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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外婆她都很早睡,我看我们用走的好了,反正外婆家也不远,最多一个小时我们就可以走到。”

  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够我们走回台北了吧!哎哟!”

  就这样我和老妈组了一个“鹿阿健行队”,“鹿”是鹿港火车站,“阿”是阿嬷家。

  上路约五分钟后,一辆类似载猪的小货车停到我们身边。一个中年男子探出头来。

  “歹势!这么晚了叫不到车啦!看你们走的方向跟我家的方向差不多啦!要不要我送你们一程?”

  “好啊!好啊!多谢哦!小敏!赶快上车啊!”

  “妈!你以为现在是唐朝的太平盛世啊!我来应付他!”

  “这位先生,载我们这程要多少钱啊?”

  “免钱啦!大家算有缘啦!快上车吧!”

  “小敏!你放心啦!这里又不是台北!”

  “妈!现在我们不用给钱是因为等一下他会要我们身上所有的钱!这已经很明显了嘛!”

  “好吧!那我先到外婆家等你好了,再见!”

  为了保护我这个没有义气的老妈,我只有硬着头皮一闯虎穴。又为了恐吓司机,一路上我不断和老妈谈论一些黑社会的事。

  “妈!上礼拜你叫我办的事已经搞定了!”

  “什么事?”

  “‘做’”了苗栗的那个杀手小伍啊!”

  “什么?”

  “放心!一切干净俐落,尸体也已经用硫酸溶掉了!”

  “小妹妹,我知道你很害怕啦!我们这边纯朴,大家都互相帮忙的啦!”

  他话才一说完便抬起袖子露出手臂上龙凤和鸣的剌青。好险我刚才没有白目的继续,否则我可能会比“杀手小伍”死得更难看。

  到了外婆家之后,老妈送他一瓶本来要带给外公的白兰地作为谢礼,看着他满足的笑容,我才发现快乐原来是这么容易获得的,当然,他的快乐绝对不是来自于那瓶洋酒,因为他根本没有收下那瓶白兰地。

  唉!乡下真好。

  这里没有夜总会、没有酒家。没有林森北路、没有六条通,当然也没有PUB,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Alex……

  到鹿港三天了,鹿港的好是长居台北的都市人所无法想像的。这里的人好、空气好、交通好、环境好、风景好,走在路上都会有人问你“今天好不好?”,可是这里最好的是——没有人打扮得比我好。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我只要随便搭配,大家就会认真赞美,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于是换装外出就成了我在这里最频繁的活动。

  通常外出用餐时我会穿惊世骇俗辣妹服,因为餐厅通常是人最多的地方;如果是去游山玩水我会穿招蜂引蝶休闲服,因为在游乐区吸引帅哥的机会最多;到巷口倒垃圾的话,我会穿暴露狂乱家居服,因为要用最短的时间给人最深的印象;睡觉

  的时候我认为不必穿衣服最为舒服。

  为了让黑暗中的我能够光芒四射,今天跟十五岁的表妹外出看电影的时候,我选择了一套闪闪动人萤光服。看电影的时候我和表妹的话题围绕在电影,直到出戏院后我们的话题才进入了重点。

  “表姊,你的衣服都好漂亮哦!”

  “真的吗?不会吧!这次回鹿港时间太赶了,我根本来不及挑上得了台面的衣服!”

  “可是你都搭配得很好!”

  “搭配是要整体的,譬如说粉红色的上衣就要配豆沙色的口红,像我今天是萤光绿的上衣,就要搭配粉红色的口红。”

  “喔!那一个女孩子不是要有好几支口红?”

  “不是好几支!是好几十支!而且现在流行把嘴巴画大一点,看起来会比较性感!”

  “是不是要画得跟潘越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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