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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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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会是谁呢?不可能是夏茹和鲁丛心突然茅塞顿开,改过自新了吧?“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真的。”林朗走了,李星星大概就是顾忆笙在这个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了。 “你真的不去看林朗最后一面吗?……啊呸,我说的是什么话!”李星星拍了拍自己的头,认真地看着顾忆笙说,“我有种感觉,他特别想看到你……虽然他现在看不到,但是如果你出现,他会高兴的。” 顾忆笙心里一阵酸楚,但这哀伤的心情却无法与人诉说。“不用了。我去了可能还给他添堵……林朗吉人自有天相,他一定会好起来的。等他风风光光回国的时候,再见他也不迟。”那时候,只怕他在人群里都认不出她吧。他随时都是候补王子,她却拼了命也只是个路人甲。 窗外的梧桐树叶长得郁郁葱葱,油绿发亮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风吹过的时候,满树的叶子便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声音。有一片绿得鲜亮的叶子从树的高处飘落下来。顾忆笙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它,起起伏伏,在风里打了个转,轻轻地落尽图书馆窗下的喷水池里 这个夏天就快过去了吧。 她的故事也要落幕了吧。 “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2004年的夏末秋初,林朗乘坐英国航空公司BA168飞机飞往伦敦。怕他无聊,李星星从网上下载了很多有声读物放在他的MP3里,让他可以在飞机上的时候听。 那是一本林朗之前并不会翻看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的男生因为父辈的纠葛一直恨着女生,借机会接近她、娶了她,却又多次伤害女生。女生一直假装不知道,卑微地爱着。直到有一天亲眼看到男生带女生回他们一起买的房子,才终于决定分手。后来男生知道了所有真相,也终于认清自己的内心,决定重新追回女生的时候,女生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那是个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爱情故事,却让林朗在三万英尺的高空落下最后一颗清澈的眼泪。 他发誓,他以后再也不要为女生哭泣了。他的心也与水草一起,沉入海底。 第八章{候鸟}生命的窗忘了关 吹进意外 赵一芒拉着顾忆笙,所以她停不下脚步,花瓣状的袖子被脆生生的撕裂了。顾忆笙惊慌失措地回眸被这个记者拍在相机里,眼里还隐隐有泪光,她身旁的赵一芒很自然的揽过她的肩,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一、赵一芒暴跳如雷的“狮吼”几乎瞬间穿破了她的耳膜。 阳光晒在蜜糖色的地板上,尖锐的手机铃声惊得深度睡眠中的顾忆笙抱着被子差点滚到床下。她睡眼惺忪地坐起身,胡乱摸了摸床头的小圆桌,终于摸到震动加高声尖叫的手机。 “顾忆笙,八点半了你还不死过来上班,想怎么样啊?要不要我开雷克萨斯去恭请你下楼啊?昨天让你联系的摄影棚有没有约好?上午开会的资料准备了没?不要告诉我你忘记了,你知道我很有可能会控制不住错手杀人的!”刚摁下通话键,赵一芒暴跳如雷的“狮吼”几乎穿破了她的耳膜。 顾忆笙瞬间就从床上弹了起来,立刻头脑清醒。一边“是是是”、“我记得我记得”、“对不起对不起”,一边飞速地穿衣服。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什么?!”电话那头,赵一芒咔的一声切断电话。 顾忆笙瞪着手机:“你以为你是道明寺啊……”默默地在心里诅咒赵一芒今天早上喝咖啡没有奶伴。她甚至没顾得上洗干净脸上的牙膏泡沫,提着今天开会要用的大沓资料,就踩着七寸的高跟鞋飞奔出门。 顾忆笙刚开始穿高跟鞋的时候总觉得像在踩高跷,为此她付出了双膝瘀青、手肘擦破一个月的代价才渐渐驾驭了这种高难度的鞋子。做设计的许小曼原本和她不算熟络,在看到她连续一个星期都带着血淋淋的伤口上班后终于忍不住建议道:“你要不要买套护膝、护肘带带?” 顾忆笙往腿上再贴上一个OK绷说:“正有此意!” 上班必须穿高跟鞋,这也是赵一芒的变态规定,在他眼里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和爬虫类没什么区别。 眼看着杂志社办公室门口就在前方,顾忆笙却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控制往前冲去,狠狠的撞在玻璃门上,发出一声巨响。