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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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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直到现在,还不能完全接受这个事实,那就是,我已经死了。那如同蝴蝶般的飞旋,变成我和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次亲密接触。 在救护车上,岳洋不停地拍我的脸,手上沾着血,脸上全是泪,到最后几乎开始扇我耳光,他大张着嘴,声音却微乎其微,像隔开一层厚厚的橡皮墙,隐隐约约听见我的名字。最后一次闭上眼睛时,我还想,你再打,等我醒过来,一定要你好看;可是随后,旁边的一切都消失了,我仿佛站上了一部缓缓上升的电梯,回头看去,远远的下面,站着很多人,一起望着我:老爸,大姐,二姐,曾疏磊,乐瑶,家雯,舒颖姐姐。当中站着岳洋,他脸上有种我难以理解的表情,那种表情让我心痛。我本能地要往下跑,可是一低头,下面的路已经断了。 2007年二月某日的“XX晚报”上,登了一则本市消息,一位年轻女性于上班途中过马路不慎被一辆超载的卡车撞倒,在送去医院的途中死亡,最后语重心长地注解,“高峰时间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那篇文章,不曝丑闻,不含绯闻,不谈股票楼市,无关超级女声,登在报纸边缘小小一角,实在平凡无奇,估计第二天就被路边摊拿去包烘番薯;毕竟,这个庞大而细小的城市里,每天都有很多人死去,为了各种原因。 那位记者忘了提及,那一天,刚好是她的二十五岁生日,很少人会在自己的生日那天死去。我的生命是一个圆圆的环,回到起点。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上报纸,也是最后一次;或许,我的亲生父母也看见了,却想不到那是他们的女儿,直到日后也许有一天,他们来找我。多遗憾哪,爸爸妈妈。 追悼会那天,老爸哭成一个泪人,大姐为我烧了一大堆纸做的高档家具,火堆里还有二姐的爱马仕,Kenzo 裙子和石头哥哥的一大包棉花糖,他们都被烟熏得梨花带雨 ----- 雷阵雨。回头看看,其实我是那么幸福。 又是清明节,微绿的远山融进细雨,宛如一副刚完笔的水墨画。 老爸穿着他那套灰色呢料中山装,背剪双手,郑重地向我做汇报。他身后站着另一个人。 “来的路上塞车,耽搁了一会儿…你大姐生了个女儿,很可爱,你在的话,就当阿姨了…你二姐也快生了,是个儿子…她们两个今天不能来,以后再来看你…爸爸评上教授了,不过,这把年纪,教不教授,都无所谓……”老爸带来了我策划的最后一本书,被炒成“青春最酸楚记忆”的小说出版后大卖,令男孩作者头痛的问题瞬间解决 ----- 半个班的女生都变成他的粉丝,其中包括他暗恋已久的梦中情人。但我却真的开始后悔,如果可以从头再来,我宁可书的结局是花好月圆。生离死别,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老爸说完,对站在身后的人偏过半张脸,“你…有话同她说吧”,然后就走开了。出事之后,老爸一直对岳洋板起张鲁迅先生般的脸,因为坚信如果没有他,我就不会死。我很想告诉老爸,每个人都会死,其实,我很高兴,曾经遇见过他。 岳洋把一束粉红色的康乃馨放在我的墓碑前,我终于明白他以前为什么没给女孩子送过花:他拿着鲜花的样子,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他就那么默默地看着我,很久很久,像一只忧伤的卡通猴子,他的手上戴着那串淡紫色的佛珠。舒颖姐姐告诉他那串佛珠的涵义时,他狠狠地咬着嘴唇。 其实,他想说的,我都知道。变成灵魂之后,好处是可以四处游荡,坏处是谁也看不见我,即使我就在他们身边,也只是一层薄薄的空气。 我看见他把手机里的照片印出来,一张张贴在家里的墙上,他竟然记得每一张的拍摄地点。都是我的照片,不同的场景,不同的角度。从前我们都不明白他为什么喜欢给我拍照,现在想想,也许是天意注定,我们不能相守。 我看见叶敏结婚前一天约他见面,那个精致美丽的女孩问“你要去美国吗”,他回答“对”,叶敏问“为什么”,他说“去看看”,叶敏说“那不像你”,他说“是不像”。 我看见他去办手续,订飞机票,目的地是洛杉矶。 我看见他去为我买礼物。店员小姐拿出缀着十二颗碎钻的戒指,问他买给谁,他说“给我老婆”。那一刻,我好想伸手试一试,可惜,我已经没有手,我的手,变成了两只隐形的小翅膀。 那一刻,我终于释然。 昨天晚上,我静静地躺在他身边那个空出的位子,收音机里放着“子夜漂流瓶”,那个曾给岳洋打电话的男孩接了他的节目,很多人问“岳洋哥哥”怎么了,男孩子回答“他很好”。 岳洋的眼泪滴落下来,我轻轻地为他去擦,但他以为那只是子夜的风。 再世投生的过程颇为复杂,所有的灵魂排成长队,每人发一个号码,轮流在一个大大的本子里查今后几十年内的出生人口,填报志愿。排在我前面是一个英俊的小帅哥,踌躇满志想认谢霆锋张柏芝做爹妈,可惜那个位子早被人占掉,正在郁闷,我趁机说服他当二姐的儿子,我告诉他“她很舍得花钱,将来绝对把你宠坏”。 我把那个本子从头翻到尾,终于找到了那个名字。那上面写,十年以后,岳洋会有一个女儿。我毫不犹豫地填上了自己的号码。小帅哥很惊讶“要等那么久”,我对他笑笑,“没关系”。 那个和他生孩子的女人,我并不认识,但是,很久以后,我会叫她妈妈。 “你像我,像是…一个改良版的我。”记得他那么说过。 很久以后,我会叫他爸爸。那时候,今生的一切,在我脑海里烟消云散。无论他用什么眼光看着我,无论这个长着招风耳朵的小娃娃让他想起什么,我都只会心满意足地躺在他的臂弯里吃手指;等我长大,也许有天,他会给我说起一段水晶瓶和小鱼儿的往事,而我,也许会想“哇,老爸那么土”。 不是都说,女儿,就是父亲的前世冤家?这是生命奥秘而残酷的一面。 但是,有一点,我能确信,那时候,他再也不会离开我,他会很爱我,甚至比我爱他更多。有一天,我离开他,投入别人的怀抱,他会流泪,在脸上,或者心里。 为此,他要在人间等待十年,我要在天上等待十年。在那之前,他会去南加州,去看一看,南加州到底下不下雨,为了小安,去看一看。 如果那个地方让他感到似曾相识,那是因为,风里有我的期待。 再见,亲爱的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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