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青春校园 > 诡夜娃娃 >  上一页    下一页
二〇


  "一个女人被杀了,头也被人割掉了,现在暂时很难确认死者身份。"小南神色凝重地说,再道,"你先过去看看吧!检验科的人正准备把她的尸体送去化验室。"

  周围有人在忙着摄像,还有人在收集指纹。

  安七七走过去,蹲到到尸体前,定神一看,只见一具胖胖的尸体躺在一片草丛中,没有头的脖颈上空荡荡的,模糊的血肉中暴露出凄白的颈骨。几只硕大的老鼠尸骸,横七竖八地躺在不远处。一片片暗红色的粘稠状液体弥漫在潮湿的青草上,腥气随着湿润的空气扑上来,令安七七感到一阵恶心。他皱了皱眉,把目光瞥向别处。

  这时,小南带着两个中年男女走过来。

  "这两位是发现尸体的第一目击证人,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小南说。

  "你好,请问你们发现尸体是在什么时间?"安七七站起来,望着这对惊魂未定的中年妇女。

  "大约是凌晨五点四十五分左右。"女人抢先说。

  "你们这么早来这个偏僻的地方干什么?"

  "警官,我们是来溜狗的,每天都来……在这周围想找个环境优美的地方还真不容易,学校禁止带狗进入校园,所以我们只好选择大清早了。"

  "那又为什么到这个树林里来?"

  "其实发现尸体的是我们家的狗,它喜欢逮老鼠,我们跟着就过来了……谁知道竟然遇见这么恐怖的事情,早知道就不去了……"

  "噢,我知道了,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安七七点点头,又问小南,"现在掌握了什么初步情况?"

  "死者身上没有留下任何财物,现场也没有什么证物,许多可以调查的蛛丝马迹都被昨夜那场大雨洗刷了,不排除是抢劫杀人。从法医和其他警员初步勘查的结果来看,死者年龄在四十多岁左右,遇害的时间应该是昨夜,大概是十一点前后的那段时间。死者首先是被割断喉咙管而死的,然后被拖到这里,又被割掉了头。凶手作案手法相当残忍……"

  安七七心里一寒,不解地问:"为什么要割去死者的头呢?"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我想有三种可能,一是凶手担心警察查出死者身份,故而割掉她的头,做到死无对证。二是,凶手认识死者,之前有什么深仇大恨。三是,凶手是个变态的杀人魔鬼……"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查出死者身份。还要找到……那颗人头!"

  "呵呵,七七,你现在说话口气越来越像金组长了。"小南笑道。

  "对了,金组长怎么没有来?"

  "你不会不知道两年前的校园惨案吧?他的弟弟金仁玄就死在这所学校里,据说从那时候起,他就再没有踏进HY大学半步,也许是害怕触景生情吧。"

  安七七紧锁眉头地想了一会儿,说:"那个案子我略知一二。我还知道,我们上次去的那间宿舍,是他弟弟的女朋友生前住过的。自从何智颖报案后,我去警局档案室翻过两年前的案卷。"

  "你还真是努力,难怪金组长叫你来办案。"

  "咱们是搭档,应该共同努力才对,这是个很好的机会,也是该证明自己的时候了。"

  "对,一定要努力把案子破了,让金组长和同事刮目相看。我们难得接触到这么大的刑事案件,必须抓住机会。"小南信心十足地说。

  "那好,我们要尽快联系到死者的家人。你查一下最近两天,包括最近几个小时内,有没有人去警察局报案寻找失踪或者离家出走的家人。"

  "嗯,好的。"

  "还有,要通知HY大学的有关领导,留意校园里的可疑人员,因为凶手晚上能摸索到这个地方,表明他对此地一定很熟悉。"

  "这个已经通知了有关学校领导,他们很震惊,答应会全力配合警方破案。你先在这里看着,我回去向金组长报告了。"小南转身离去。

  "奇怪,可那颗头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安七七自言自语道,无意又回头望了一眼地上的尸体,突然,一阵莫名的头晕竟直涌而来,全身也一阵阵冰冷,不知为何,他恍惚觉得跟死者好像有些似曾相识,但一时怎么也想不起来。

  不一会儿,另一位警察走过来,说:"学校刚打电话来说,他们的14号女生宿舍楼一夜未锁,怀疑那位女管理员昨夜失踪了。"

  安七七一愣,望着那个死者胖胖的体形,恍然大悟道:"没错,应该就是她。"

  14号女生宿舍楼门前被围的透不过一丝风。

  此刻,许多女生聚集在一起,好奇地注视着几个神色严峻的警察。这个凶杀案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女生宿舍楼里爆炸了,每个人都看起来惶恐不安。

  安七七走在最前面,显得从容而镇定。

  管理员的房间被打开了,警察开始了职业性搜索。

  空气很闷,让安七七的呼吸有些难受。他注意到阳台边的一扇窗户已经打开,地上有几本书被风吹得凌乱不堪,还沾有少量的水分。很显然,昨天下雨的时候,主人并没有关窗户。房间布局很简单,仅仅摆着一张桌子和一张床,桌子上有一张合影,安七七辨认好久,才认出那个漂亮的女子有些像那个胖胖的管理员。她在照片里冷冷地看着他。

  "看,这里有个壁厨。"一个警察忽然叫道。

  "打开它。"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