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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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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情形,像极了回本小说里写的争风吃醋,不过玉字可不比一般妻妾,他武功超高,真的发起疯来,估计我们这一帮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回手抓住那个慢条斯理的家伙:“走,去信阳王府,我们又不是没地方去,干什么要在这里看人家的脸色。” “明月姬,你好样的,有本事去了就不要回来!” “不回来就不回来,我稀罕你!”我拖着那家伙就跑。 “信……信阳王府?”那家伙好像被这名头震撼到了,脚步变得很慢。 “没见过这么大的官吧?” “呃呃……”他又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信阳王跟你……是什么关系?” “哈哈……”我被他脸上小心翼翼的表情取悦到了,“不要吃醋嘛,我跟信阳王……我跟信阳王……” 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金钱关系? 亲人关系? 肉体关系? 我打了个冷战,都有点沾边,又都不是那么准确。 “那什么,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呵呵……”他笑得虚伪,“林,林信。” 临幸?这名字取得真好,应时应景的。 “你来信阳干什么?” “借……钱……” 呃,这真是个高尚的目的。 “做什么用啊?” “赈灾。” 又是这个词。 “你就这么急着置办宅院?” 林信脸上又露出了那种被痛打过的表情。 虽然不想知道,可莫名其妙地还是问了出来:“那天晚上跟你一起来的那个女人是你老婆啊?” 林信很假地笑了两声:“算是吧……” 老婆也能“算……是”?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林信身上有好多秘密。 一点都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进屋让七夕收拾几件衣服,一回头却发现那个林信正用一整盒的白粉往脸上倒:“喂喂,你干吗……” 虽然我体谅你穷,但也不至于穷得连白粉都稀罕吧。 “打扮一下好出去见人……”他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站在我面前,我忍无可忍别过了脸。 这个男人真奇怪,明明穷得连命都没钱重要,可却有一种淡泊安然的气质,所以即便弄成这样子都显得优雅动人。这绝不是一般穷人家的孩子能够调教出来的。 而且刚才七夕偷偷地告诉我,这个男人逃窜的时候,根本就没舍得打她一下,居然还看她一个妙龄少女呆在阴森森的地宫里很可怜,想带着她一起跑。 玉字的剑刺向他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也是先护住我,其实只要我死了,他完全可以趁乱跑掉的。 我和他面对面,呆呆地相互观赏,难道……难道……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好人?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好人,即便是为了保护我而死去的金字,娘在世的时候他也没少干坏事。 我下意识抬起手在林信脸上摸了摸,沾了一手的白粉,他像怜悯小孩子一样笑了笑,从怀里掏出手帕,给我擦干净。虽然他一笑,脸上的白粉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可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喊了他的名字:“林信……” “嗯?”他低下头来看我,那双眼睛温柔清澈,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有很多人会说,凭一个眼神就能爱上一个人。 据水字说,离家出走其实是个技术活儿,晋大将军王凯在一次战役中负气离帐,走到半路上就让敌军的间谍给剁了。梁才子潘进,因为跟父亲吵架躲进了尼姑庵里,被蹂躏得奄奄一息后给活生生地埋了。 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想让我觉得外面不安全,可是,他难道就没有想过,按一般的情况来说,我才是活埋或者剁掉别人的那个人吧。 多诡异,大家在一起呆得久了,大灰狼都能被看成小白兔。 但为了让他闭嘴,我还是带了一百二十七个侍从、三车日常用具、两车衣服、一车金银珠宝,趁着夜色,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信阳王府。 我想这可能是历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看水字和林信的眼神就知道了。 信阳王府比五年前大了十倍不止,放眼望去无边无际,一汪湖水横隔两岸,岸边还建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望海楼。 我不得不说,赵凌宣那家伙虽然很会赚钱,可也比谁都能花钱。 就好像……就好像跟钱有仇似的,要紧紧地攥在手里,然后再恶狠狠地花出去。 车马直奔书房,夜深似海,房间里一灯如豆,赵凌宣趴在书桌上,人显得分外清瘦。他看见我只略抬了一下眼皮,眼角处那一点泪痣,在灯火下如同水渍,令人黯然神伤。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令他五年来念念不忘,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折磨自己。 我刚想开口,他就淡淡地跟我打了个招呼:“你来了——丑八怪!” 我像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神经病!心里扭曲的变态狂!” “倒贴男人的贱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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