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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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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的夏天,萤火虫已经不像顾忆笙童年时那样常见,偶尔遇上了,总是会让童心未免的人雀跃。 那天顾忆笙握着一大把糖人回家,她忘记下午被老师不分青红皂白的咒骂时时多么难过,忘记丢钱包后是多么懊恼,只记得当那个叫林朗的男生对她微笑的时候,好像整个世界的花都为她开放了一样。 三、她没想到会在这里再遇林朗 九月初的日光还是很猛烈,顾忆笙独自去景美高中报道。 景美是安城最好的高中,也是唯一一所不需要在入学时交纳不菲择校费的公立高中。顾忆笙初三时拼了命读书,又去考了小提琴的等级考试获得加分,为的就是那张大红的录取通知书。 今天早上她很早就起了床,整理床铺,蹲在地上把地板都擦了一遍,还带着水渍的旧地板在清晨的光线中有一种老照片一样的怀旧感。看看墙上的时钟,时针已经指向7:30,顾忆笙硬着头皮来到宿醉的父亲顾天一床前。 “爸,今天报道,要交学费。” 在几次提高音量后,顾天一终于有了意识。“就他妈知道要钱!怎么会生了你这样一个讨债鬼!”还未睡醒的顾天一随手抓过床头的闹钟扔了过来。顾忆笙躲了一下,可还是被闹钟摔碎之后的碎片划破了小腿上的皮肤。 “你之前都不在家,所以……”录取通知书收到整一个月了,这是顾忆笙第三次见到顾天一。自从妈妈因病去世后,爸爸好像就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的生意也不管了,常常夜不归宿。 “学费怎么办,今天要报道了……”腿上的伤口渗出了细小的血珠,顾忆笙并不觉得疼痛,“要不我先欠着……” “欠个屁,老子没钱吗?老子没钱给你吗?”顾天一胡乱地翻着身上的口袋——昨夜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他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一大早被吵醒,脾气格外糟糕。“拿去拿去,讨债鬼!” 顾忆笙接过那一打粉红色的钞票时飞快地说了声“谢谢”,然后背上背包出了门。 刚刚还暴跳如雷的顾天一坐在床上突然愣了一下,他望着湿漉漉的地板怔忡了一会儿,为了那句请不可闻的“谢谢”。然后他抹了一把脸,倒下用被子蒙住头,没一会儿又呼呼睡去。 “小笙去上学啊?” 顾忆笙下楼时遇到住对面的王阿姨,很有礼貌地问好:“嗯,今天开学。” “考上景美了吧?你真有出息,我们家文文有你这么懂事就好了,每天就知道玩、看电视……” 见王阿姨又要说远了,顾忆笙连忙打断她:“王阿姨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赶公车,先走了啊。” “诶好,你爸今天不送你啊?” “……嗯。”顾忆笙应着,一边加快了往外走的脚步。王阿姨一副“作孽啊”的表情让她很不舒服,出了门干脆就跑了起来。跑到公车站牌下时她等的那辆公车刚好到,轻快地跳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清晨的早风很凉快,风里好像有一种薄荷糖的味道。一大早到现在,顾忆笙终于能舒一口气好好放松一下一直绷紧的神经。每次要和爸爸说事情或者要生活费的时候,她的神经都会绷的很紧。 小时候的顾忆笙其实很喜欢爸爸。虽然一直陪在她身边的是妈妈,但是每次爸爸回家都会把她抱到脖子上“骑大马”,逗她玩,偷偷给她吃妈妈不准她吃的糖果和巧克力,所以顾忆笙很喜欢粘他。 可是后来顾忆笙的妈妈突然去世,所有的事情就都变了。从不高兴了受伤了只要大声哭泣就会有人哄有人爱的小女孩,到摔倒了会自己默默的爬起来,饿了会站在小板凳上自己煮方便面的小大人,顾忆笙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 她其实并不恨她的爸爸顾天一,因为他会变成现在这样也是缘于他对妈妈无法遗忘的爱吧。这样的爱虽然是不够正面的,却也让人感动他的至死不渝。 顾忆笙很讨厌对门的王阿姨总是对她露出同情的眼神,转个身又和人八卦她爸爸多久多久没回家,她的朋友在哪个声色场所又看到他怎样怎样——结尾是永远不变的“可惜了小笙这个乖孩子啊,你看我们家文文,条件这么好还不好好读书……”BALABALA的,一成不变的三步走。 顾忆笙在景美中学站下车,她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发现景美的校门被家长们各式各样的轿车挤了个水泄不通,很多人进退两难。有家长拍着车门让后面的车先退出去,叫嚣着:“老子上班要迟到了!” 后面的中年妇女也不甘示弱地按着喇叭:“就你工作忙,就你赶时间!” 顾忆笙低着头穿过人群,很轻巧地就越过那些龟速前行的车。那些车里都坐着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生或者女生,但是车里车外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了。 顾忆笙走进校门的时候看到自己的白球鞋上有个被人踩脏的黑鞋印,蹲下身仔细拍打,直起身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从一辆白色的宝马740里下来。他边走边喝水,有个笑容明艳的女生在与他说话,一位漂亮干练的女人跟在身后,身后还有负责提行李的司机。 男生扭过脸来的时候顾忆笙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又仔细看了一眼,确认自己没有认错人——那个男生她认识,就是之前全市初中生文艺汇演时她在礼堂外遇到的男生。巧的是他身边的女生她也认识,正是那时跳傣族舞艳惊四座的夏茹。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再遇林朗,更没想到那个拼命转糖人的贪玩男生竟然有如此显赫的家世。 很轻易的,上天就在林朗和顾忆笙之间划下一道口子,裂开成两岸。 天气热的像要发疯,顾忆笙的鼻尖上不由又沁出密密的汗珠,不觉口干舌燥,头也晕晕的。 林朗像感应到了什么,扭过头,目光看向顾忆笙的这边:“诶,你不是……”男生露出灿若星辰的笑容,刚要抬脚走过来,女生却撇过脸,似没看到一般转身走了。 他还记得她吗?或许,不记得还比较好吧。顾忆笙记得小学时同班有个男生是校长的儿子,成绩很好但是很淘气,那时候他坐在她的身后,常喜欢拉她头发,在她铅笔盒里塞毛毛虫吓她,喜欢看她吓得脸色发白但就是咬紧嘴唇不讨饶的表情。班里有女生竟然因此以为那个男生喜欢顾忆笙,处处针对她,还曾把她反锁在厕所里不让她出来…… 人就是那样奇怪,王子和公主在一起没人会有异议,因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旁人只会羡慕而不会嫉妒;可是如果王子爱上灰姑娘,在通往幸福的路上灰姑娘必须修炼成一个“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的女战士,一路披荆斩棘才有可能修成正果。因为有太多的路人甲乙丙丁会不服气的想“她凭什么?”“她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她们这么想的直接后果是大大增加了灰姑娘变身成功的难度——现实生活里没有仙女来帮忙。 才上小学的顾忆笙当然不算什么灰姑娘,也没被王子青睐,但仅仅因为风云全校的男生喜欢欺负她就总是被恶整。 那天小小的顾忆笙一个人在阴暗潮湿的厕所里待了一个下午之后突然明白,原来不止“红颜才是祸水”。为了保护自己,她申请换了位置。男生后来向她道歉,说想和她做朋友,以后再也不欺负她了。可是顾忆笙拒绝了——她不想再因此而被孤立、被欺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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