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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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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红着脸抓抓头皮不好意思地说:“嘿嘿嘿,那以后追女生也方便多了。”=..= 台上那一堆人,走来走去,试音、架鼓、调弦,搅和了一通,接着主音走到最前面拿起主麦克风,摆了摆那种我经常在半夜三更起来提着裤子找洗手间时的眼神,头发一根一根散在他的脸上,特别地假深沉,我心想着他这个POSE肯定在镜子前练了很久了。 他们唱的第一首歌是改编过的Evanescence的《Bring Me To Life》,台上的几个人刚才在致辞的时候还装纯、装傻,音乐刚刚响起,五个人立即露出他们的本来面目,青面獠牙,来势汹汹,鼓、电吉他、贝斯,同时响起,就像突然降临的暴风雨一样,席卷而来,让人感觉措手不及。舞台上的灯光也开始变幻莫测起来,花里胡哨的,整个场子就跟电视里的电音派对一样。看样子他们还是花了心思的,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沉闷了一下午的体育馆顿时骚动起来,坐在前后左右的一帮不认识的傻女生顿时就热闹开了,叽叽喳喳地烦个不停。 女生甲:“那个键盘手长的好正哦,他叫什么名字啊?以前没见过啊。” 女生乙:“好像叫雷什么的。” 女生丙:“是一年级新生,叫雷门。” 女生丁:“就是前些日子被学校公寓赶出去的那四个新生的其中一个?” 女生丙:“你们别乱讲,那四个家伙是白痴,我们雷门肯定不是。”-___________-b 我已经快按捺不住了,前面坐的那群没文化的傻妞儿,唧唧歪歪的,烦死人了,真想上去狠K她们,暖暖手。 五月在边儿上撞撞我说:“没想到雷门今天蛮有型的嘛。” 小熊好像有点儿看不顺眼,小声嘀咕:“切!有型个屁,我随便打个哈欠都比他帅。” 其实《Bring Me To Life》这首歌我很喜欢,Evanescence的成名作,而现在女声改男生唱,别有一番味道。略显沙哑的声音,咆哮起来说实话和这歌很配,客观评论,今天的Show的确有点儿不同凡响。 那天晚上他们轮番翻唱了Linkin Park、Evanescence和Maroon几首歌,整个体育馆快被他们的音乐声震得底儿朝天了,最后的一首曲子,有点儿出人意料,《十年》,是他们唱的唯一的一首中文歌: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记得初中的时候,雷门有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女孩子,而那个时候的雷门和现在完全是两个品种,老实得像个希望工程的扶贫对象,就知道和我、小熊、西园整天混在篮球队里,为校际联赛做准备,打比赛,发泄着青春期多余的精力。 那女孩子长得清秀滋润,背影十分动人。有一天我们背着雷门悄悄把她给约了出来。 在学校的后花园里,我、西园和小熊早早就躲在草丛里远远地偷看,雷门按时来了,但是他没发现我们在偷窥,他看见那女孩,慢慢走过去,红着脸说:“你好,我是五班的,我叫雷门。” 那女孩回头朝他看看,眼神有种藐视:“我知道你,成绩全年级前三名的那个嘛,找我什么事?”她口气冷冰冰的。 雷门愣了会儿,结巴着说:“是~是这样,我~我们能做朋~朋友吗?” 那女的呵呵笑了两声,狠狠地白他一眼,口气冷冰冰的:“别以为读书好就了不起,想跟我做朋友?我没听错吧,就凭你?”说完潇洒地拍拍屁股,甩手而去,我们当时在后面看得那个火啊,这傻大姐上下三路也就是六十分的水平,还挺拿自己当头蒜。=皿= 当时我们就看见雷门在原地傻傻地站着,低着头,两手紧握着拳头,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到他的脸,本想上去和平时一样糗他,寻寻开心,但是我们那天没有,因为我们看见他不停抽搐的背影,他在哭,是的,他在哭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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