她疼得五官都皱成了一团,赵一芒拿着刚刚冲调好的摩卡咖啡,好整以暇地从办公室走出来,慢悠悠地说:“你知道什么叫天灾人祸吗,天灾就是你天生智商低。人祸就是你后天不努力。顾忆笙,你说说你还有什么用?”还没等顾忆笙开口,他又用下巴指了指玻璃说:“把玻璃上的你的口红印、油印擦干净。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用几十块的廉价口红你就是不听,不要跟别人说你是我的助手,我嫌丢人!”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擦玻璃、准备会议、做会议记录……顾忆笙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这才有时间在自己小小的格子间里好好喘口气。没有办法,在这个行业,新人就是用来挨骂的,如果你忍不下去了那就卷铺盖滚蛋,反正想做时尚编辑助理的人前仆后继,“像蟑螂一样踩也踩不完”——后面这句,当然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赵一芒是顾忆笙的顶头上司,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是这本全球发行量上百万杂志的当家编辑。长的也算眉目清俊,不说话的时候看着你微微一笑,也会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是一旦他开口,你就会被他的毒舌怄到内心吐血不止。如果你胆敢挑战他的耐力,成功让他太阳穴附近的“井”字青筋跳动的话——恭喜你,你将会立刻看到一个青年才俊如何在瞬间变身成喷火龙,一阵怒火将你燃烧成一把枯骨。 “可是他的耐力也太薄弱,他的‘井’字青筋也太容易跳动了吧。”除顾忆笙之外,大概要数许小曼受赵一芒欺压最甚,每期被赵一芒把设计好的版面丢一次在脸上是最好的成绩了。最倒霉的时候,一个星期被丢了十六次。 顾忆笙和许小曼一起去看《穿prada的女王》时,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这电影,演的就是她们的一把辛酸泪——当然生在中国的赵一芒远没有电影里的女主编那么牛x,可是变态和暴躁程度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顾忆笙之前,赵一芒已经换了十二个助理了,而她是做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当时大学尚未毕业的顾忆笙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站在赵一芒面前时,他曾用满脸嫌弃的表情说:“顾忆笙,你别以为我用你是因为你够格,只是因为之前的那些废物废话、蠢话实在太多,我想你除了和他们一样笨之外,至少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较安静。” 顾忆笙是面试时,唯一一个自我介绍时间不足一分钟的应聘者。她还记得她说完的时候,一直低垂着眼睛,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所有人简历的赵一芒第一次抬起头,瞥了她一眼。 那眼神很凉薄,很空寂,就像一片野草荒芜的旷野。 那是赵一芒留给顾忆笙的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瞬间,之后的赵一芒好像和那个赵一芒完全不是一个人,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像喷火龙一样暴躁,可是接待客户的时候却又温暖的像春天一样。 许小曼说;“他就是个变态呀变态呀循环无数次的变态!变色龙也没他这么变态的!要不是现在世道不好工作不好找,你看老娘我甩不甩他!我不把他桌子抬翻了我就不姓许!” “消消气,喝凉茶,我自己冲的,全天然无添加。”顾忆笙把从家带的菊花枸杞茶分了一半给许小曼。虽然她也总是被赵一芒折磨得生不如死,也有在心里幻想有一天能把他绑起来狠狠抽打的时候,但从心底来说,她并不怨恨赵一芒。相反,赵一芒是她心里的偶像,她奋斗的目标。 赵一芒是很狂妄很暴躁,但是他有狂妄暴躁的理由。整个O?敢跟总编拍桌子的人,除了他也没有其他人。他法国知名设计的座上宾,不吝溢美之词的称赞他“拥有全中国最敏锐的时尚触觉”。和国内众多明星私交甚好,所以总能邀请来当红明星上封面。据说赵一芒已经有能力决定中国下一季流行什么。他做的选题总是令人耳目一新,哪怕是被人说烂的话题,他也能挖出新颖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 顾忆笙在读大学时就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到O?的杂志,看到过赵一芒的名字。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他做的版,没想到毕业后竟然成为他的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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