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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三、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顾忆笙觉得自己大概是午饭吃多了,大脑被红烧肉堵塞,所以才会答应许小曼来参加“六人晚餐”——其实就是相亲。三男三女,三个男生都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女生除了许小曼和顾忆笙,还有一个叫萌萌的,也是O?杂志社市场部的同事。

  顾忆笙还是百年不变的T恤和牛仔裤,因为是周末,所以终于不用穿恶心的高跟鞋了,匡威的帆布鞋舒服的想让她哭。许小曼穿了件露肩的小礼服,花了一个精致的小烟熏妆,美的冒泡,而萌萌走得则是日系卡哇伊女生路线,从开始到结束一直在用“哇,好好吃”、“哇,你们好厉害呦”的方式说话。最令许小曼郁闷的是,三个大律师似乎对此颇为受用,频频对其微笑点头,惹得许小曼不停的冲顾忆笙翻白眼。

  吃完晚饭,按照计划还要一起去钱柜K歌,顾忆笙兴趣缺乏,许小曼澎湃的、“找个金龟婿”的念头也被“卡哇伊”的萌萌恶心的消失殆尽,不过为了不扫兴,还是决定一起过去。挤过人潮汹涌的街口时,许小曼忽然被身后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秃顶中年男人推了一把。那个秃顶的男人立着两颗卫生球尖声大叫:“你挤什么挤?挤着孩子了知道吗?我X你妈的!”

  顾忆笙低头一看,是有个四五岁的小朋友被他推在身前,仰着小小脏脏的脸,大大的眼睛流露出不安和害怕。

  七点左右的淮宁路确实挤的吓人,顾忆笙一边道歉一边说:“你还是把孩子抱着吧,人多挺危险的。”结果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理也不理,只是一昧的骂个不停,用词及其粗鲁。三个男律师和萌萌已经走远了,许小曼一直不说话,一声不吭地冷眼盯着秃顶男的嘴巴,直盯得他心里发毛,声音越来越小。

  顾忆笙拉着许小曼想要离开时,她却忽然开口了,用很大的周围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大哥,这是你孩子?可惜了,一点都不像你啊,去验个DNA吧!别糊涂一辈子啊!”

  四周一片静默,顾忆笙拉着许小曼迅速拔开人群离开,两人跑出好远才停下来,对看一眼,然后捂住肚子爆笑不止。

  许小曼说,她刚才回头时看到那个男人脸都涨成猪肝色了。

  “我不知道原来你那么威猛的。”顾忆笙笑得直咳嗽。

  “那是!我高中时可是我们学校的大姐头呢。要是被以前的姐儿们知道我现在每天被这样被赵一芒羞辱,一定惊讶得下巴都会掉下来。”许小曼说,“忆笙,我们女生孤身在外,就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最烦就是听到某些女生受欺负就知道哭,或者怨天尤人、自怨自艾,让她去报仇雪恨,又在叽叽歪歪,给对方找理由。说句难听的,你自己长得像个包子,就被怪狗老跟着你。”

  保护自己——顾忆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人这么和她说过。是谁呢……是……对,是林朗。

  在他突然眼睛康复后从医院偷跑出来看她的那天下午,遇到她时刚被鲁丛心她们欺负完,模样狼狈不堪。当他走近看清她的脸时,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她脸上的伤痕,看她瑟缩了一下,脸上一闪而过疼的表情。他露出毫不掩饰的心疼表情说:“顾忆笙,你要好好保护自己。”

  林朗是顾忆笙生命里,第一个叫她好好保护自己的人,而许小曼是第二个。她忽然感动得有点想哭。

  新一期的杂志出来了,封面上林朗神采俊朗,一袭黑色衬衣,黑白格子的细长领带,眼神坚毅中又透着隐隐的迷茫,非常迷人。听同事说这期的杂志刚上市就卖疯了。

  顾忆笙深吸了口气,终于推开了林朗工作室的玻璃门——她是奉命来送样刊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应该是林朗的助理,让顾忆笙在办公室稍等。她很想说其实不用通知林朗,她把杂志放下就成了,可是那个男生已经跑得没影了。

  林朗的办公室设计风格很居家,奶黄色的沙发,木制的咖啡色木架,有一张超级大的工作台,四周放着些人型模特和可移动的衣架。

  “真是稀客啊。你终于想起来找我了吗?”

