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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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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巧,我认识你女儿,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顾天一手里的行李袋,“大叔,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顾天一推辞,“我自己来就行。” “我来吧。”争抢见,林朗突然瞥到顾天一手臂上红色梅花形胎记。在微弱的光线下,那红色的梅花形胎记,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头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顾天一。如今的顾天一双鬓斑白,看字条时需要拿远些微微眯着眼睛,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老花的迹象。 “你终于回来了,菜都要焦了!有没有买到我说的那个牌子的酱油?”顾忆笙边说边开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愣,“爸,你怎么过来了?”然后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后一级台阶,出现在顾天一的身后。 有一声闷雷,在顾忆笙的脑海正中,啪的一声爆开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林朗又看看顾天一,脸上的表情惊恐得好像见了鬼。 原本只是因相似的胎记,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林朗并不确定,而顾忆笙的表情让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了八九分。那么,或许长久以来,她对他似乎喜欢又似乎厌恶的态度,便有了合理解释。 “老张说他来看他儿子,我想有个伴,就顺便一起过来了……是不是菜烧焦了啊?”顾天一问。 顾忆笙如梦初醒,飞奔回厨房关煤气。她双手撑在水槽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竭力平稳自己起伏不定,又惊又怕的心情,千万个念头在同一时间飞过脑海。他们两个怎么会一起出现?林朗发现什么了吗?爸爸不会乱说了什么吧?他还记得他吗?他会恨我吗…… “吃饭了。”林朗不知何时也进了厨房,站在顾忆笙身旁洗了手,然后打开柜门,将碗和筷子拿出来。 顾忆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他却故意不看她。 那是顾忆笙吃过最难熬的一顿饭。 顾天一以为林朗是顾忆笙的男朋友,说:“怎么不和爸爸说一声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来越像个普通的父亲,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没有一句话,而今却也变成像其他人那样会唠叨顾忆笙。 “他不……” 顾忆笙的否认被林朗的咳嗽声打断:“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较忙,就忘了和您说。您别怪她。”林朗的话模棱两可,既可以理解为顾忆笙因为赵一芒生病,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顾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过顾忆笙“小笙”,今天摆明了故意让顾天一误会。 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他们吃完饭才差不多十一点半,顾忆笙提了保温瓶。“爸爸你在家看会儿电视,我去医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会儿。”她交代完顾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后地出门。 遇到周末,赵一芒要求她连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个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顾忆笙当然舍不得拒绝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语,走在顾忆笙半步之遥的距离。她望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顾天一——照理是认不出的,因为当时他戴了面罩,又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了。只是开门时她太过惊讶,怕露出了什么马脚。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问,只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后,心怀鬼胎。 春末夏始的天气,路边的广玉兰树上绽开了硕大的白色花朵,空气里流淌着被阳光晒暖的花香。天气说热不热,但是薄薄的阳光洒在背上时仍觉得燥热难耐,顾忆笙的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你很热?”上车后,林朗体贴地开了一点空调,同时开窗通风。过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道,“你爸爸,好像对我挺满意的。” 顾忆笙托着下巴,正望着车窗外熟悉的街道发呆,被他的话吓到,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像一只将老鼠玩弄于股掌的狡猾的猫。 “你别胡说……”她其实听清了,有些慌乱,心跳得很快,却隐隐又有种宿命般的无奈。 林朗瞥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意那个秘密:“顾忆笙,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对今天造成任何后遗症,其实都不算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因为这样的事情被顾忆笙拒之千里之外多年。其实除了刚开始时的惊讶,他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觉。顾天一已经变成了一个平和的老人,就算他和顾忆笙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想旧事重提。毕竟最后他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顾忆笙总觉得林朗已经知道了什么,只是他闭口不提。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任何事,都能过去吗?”她抬起头问他。 “任何事。”林朗望着前方,非常郑重地承诺道,“已经发生的我也不会追究。比起你不爱我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事更能让我伤心的了。” 顾忆笙在林朗飞驰的车上,捂住脸孔,因为心中悬了五年的石头落地,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有发泄的意味,又带着盛大无比的幸福,像窗外丰盈的阳光一样让人喜悦。 “对不起。”她到了医院下车,站在车门口对林朗诚恳道歉为了五年前的伤害,和五年后的游移不定。 “我爱你。不管你爱不爱我。”最后一句她说得飞快,几乎同时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飞一般跑进住院部的大门。 林朗的耳朵被那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想了许久才明白顾忆笙的话。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伏在方向盘上平静了一下心情,直到后方的车子摁着喇叭催促他开车,他才抬起头,从后视镜中发现自己的脸,竟然红得像番茄。 真丢人。二十四岁的男人,竟然像个十四岁的少年那样,因为女生的告白而羞红了脸。 林朗一边开车一边微笑,同时在内心深深鄙视自己。 四、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顾忆笙一路跑上楼,在赵一芒的病房门口停了停,害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脸涨得太红。然后才推开房门,结果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回护士站问护士,值班的护士看了她一眼说:“他刚才病情突然恶化,送急救室了。” 顾忆笙愣了半晌才记得说“谢谢”,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靠着身边的柜台勉强稳住身子。又想起什么,转过身问:“请问急救室在哪儿?” “你还是在病房里等吧,有什么情况我在通知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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