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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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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她小跑步跟着快步走的林朗,下意识地去拉他的手,果然是触目惊心的红。大部分血液已经凝结,只有一道伤口,因为碎片扎得有点深,仍在渗血出来。 “你怎么……你怎么……”她想要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可是却舌头大战,拼凑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顾忆笙知道这样的伤不会伤筋动骨,可是一想到林朗是设计师,他要用手握画笔设计图,她就气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她气林朗这么漫不经心地对待自己的才华,不在乎自己的身体。 顾忆笙用手帕给林朗包扎伤口,她的动作很轻柔仔细,可是手工却实在不怎么样。林朗望着她低垂的脸,心里又微微地一软。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人,无论她曾带给他怎样的伤痛,只要她对他露出一点点温柔的表情,他心上的寒冰就会慢慢融化。 “我只是简单处理一下,你最好还是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 “不要。”建议被无情地拒绝,“我饿了。” “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饿了,我想吃小馄饨,哪里最好吃?”林朗发动了汽车。 顾忆笙没辙,可是实在不放心他的伤,讨价还价道:“你先去弄伤口,然后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小馄饨好不好?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 “成交。”林朗打方向盘转换。他顺手打开音乐,是蔡琴的老歌。“是谁,在敲打我心……”顾忆笙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还是在《无间道》的电影里,一下子就被这干净醇厚的女声给吸引住了,她像是能攥住人的灵魂一般,隐隐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窗外夜色如水,迷离的城市夜景和璀璨的灯光不停向后逝去。飞驰的汽车像一栋移动的小房子,身边的林朗在专心地开着车。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有那么多烦心的事,有那么多困惑,可是只要待在林朗身边,顾忆笙就觉得踏实极了,心里安静极了。她的眼皮渐渐沉重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猛地惊醒,发现车停了,音乐与关了,林朗还是坐在她的身边,正一眨不眨地望着,眼眸如墨色一般深浓。 “我睡了多久?”顾忆笙哑着嗓子问,她瞥到林朗的手已经经过专业处理,绷带绑得非常漂亮。 “不久,三个小时。”他答。 顾忆笙咋舌,看了看手表,时针果然已经指向了十一点:“你怎么不叫醒我?” 林朗沉思了一下,无比认真地说:“我觉得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她睡着的时候像一种懵懂的小动物,不会说伤害他的话,露出讨厌他的表情。 顾忆笙有点无措:“走吧,去吃馄饨。” “你指路。”林朗发动汽车,银色的尼桑在夜色中像一尾深色大海中银色的游鱼,流畅地游了出去。 顾忆笙带林朗去的那家小铺子,最先是许小曼带她的,后来她独自又去过几次。她给林朗指路,七拐八拐,无数仅够一个车身通过的小斜街之间兜来转去。 林朗很怀疑她到底记不记得路的时候,顾忆笙突然拉他的手臂说:“就这里就这里,濑水狗弄。”这名字可够文艺。 濑水狗弄太窄了,车根本开不进去,林朗先找了块停车。他下车后狐疑地张望,小小的弄堂里只有一盏路灯,还有些微弱地从两旁人家里泄出来的几丝昏黄的光线,并不像有店铺的样子。 “快走,不知道八爷的馄饨卖光了没。卖光了我们就白走一趟了。”顾忆笙走在前头,林朗跟在她身后,摸着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弄堂内走。走了有三四分钟,灯光才渐渐明亮起来。 远远地,林朗终于看到一个就设在路灯下的馄饨摊,小板车改装的橱柜和煤炉,几张矮矮的木桌,几张塑料小板凳,一对头发花白、弯腰驼背的老人。他们的动作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时间在他们身上如同被拉长了一倍。馄饨摊上的客人不多,但是都很有耐性,没有人催促,自顾自地和朋友聊着天,有的还会和老人聊聊几句。 顾忆笙热络地和老人打了招呼,点了两份燕皮小馄饨,然后拉着林朗坐下来。“这里挺难找的,我前几次过来的时候每次都要找很久。八爷和八婆一天会准备八十八碗小馄饨,如果来晚了就吃不到了。” “八婆?” “很妙吧?”顾忆笙双手插兜里,微微仰着脸,目光没什么焦点地望着前方,脸上露出美好的如同那月色的皎洁笑容说, “因为爷爷排行老八,所以是八爷,八爷的老婆就叫‘八婆’。” 林朗回头望了一眼那对忙碌着的八爷和八婆,他们之间对话不多。八爷负责炉火和煮馄饨,八婆负责将煮好的馄饨上撒点葱花和一小勺猪油,然后放在一个木盘子里,端给客人,将客人用过的碗筷收回来放进洗碗桶里。 没一会儿,林朗和顾忆笙点的小馄饨就上来了。