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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伊一苦笑着拍了自己的头一下,干吗呢,想那么多,吃饱了撑着不成。

  这天崔若朝来得比平时要早得多,也早早地战败。伊一把她丢在休息室后就自顾自忙去了,丝毫没想起和自己表妹不对头的女生今天值晚班。

  所以崔若朝睁开眼时,就看到陶乐斯坐在自己对面孜孜然地抽烟。

  “我倒不知道你是这么脆弱只会买酒消愁的人。”陶乐斯知道她讨厌烟味,还故意面对她喷出烟雾。

  “你知道什么?”

  “我只知道你可是能不动声色地诅咒我是个死人的狠角色。”指甲的红与烟卷的白交相辉映。

  崔若朝冷冷地哼笑一声。

  她没有诅咒陶乐斯,她只是陈述事实。

  五年前,她一入学就遇上了一个高挑又干净的女孩儿。两人军训时睡上下铺,半夜她不舒服多亏那女孩辛苦地照顾,自然就培养出比蜂蜜还甜腻的姐妹情。她最喜欢陶乐斯的纯粹,明明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却比任何人都善良谦让。

  那么纯净,就像她心里一直希望自己能成为的样子。

  但初中毕业的夏天,一切都变样了。就像过了保质期的豆浆,出了水变了色,勉强喝进口里会坏肚子。

  陶乐斯忽然不来学校,和街边不三不四的男生混在一起,出入酒吧舞厅,化浓妆穿金戴银。

  她不顾自己穿着校服就直直闯入酒吧里,不死心地试图将陶乐斯带回这边的世界。

  而陶乐斯却为了让她放弃纠缠,居然把她喜欢老师的秘密在中考之前掀了出来。爱情友情,她在一瞬间变得一无所有。

  死了,崔若朝这样告诉自己,她最喜欢也最憧憬的人已经死了。这个只是披着她外皮占据了她身体的怪物,丑陋的怪物。

  就连她自己本身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潜意识的保护。

  说实话,再见到陶乐斯,她刚开始是动摇了。她甚至想过要不要让伊一辞退她,但后来又想到,这种做法反而是一种示弱。

  证明她还在乎这个背叛了她的人。

  崔若朝深呼吸一口气,感觉头不那么晕后,跑到窗边打开窗。呼隆隆地灌进来的风把她吹醒了。

  陶乐斯深吸了一口烟,才淡定地开口:“比起你,我倒挺喜欢宁霁的,够直爽。”

  她咧开嘴角拉扯出一个嘲弄的笑,仿佛在说,你活该有这天。

  之后也不管崔若朝有什么反应,她就直直往门口走去。但她走得不快,若朝拿起杯上的茶朝她泼去。

  幸好,那茶已经凉了。

  陶乐斯回过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没有发出声音。她投向崔若朝的眼神那么轻蔑,仿佛在看一个妆化掉的小丑。

  空荡荡的休息室里,崔若朝不知不觉抱住了自己的手臂。她的手指抠得那么用力,几乎要抓破手肘的皮肤。

  她觉得冷,就像赤身裸体站在零下几度的冰天雪地里,冷自四面八方侵蚀进来,到最后连心脏的鼓动也缓慢下来,麻木得连颤抖都不会了。

  她那么努力地想克服陶乐斯给她留下的阴影,那么努力地亲近宁霁,对她好,尽可能地让着她。

  结果,宁霁还不是抢了她最喜欢的人?

  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姿态收下了她小心翼翼地一步步靠近的宝贝。

  疼痛自手肘处传来时,她心内忽然一片澄明。

  既然那不是宁霁想要的,为什么不能给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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