home,home知道不?”我眼睛冒着一个一个粉红色的泡泡。 “唉,你别激动了。你现在晒得跟难民一样,看难民发春实在是挑战我的底线。你再说几句,我就跳车了。还有啊,你家方予可不会同意你搬过去的。” “为啥?!”我质问。 “他这是保护未成年人呢。谁跟你似的饥渴。我看方予可这么闷骚,不到毕业是不会碰你的。别人不好说,就你现在这样,脱了衣服跟烧焦的木头一样,吃你跟吃没扒开土的叫花鸡一样。哪个男的会有兴趣?” 回到学校,我便以百米速度冲刺到澡堂。以前洗澡时,特鄙视霸着花洒搓半天泥的人;而这次我跟准备在澡堂住下一样,把全身都搓红了,恨不得把身上的黑漆当黑皮蜕了才善罢甘休。 到宿舍接到方予可的电话,让我晚上一块儿吃饭,还神秘兮兮地叮嘱我穿正式点。我刚想追问点什么,他就把我电话挂了。 鉴于平生都没有一套正式一点的衣服,唯一一套正式的衣服便是军装,因长久不洗不换,浸满了汗渍和泥土,实在不好意思送给希望工程,已经被我无情抛弃于军训基地了。我在柜子里翻了很久,才找到一件很正式的T恤,正面书正楷“博雅”,背面书隶体“北京大学”,这还是我第一天进北大时买的,因为过于正统,平时没敢穿,跟新的一样;下身就比较为难了,除了牛仔裤还是牛仔裤,只有破不破洞有没有丝絮的区别,有感于最近晚上闷热无比,精心挑选,最后敲定五分裤。鞋就不用说了——永远的板鞋嘛。 下了楼,第一时间却没有认出方予可来。因为眼前的方予可上身穿浅色条纹衬衫,下身着黑色笔挺西裤,要是再打个领结,今天就可以直接拉去礼堂准备结婚了。我疑惑地走近,好奇地打量他:“真是衣冠楚楚的衣冠禽兽啊!” 方予可拍了拍我的头:“又乱说话。” 我嘿嘿的笑:“今天什么日子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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