猪油和葱末的香气扑入鼻腔,让人只闻其香便食指大动。在微弱的灯光下,一只只白色的小馄饨像一尾尾白色的金鱼,摇摆着飘逸婀娜的尾翼,在汤水中漂游。燕皮馄饨的皮儿也是肉做的,所以燕皮馄饨也有“肉包肉”的做法,而能把肉皮压得那么薄的,市面上还真不多见。咬一口下去,鲜香的肉汁占满舌腔,肉馅和外皮一个脆一个薄透滑爽,形成一种奇妙的口感。 林朗说想吃小馄饨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没想到顾忆笙真的能找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你真是会吃,这里都能被你找到。”他看着埋头大吃的顾忆笙,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温柔的笑容,“你知道吗,这里的燕皮馄饨有我奶奶做的味道。” 林朗的奶奶是闽南人,但凡事叫得出名字的南方小吃她都都会做。上中学之前,林朗每年暑假都有几个星期是在奶奶家度过的。位于郊区的农家小院,院子整理得很干净,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四季都会有花朵盛开。春夏十分是植物最繁盛的时候,院子里就显得拥挤起来。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墙角的蔷薇一丛丛盛开得像一小团一小团的火焰,洁白的茉莉花在黄昏的空气中像毒药一样弥漫,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花朵,热热闹闹地挤满了一个院子。 林朗的爷爷和奶奶性格太过想像了,在一起时争吵,分开了却想念。在他们三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女人从三十二岁那年开始独居,五十岁时退休,在郊区买下这座农家小院,每日打理打理花草、散步、看书,最开心的便是孙子放假时在她那住的几个星期。 那时候每天清晨,林朗的奶奶都会变着法子给他做早点吃。林朗最喜欢的还是她做的燕皮馄饨,一口气能吃掉三十只馄饨,喝光一大碗汤。 “说起来,我也有两年多没去看她了。” 顾忆笙低头看看空碗,碗底还躺着几颗葱花,她低声说:“我都没有见过我的奶奶,她很早便去世了……趁着还有机会,你多抽空去看看她吧。老人很容易寂寞的。” 林朗没说话,他没告诉她,在爷爷去世后没多久,奶奶也撒手西归了。他们分开了大半辈子,但是心却始终是连在一起的,一个走了,另一个也不会独活太久。林朗对于爱情最初模样的认知,便是来自他的爷爷的奶奶。两个固执而寂寞的人,心里始终牵挂着对方。 “我们走吧,八爷和八婆的馄饨好像也卖完了。”顾忆笙站起身准备付钱,被林朗拉住了手腕。“我来。”他说。 “贵的我请不起,小馄饨的我还是请得起的。”顾忆笙冲他眯眼一笑,跑过去付了钱,顺手帮八婆把桌椅都叠起来放上小板车。林朗也过去帮忙,到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袖口蹭到了一大块油渍。 顾忆笙很仔细地查看那块污渍,有点懊恼地说:“衣服很贵吧,油渍很难洗,不知道能不能洗干净。你回家之后,先在这里涂点洗衣液,泡一两个小时……”她边说边抬起头,然后后面的话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咽不回去。 他离她很近。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她抬起头才发现他的鼻尖几乎要蹭到她的脸上,眨眼睛时眼睫毛扇起来的微小气流,像极小极小的蝴蝶一般,擦着她的皮肤飞向车外。 五、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 “你那时候真的那么讨厌我吗?”林朗轻声问道,声音里有竭力克制的忐忑和沮丧。他一直以为顾忆笙是喜欢他的,因为她曾借着醉意向他那么热烈的告白。可是那个暴雨夜的话语又怎么解释呢?他们分开这么多年,她也似乎从未曾找过他……她喜欢赵一芒都似乎多过他。 顾忆笙不敢直视林朗的眼睛。一直都是她对不起他,该被讨厌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我不讨厌你……”从没讨厌过你,“对不起。”那个秘密仍然只能是秘密,哪怕五年过去了,她仍是没有勇气告诉林朗,曾经企图绑架他的凶徒之一是她的父亲顾天一。 “你还记得那次音乐剧的演出吗?”林朗忽然问。 “记得。”那是顾忆笙第一次觉得自己会发光的时刻。 “庆功会上你喝了酒,然后醉了,我送你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你曾醉醺醺地对我告白……” 听到这儿,顾忆笙猛地抬起头,满脸通红。 “你说你喜欢我,很喜欢很喜欢我……非常非常喜欢我……喜欢我打球的样子,流汗的样子……”林朗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像是梦一场,怎么都睡不醒,又好像醒了,可是怎么都看不清眼前的人。 顾忆笙心跳得飞快,她不知道自己曾经以那样的方式向林朗倾吐过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总觉得这一刻不太真实,如同梦境一样轻飘飘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即使那个雨夜,你那么残忍地拒绝我,我仍是觉得你是喜欢我的……可是现在我想,也许我错了……是我自我感觉太过良好,自作多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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