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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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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她说,“我问你,你裴姐在你心里占多大比重?实话实说!” “占了九分。”我说。 “那剩下一分呢?留给谁了?” “我自己啊。” “不行不行,”她说,“你裴姐的光辉形象我比不了,但是苏醒,你不能太自私,剩下的那一分要归我叶欢格!怎么样,能做到吗?” 她说:“从今以后,除非你裴姐让你向东,否则我说向西你就得向西!你能做到吗?” 我笑着,站在桌子上听她继续讲。 叶欢格意犹未尽:“苏醒,你一定要娶到你裴姐,如果你不娶她,你就一定……” “一定什么?” 叶欢格说不对,这话有问题,我重说。 “如果你娶的不是你裴姐而是别的女人,我有权干涉你的婚礼。我勾勾小指,你就得跟我走,不准你洞房!你——能做到吗?” 瞧瞧,多恶毒的女人,简直就一蛇蝎! “叶欢格求你下次千万别哭,跟鬼似的,”我从桌子上跳下来,掸掸裤脚,拍拍她的肩膀,“我大人有大量,以上这些,我答应你啦。”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从一个死囚变成一只飞鸟,在我22岁的最后两个月展翅摇翎。当我俯瞰幸福的时候,幸福一览无余。 每晚睡前,我和裴蕾都会发一个长长的短信互道晚安,一周通两次电话,既无缠绵之嫌,又足够默契。裴蕾在三周之后偷偷空降,并且亲自下厨,她做了四菜一羹,我拎着公文包站在门口的那一霎宛如梦境。每次见面,我们都会经过几番“慎重考虑”——考虑拥抱,慎重接吻。我们吃够对方津液的时候,桌上热腾腾的菜肴仅剩一羹还残留着温度。我们驾车用一个周末完成了华东五日游的全部行程。星级酒店的隔音同样很差,在隔壁野兽派的欢愉声中,裴蕾把我的手指甲涂成五颜六色,慢慢欣赏,逐一洗掉。偶尔她湿漉漉的长发挂着水珠垂在我的脖颈里,那股女人香足够纠起我的意乱情迷。我们在西安过了除夕,当夜,我拥着她站在窗台前看夜空焰火四起。我问她:“看见了吗?”她笑:“看见了。”窗子里是两个人相拥的剪影,背景上,焰火如雨般降下。满目烟花的那一刻,苏醒正和裴蕾绚烂地爱着。 叶欢格的大作起名为《半步,天涯》,已经在某门户网站开始了连载。 我指着标题:“哎?你放个逗号在中间隔开是什么意思?” 叶欢格一笑:“我这是为了避嫌!你知道吗——我用个逗号隔开,说明我只是借鉴了你的成果。但我如果原封不动把你的提议照搬过来,那就不是借鉴了,就是抄袭!是可耻的。” “关键是,”我说,“你这么一改文章的姿态就变了。原来的标题既可以是悲剧也可以是喜剧——‘半步也是天涯,天涯亦可半步’。如此一改,相当于只承认前半句了。还没看正文就知道是悲剧。” 叶欢格:“不至于吧,不就一个标点吗?” 我说:“不要小瞧标点哦。要不你再改改,叫《半步?天涯!》——多好啊,整个儿一伤痕文学,还是个咬牙切齿加强版的。” 叶欢格听完都快哭了。 男主角的大名终于在十章过后始出来,叶欢格给这小子起了个很绕嘴的名字,叫做魏可普,简称小魏。闲暇的时候,我就负责上网给叶欢格顶贴。说实话,这部书写得真不怎么样,文笔一般,情节很烂,跟10年前古天乐杨千嬅那批演员拍的香港爱情搞笑片一样无厘头。仅有那么点反响和叶欢格不遗余力的炒作有关。这小丫先是建了个粉丝群,又拍了一套夏季清凉写真,扬言只要粉丝顶贴踊跃,她就每晚放出一张个人大照。于是可以想象,无数个夜里众小狼一边口水巴巴地等着叶欢格来喂肉一边舞着键盘疯狂顶贴的壮丽景观。 虽然我也申请了马甲潜伏在群里等着看写真,可我多多少少是冲着文学二字而来,文中一些经典的句子,我摘抄了下来,并且时常开心地回味一下。 诸如: 女主角格格说:“书上讲,男孩的基因都是从妈妈那里遗传过来的,其母聪明,则其子必聪明。所以,魏可普,我一定要嫁给你!” 小魏那个得意。 格格又说:“我最怕和一个聪明的婆婆过招了……” 再诸如: 小魏对格格说:“你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 格格:“那是你对我了解得不够,我怎么能是胸无大志呢,我完全相反好不好?” 小魏窃笑道:“可不是和‘胸无大志’完全相反嘛——你是志大,无胸。” 格格飙泪败走。哭够了噘起嘴说:“魏可普,我讨厌胸无大志这个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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