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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上捡到五分钱,虽然找不到警察叔叔,交不到他手里面,但是我会交给班主任,交给班长。学校大扫除时,我也会很积极地干同学们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为了讨好他们,我会站在四楼窗户外擦窗户的玻璃,因为身高不够,在毫无保护的情况下,我会踮着脚跳起来争取将高处的玻璃也擦干净。可是,我依然是他们嘲笑的对象,他们说着笑着看我像一个猴子一样在窗户上活蹦乱跳,笑得像花儿一样灿烂。我想,如果当时我摔下四楼的话,他们肯定会很欢快地跑下去观摩——一只猴子自由落地时的姿势。

  我敢说,那时候,头破血流、脑髓崩裂的现场一定要比她们的笑容还要灿烂得刺眼。

  夏桐曾问我,你记恨她们吗?

  其实,夏桐好奇的不是我记恨不记恨,而是好奇我为什么没有先于马加爵同学变成“锤头帮”帮主。其实原因太简单了:先天不足决定了,一个乒乓球拍再怎么折腾也变不成石工锤的。

  而且,说起来,我应该不记恨吧?

  因为他们让我的心脏变得足够强大,这样,在未来不可预知的路上,我更顽强坚韧地面对着生活,面对别离,面对死亡,面对转瞬即逝的欢乐和突如其来的悲伤。如果没有那段被孤立的时光,我想我自己一定是一个瓷娃娃,在后来的生活与困难之中,一碰即碎。

  当然,我知道,很多像我一样有过这种不幸时光的女孩,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羡慕那些瓷娃娃的,谁不想一直被呵护、被宝贝呢?私心里,谁愿意一直是丑小鸭,而不是公主呢?

  每次说起公主这个称呼,我会想起两个人,一个是叶灵,一个是杜雅礼。不同的是,叶灵像被老国王宠爱在膝下的小公主,而杜雅礼是那种气场很大将会继承王位的长公主。

  叶灵。

  如果没有叶灵的话,我和顾朗的一生,将会是两条相隔遥远的平行线。

  我将在十三岁过后不久的日子,将他遗忘;再跟风似的暗恋上别的男生,再抽筋似的遗忘;再暗恋,再遗忘……然后在一个湿漉漉的年龄里,遭遇一场初恋,刻骨铭心,死去活来,劳燕分飞;然后厌世,绝望,最后麻木;不咸不淡地谈几场恋爱;最后,在合适的地点,遇到合适的人,然后你是我的MR.RIGHT,我是你的100%GIRL,王八看绿豆,对眼了,不如结婚了吧。

  然后,再在很多很多年后的一个黄昏的街头,黄脸婆的我,牵着孩子的手,看到一个三百斤的大胖子。他对我说,嗨!这不是那个……那个谁……哦想起来了,我们学校的小矮子吗?

  我一手拿大葱,一手拎孩子,满头大汗仔细辨认这个三百斤的物体,最后粗声粗气说一声,大哥,你谁啊?

  那三百斤的大胖子冲我飞了一媚眼,说,我是市立第七中学当年的校草顾朗啊,当年你们那帮小女生对我围追堵截,要死要活,你都忘记了吗?

  我翻烂了眼睛也想不起谁是顾朗,于是对着这个大胖子吼了一句,滚你妈的死流氓!不想活了,拿老娘寻开心!

  最后,孩子被我母夜叉般的嚎叫吓得嚎啕大哭。

  ……

  画面在此定格,瞬间碎裂。

  碎片纷纷剥落,划破了岁月的脸,时光匆匆,画面回到了十三岁。那时的男孩,那时的女孩,那时的怦然心动,那时的星光流转,那时的低回羞涩,那时的眉眼。

  岁月最终粗糙了眼睛,生活无情砥砺了人心。

  或许,只是或许,事情过后的某个安静的傍晚,一天操劳之后,我在厨房摘菜时,心脏突然咯噔——沉了下去,于重重叠叠的时光中,记起了那张脸。

  可还能怎样呢?我是一个粗糙了的妇女,而他只是一个三百斤的大胖子,我们中间只剩下大片回不去的时光。

  残酷的时光。

  所以说,如果没有叶灵的话,上面应该就是我和顾朗结局的最好写照。

  可是,上天将这个叫做叶灵的姑娘,送进了市立第七中学,送进了我的世界,拒绝都拒绝不了。

  不过,话说回来,叶灵,确实是我十三岁时,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因为自从有了这个女孩,我的生活变得轻快起来。很多事情,有个人陪着你,共进退,同命运,不再孤单,不再寂寞。

  这算不算就是年少友情的悄然开始呢?

  03 你有过这样卑微的十三岁吗?

  叶灵是中途转学到我们学校的。

  她走上讲台,像一只白天鹅一样,姿态舒展,只是笑容之中,带着莫名其妙的疏离,好像习惯了孤单。全班女生顿时腰板坐直了,进入了紧急警备阶段;不过,比女生的腰板还要直的是我们班男生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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