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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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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出事?” 我这才想起来,已经有好久没有和家雯通过电话了。 上回和家雯吃饭时讨论的那篇爱情小说,定稿结局是如了她的愿。我和那位十七岁的少年作者几番讨论后,一同扔了枚硬币,结果牡丹向上,轮到男主人公去死,于是那个倒霉的业余登山运动员在爬雅鲁藏布江边不知一座什么山头时掉进山谷送了命,最后一刻,他对女主人公说“我爱你”。那是他第一次这么说。 “知道自己不死也要送半条命,还对人家这么说,是不是有些不道德?”才华横溢却竟然没谈过恋爱的男孩子对原先花好月圆的结局变成天人永隔有些不爽,“如果是我,就不会这样。” 我问他“你会怎样” ,他说“在知道爱上对方的那一刻就告诉她,娶她当老婆,把所有登山器具都扔进垃圾桶”,我问他“你怎么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呢”,他大声回答“男人的直觉嘛”,脸上带着早熟的十七岁少年特有的,夹一点自以为是的真诚。我笑起来“那你坚持每天喝两桶蒙牛,快快长大,把自己克隆一千个放到街上去,可以治疗很多受伤的心。” 肩膀单薄,还没发育完全的男孩子嚼着德芙果仁巧克力微笑着走出我的办公室,把剥下的糖纸塞进牛仔裤屁股上的口袋。他正为暗恋的同班女孩看不上自己而烦恼,还不知道,过十年,心境也许就不同了。 “宋家雯的老公真是倒霉,其实自己一点事情也没有,稀里糊涂被牵扯进去,现在家里房子要交出去…听她的口气,车子恐怕也保不住了。”乐瑶叹了口气。 “真的吗?” 我大吃一惊。家雯的家在一个新造的别墅小区,楼上楼下装修得富丽堂皇。上回去作客,叔叔还不无自豪地说,这套房子一百年也倒不了。想不到,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叔叔的上司被举报建筑工程中收受回扣,他也跟着一同遭殃,受了处分,被勒令退出房子。家雯眼下跟着叔叔暂住在婆家。 “她结婚的时候,多风光啊,”乐瑶有些感慨。香槟,龙虾,水果蛋糕,一切都像是还在眼前,“昨天我好像在家乐福看见她,和她老公买了东西,站在外面等公共汽车,她一看见我就转了过去……” “等过段时间,我们去看看她吧。” 我和乐瑶几乎同时开口。家雯的个性我们都知道,她落难的时候,最不喜欢别人垂怜,即使想帮忙,也要装作若无其事。 “看-----”乐瑶神色一转,又高兴起来,她递给我一本大副彩印的杂志,打开来,方建三分俊几分酷的笑容几乎占了一整页,头发被发胶定得有款有型,穿着一件彩条衬衫,在那上面,他显得很帅。下面是长长一篇访谈,称他为“中国摄影界最有雄心的浪子”。她指指衣服,“我给他买的噢。” 我仔细一看,那件彩条衬衫的确是乐瑶给他买的 Paul Smith。 “这么重要的场合,他穿的是我给他买的衣服。” 乐瑶仿佛十分满足。她说,在书报亭偶尔看见,立刻把剩下的十几本杂志都买了下来。 乐瑶走后,我拿着那本杂志继续读方建的采访,越过“中国摄影界最有雄心的浪子” 的脑袋,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张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的脸。他默默地站在门口,手插在裤袋里握着,脸上像是也有些不知所措。 (153) 我慢慢地放下杂志,把膝盖曲起来,用手肘撑着病床,身子朝后靠回枕头上。 岳洋安静地看着我。他的头发有些凌乱,脸色显得有些疲倦。我也默默地看着他。过了一会,他说,“你姐姐说你得了肺炎。” 我点点头。 岳洋走过来,坐在床边,目光对着那一束盛开的兰花,我的爱立信手机依然沉在水里,旁边放着吃午饭剩下的一个泡沫塑料白饭盒,他的嘴角牵动一下,伸出手,手背向我的额头贴来。我把头避开。 “你感觉怎么样?”他的手僵在半空。 “好些了。”我有些生硬地回答。 岳洋低下头,食指和中指轮流轻轻地在床沿敲动,过一会,抬起头来,问,“晚饭想吃什么?” 我摇摇头。 “皮蛋瘦肉粥好不好?” 我还是摇摇头。 “你怎么了?” 我不说话。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小的煤雕,是一只很可爱的卷毛小狗,鼓着圆圆的眼睛,像是在对着人摇尾巴。 “抚顺的特产。”他说,把那只小狗放进我手里,然后他说,“我和叶曼不是事先约好的,我到抚顺后,她打电话来,问我在哪里……我想她是感到有些无聊…”停顿一下,又补充一句,“我们…没有什么。真的。” 是暖和的冬日黄昏,风从半开的窗子里一缕缕吹进来,有些许寒意,却很新鲜,远处高层的玻璃墙上映出欲走还留的夕阳,抹了金红的眼影,仿佛盛装赴宴的女子--虽然那场夜宴并不存在。 时间像是倒回十几年,我在家里的饭桌上留了封信,背着硕大的包走出家门,在第一个十字路口想了想,决定往南走,因为那个方向有阳光。我握住煤雕小狗,直到握紧,手掌中传来一点毛毛的痛,骤然之间,又回到那年的心情,迷茫而强硬,即使不知道前面是什么,即使太阳就要下山,而肚子已经开始饿了,却不愿停下来,仿佛一旦停下脚步,就是对自己的背叛和侮辱。 岳洋的手指又在床沿敲动,空气里扬着灰尘,在斜阳里飞舞。 我打起精神,对他微微笑了一下,“你走吧。” 他有些惊讶。我说,“我想自己待着。” 我的声音里隐隐藏着一股冷锋。 岳洋站起身来,迟疑一下,伸手从花瓶底部取出了那个手机,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把它放在茶几上,然后走了出去,在门口几乎和曾疏磊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停下,甚至没有多看一眼,赶路一般匆匆消失在走道里。 曾疏磊回头望着岳洋的背影,愣了一下,转过头来问我,“是他吗?” 我垂下眼帘,没有回答,他识趣地不再追问,用手里的一束橙色长茎玫瑰换下了兰花。 “怎么不买兰花了?”我问他。 “今天花店里换了个小姐,说看病人还是玫瑰花好,可以清洁空气,抑制肺炎球菌的生长,”他整理着花束,像是颇为满意,“你喜欢吗?” 我点点头,说,“谢谢你。” 他临走时,我说,“石头哥哥,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 “帮我搬家,”我说,“我要搬回我姐姐家去。” (154) 曾疏磊看了我一会,淡淡地笑了笑,“不喜欢一个人住吗?” “我二姐最近心情不大好,过段时间,我想去陪陪她。” 他点点头,“也是,” 过一会,说,“你姐姐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你爸还托我爸妈帮着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 “假如是你,会愿意吗?” 我问他。 他笑了,“你姐姐比我大好几岁呢。” “反过来,如果你比她大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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