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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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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如此熟悉的对话,看着眼前这张英俊的脸,思绪飘回了那个美丽的情人节,太美,美得不像话,因为这一切真的是我的幻觉。美丽的幻觉。 一个转身脚步挣扎万分,光阴的海水倒流,又出现海市蜃楼,关于深蓝,如此的美丽,那时深爱。我曾想给他幸福。但是,终于领悟,他的幸福,不是我能够带来的。 他是深海,而我不是鱼,永远无法游到他的心里。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只在几千万个拐角处偶然相遇。如萤火虫夜里飞,只能在他的一生中闪耀一晚。我们的对岸在不同的远方,所以,我选择失踪。 …… 找不到能爱的人,只好一个人从这个安静的镇流浪到另一个热闹的城。 川流不息的街道,不停跳动的脉搏,七月的阳光让我瞬时害怕那耀眼,它刺痛了漫天飞舞的尘沙,给心打上了一个结。 可惜,他未明白那是场怎样的错过,未明白我是怎样的在乎…… 没有梦,遗失了梦,在这个永不结束的夏天。 我是谁?他是谁?谁是谁的谁? (十八)通往天堂的飞驰 “红粉佳人”。 如此媚惑的名字。不知道它的味道会不会也如它的名字这般迷人。 我点了它,这种从未喝过的鸡尾酒。 只可惜,它喝起来口感并不好,尽管看起来相当漂亮,粉色和红色交错相融,澄澈透明,在幽暗的灯光下呈现暧昧华丽的缤纷,是这样的美丽,这让我想到了爱情。爱情不也是这样,看起来和感受起来完全是两种南辕北辙的感触。 我坐在“上岛”靠窗户的地方,向外望去,城市上空已经亮起了点点灯火,告诉我黑夜来了。隐约还能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本田,是我爸的车。现在就停在这门口,是我将它开出来的。不算偷,因为车钥匙就放在一进家门就能看见的桌上。 我还是点了啤酒,尽管没有鸡尾酒那样的精致。但是很实在。如果鸡尾酒像情人的话,那么啤酒就是知己。 等到觉得顶灯都飘渺的时候,我毅然决定离开这里。 在下台阶时看到楼梯多出了好几层,走路也有点晃,我拍拍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我没有醉,我现在很清醒。比什么时候都清醒。 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让快要窒息的自己透透气。这次再也没有叫谁出来倾诉,不想再用流泪来博取同情。而且我发现我不会哭了,很想流出点眼泪祭奠那些过往,却无论如何再也挤不出来了。 忘记现实怎样惩罚自己,歌舞升平的年代,众人都在隔岸观火,不会再有人再真的愿意对别人掏心挖肺了吧。 我用左手温暖自己的右手,想起那已经被人说烂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而走到最后却连手指都没碰几下。我要感谢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至于未来如何开创,我只能说,已经对希望也失去了期望。 懒得去形容伤悲,何况也没人会再去感动。只好自嘲地对自己笑笑。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晃晃悠悠来到车子前,费了好大的劲才将车门打开,坐在驾驶座上想,我要去哪里?没有目的地。 走吧,走到哪就算哪。 我并没有真正学过驾驶,只开过两次车,现在完全靠感觉。口袋里手机一直在振动,拿出来一看有30多个未接电话,不用猜都能知道是家里打的,他们一定已经发现我和车同时不见了。我直接把手机关掉,扔到后座上。我恨手机,它是所有劫难的导火索,是一切苦痛的始作俑者。我好恨! 在市区开着,很小心地前进,因为一是无照驾驶,二是酒后驾车,我还不想被拘留。很快就出了城,暗自庆幸,还好没有露出破绽,记得第一次开车时,爸爸曾经对我说我的路感和反应很好,很适合开车,看来这话说的真不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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