  “咦!”顾忆笙被那声音吓了一跳,转身时差点撞倒身边的人形模特。林朗反射动作地扶住了那个摇摇欲坠的人形模特,才避免惨祸发生。

  她能健健康康长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呢。林朗闭了闭眼睛:“你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我长得不可怕吧?”还是仍然像五年前那样,深深地厌恶着他?每次想起她说她厌恶他时的表情,心脏都好像被冻僵一样疼痛。

  “不、不……不是的!”身体一碰到他的手,顾忆笙立即退后。

  他身上难道有毒不成?

  “你长得一点也不可怕。”相反还迷人迷得要死。顾忆笙没出息地涨红了脸,连忙把杂志递到他眼前说,“我是来送杂志的。”

  林朗瞪着几乎递到他鼻子底下、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新杂志,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不愉快——她来找他只是为了送杂志?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在期待着什么,那真是非常没有出息的想法。

  顾忆笙不知道林朗在想些什么,可是傻子也看得出他现在非常非常不爽。

  现在的林朗,和她记忆里的林朗,好像有点不同——除了更美好之外,好像也变得更加深沉了。记忆里的林朗是如夏日一样明朗的男生,可是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尴尬的气氛被手机铃声打破。

  在林朗的注视中,顾忆笙接起电话。

  是许小曼。

  “嗯,我这里的工作快结束了……什么,又去相亲?嗯,这样啊……”

  相亲?又?林朗抢过顾忆笙的手机:“她今天没空。再见。”啪的一声,合上手机,递还给手机主人。

  顾忆笙皱着眉头瞪大眼睛看着林朗,深呼吸了一次,说:”林朗先生,你好像没有权力随便抢我电话,挂我电话吧?你凭什么认为你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就算她以前对不起他,也不证明他现在就可以这样任意对她。

  林朗偏头望着她半晌,以一种介于生气和淡漠之间的奇怪语气说:”不凭什么。“顿了顿又道,”你晚上没空的,要陪我出席一个晚宴。“

  ”什……什么?喂!“

  眼镜男生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微微惊讶地看着在众人眼里向来冷静自持的林设计师,面色阴沉地拖着那个送杂志的女生消失在门外。

  四、五年前她能够拒绝他,甚至硬着心肠狠狠伤害他,五年之后却没了勇气。

  先是被扒得半裸做了一次从头到脚的护理,脸上抹了厚厚一层糨糊状的膏体,洗掉之后又被迫塞进一件宝蓝色斜肩的小礼服,然后被带到一面巨大的镜子前面做好,一个说着一口稀烂普通话的台湾发型师把顾忆笙的头发披散开来又抓起来,研究了一分钟之后就开始”动刀“,一边刷刷地剪着头发一边烧包地对顾忆笙说:“你男朋友好可爱哟!好让人心动哦!”顾忆笙的身体僵了一下,露出尴尬的笑容。

  “Perfect!”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发型师转了一下顾忆笙坐的旋转椅,害得偷偷打瞌睡的她差点魂飞魄散。随即又被一个笑得好甜好温柔穿粉色制服的服务生领到一个粉红色的房间,由化妆师在她脸上又涂又抹。

  套上高跟鞋,一切完毕,顾忆笙跌跌撞撞地走到落地镜前看自己的时候,她惊讶地瞪大眼睛——这是她吗?镜子里艳光四射但又散发着半成熟青涩气质的女生是她吗?

  服务生领顾忆笙出去的时候,林朗已经在休息区等待了四个小时。他抬头看到顾忆笙的时候挑起了眉毛,眼神从上倒下看了她一圈。

  顾忆笙觉得自己像件商品,在林朗直接的目光下她局促不安:“为什么要我穿成这样……”

  “为了羞辱你。”林朗起身到收银台刷卡结账。

  “羞辱我?”像是在和外星人说话一样,顾忆笙越来越糊涂。哪有人以把一个女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方式来羞辱她的呢?

  刷卡的时候那个台湾发型师刚好也在旁边,他冲顾忆笙眨眨眼睛说:“你也不赖嘛……不过如果你们分手了,还是要通知我哦,我真的好喜欢你男朋友这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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