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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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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若夜房间(1) 这个房间的白天总是进不来,被厚实的粗棉布窗帘紧紧地挡在了外面。我哀求她,或他:请把白天放进来,放进来!我只是想把眼前这张脸孔看清楚。而她,或他,或者是他们,只是在外面经过,走来走去,发出消灭的声音。我知道,他们在杀死阳光。而白日,已所剩无几。 1.BOX酒吧和相片里的男孩 这是一个夏天的夜晚。莫夕穿着一双厚实的波鞋,宽大的印着唱片广告的大T恤,神色慌张地从山上跑下来。她跳上一辆从山脚下公路开过的出租车: “BOX酒吧,湖边的那个。”她说。然后她就闭上了眼睛,把头靠在车窗上。而此时窗外的天空已经开始下雨。 这一天不是周末,又因为下雨,酒吧不算热闹。也许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脸色苍白,把细瘦的手指紧紧插在仔裤口袋里的女孩,她的中长散发许久没有染色,带着一种营养不良的淡黄,而眼窝深陷,黑色的眼圈像是一个动态的,随时在扩展面积的泥潭。她像蝙蝠,因为身上的棉恤太大,兜了风和雨水,并且她的脚步飞快,一闪而过,就进了BOX那扇木头栅栏的棕色大门。 她迅速地穿过小酒吧里黑暗的过道,走到角落里的一把毫无依靠的高脚椅上,坐下。她要了橘子味的朗姆酒,十分警醒地环视四周。房间很暗,有围困在这里以久的烟气,使她有种错觉,这是一个炼丹的大炉,周围的人其实都是虔诚而邪性的信徒。他们都在寻索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青春的年华,金钱,美丽的脸孔或者美味的食物,优秀的性伴侣。这没什么不对,她想,她也在寻索。 她喜欢这里的光线,即便有乐队唱起歌来,点亮的几盏灯也不会把她的一丝头发照亮。她喜欢黑暗,这样可以忽略她的苍白和恍惚,便没有人看得出来,她不似这个世界里生活着的同龄姑娘。 而事实上,她在过去的三个月里,都没有离开过芥城南山上的小房间。在那里,她有一张比单人床稍微宽绰一点的床,有一台她一直带来带去的手提电脑,有一台从旧货市场搬回来的小冰箱。她在里面放了黄桃酸奶和打折的罐装啤酒。每天就以此度日。而她一直在写,她写着她伟大的小说。每一天里,她除了外出去购买食物,同小商贩有简单的交流,除此之外她不和任何人说话,她没有电话,没有邻居,没有拜访的朋友。是的,她需要这样的环境,来专注地写完她的小说。这是一部字字关于小悠的小说。她写了小悠的死去,像是走过了花季的美艳之花,死得凄绝但是必将让人永世怀念。她的小说里,小悠被葬在山脚,其实是离她这段时间休养的地方不远,她还曾到过那里,隐约闻到一种熟悉的甜美气息。转念间,这个地方已经抵达了她的小说里,成为小悠歇息的温暖墓穴。在她的小说里,有很多人来缅怀他,春天,夏天,每一季。他们是他的亲人朋友,而更多的是他的情人,她们一直仰着头看着这个高贵的男孩,在他死后,在他变得低矮之后,她们仍旧带着一样的崇敬和依恋来看望他。这也许可以算得上她的小说里最温暖的结尾。 可是现实中,她并没有目睹小悠的死亡,那个时候她已经在柏城。她在一个土黄色大布围起的房间里,她像往常一样坐在阳台上眯起眼睛看放在高一点的架子上的一大水缸金鱼。她的膝盖上放着印着粉色樱花的淡香味信纸。她给小悠写信,她一直没有写好,可是她必须写好,一封激情盎然的信,要他来看她。骑着白马也好,穿着盔甲也好,她要他风尘仆仆又体面地来看她,并带走她,像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成年男子那样。那个下午,她仍旧没有写好信,她和小悠彼此太熟悉了,她知道小悠的喜好,一般的言语是不为他所动的。她怅然若失地收起了笔和信纸,打算明天继续写,而这个时候门铃响了,邮递员送来了信。她一时有些迷惘了,她有种错觉是小悠回信了——一时她竟忘了她要写给小悠的信还握在她的手心里,没有寄出。她飞快地接过信,拆开…… 死于酗酒和兴奋过度的男孩,离开的时候脸上是不是带着意犹未尽的笑意,而脸色应当红润,还在向外界散发着勃勃的生气,一点也不像一个已经不能动不能思想的人儿。莫夕仔细地想想小悠最后一刻的模样。而等到她终于能够哭出声音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她倚在床头上哭,房间里有一点一点像霉斑一样的月光,但她不确定,也许是在坟墓上跳舞的磷火也说不定。她定定地看着微微荡漾的月光抑或磷火,忽然从床上跳下来。她给自己披上一件淡玫瑰红色的开身外套,手上握着她给了他写了一半的信,是很多封,以及她今天下午收到的来自他家的死讯通知,她冲向门口,打算去芥城,她对于他的死仍旧没有一个成形的概念,她觉得他仍旧在芥城的某处,而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把他找出来。 可是她发现房间好像没有了门。房间似乎也没有窗户,没有能吹进一缕风来的缝隙。月光是假相,这里有的只是厚厚的一层一层如幕布一样的窗帘,还有涨满苔藓般浅蓝色凸起的墙壁。她想掀起窗帘来,可是那窗帘一层一层又一层,她被困在其中,徒劳无功地一层接一层衔着,尘埃噗噗地掉下来,她开始咳嗽,几近窒息。她开始大喊大叫,而门外有轻轻的脚步声,走来走去,走来走去,和莫夕是这样的亲密却有毫无关联。 室内的风景一直没有变化,只是时间一点一点的错移,多少昼日之后,她渐渐习惯了这个密封罐一样的房间,她也不再畏惧那白色的癣一样令人生厌的斑状月光。她忽然纵情地笑出声并像西班牙斗牛士一般撕扯着窗帘布的时候,他们说,她疯了。 她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写完了有关小悠的书,她想她要把这本书印出来,然后放在一个近似棺材形状的小木头盒子里,把它埋在小悠的身边。她知道小悠喜欢阅读,尤其是她写的文字。小悠喜欢看,甚至看得欢喜还会朗读出来。多少个沉醉的时刻,是莫夕坐在小悠的旁边,听小悠念着自己写的句子。那些句子从小悠的嘴里念出来,仿佛是镀过一层均匀的金粉,它们变得价值连城熠熠生辉。所以她要把她和小悠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伴随小悠,让他可以在泥土里在天国里,在昼日在黄昏都能阅读。这个在莫夕看来堪称完美的计划消耗了她三个月的时间,她回到芥城三个月,却没有去看过小悠的坟墓,没有见过任何和小悠相关的人,她想她首先要完成这本书,把它出版,做成最精美的图书,然后带着它去看小悠。三个月里,她靠着给通俗的妇女杂志写各种暧昧的桃色故事赚钱,支持她的生活。可是有时她的脑子一紊乱,就会写出一些不着边际和主题无关的东西。比方说,她写着写着忽然转而去写一间房间,密闭,让人透不过气。她花了三千字描写这个和上下文毫无关系的房间,令人不止所云。再或者她忽然停下来讲述故事,开始一段莫名其妙的对男子相貌的描写,详尽到极至,却不肯提到他的名字。因此她也常常被退稿,或者编辑自做主张地删除。当然,这些她都不计较,她只是想要完成写给小悠看的小说,因此她才喝啤酒和酸奶,延续生命,勤恳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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