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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笑了起来,然后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我也低下头去吃东西,但吃得斯文多了。到最后我们肚子都圆了,坐在那里剔牙,他才继续刚才的话题:“什么赚钱我干什么咯,你刚看到的只是副业,我的正业是摆地摊,有时候也去酒吧唱歌。”

  “这算是什么职业啊?能挣到钱么?”我问。

  “小小年纪你怎么那么俗呢?钱算什么?人生在世,活得开心才最重要!”他豪爽地把胳膊一挥,颇有革命先烈的架势。我又问:“那你快乐吗?”

  “当然,”他说:“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服穿,又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干吗不快乐啊!”

  看样子他是真的快乐,眉毛挑起来,像一只飞翔的鸟。我从来没看过那么好看的眉毛,又浓又黑,就像是拿炭笔画过无数次似的,最后描成一个最适合他的形状。那眉毛换到别人脸上只会显得粗鲁,在他脸上却有一种恰倒好处的俊朗,利落又不式硬气,漂亮极了!

  他叫来老板结帐,那时候的拉面才两块钱一碗。我抢着掏钱说:“我请你吧!”

  “不用。”他数着钢蹦不客气地说:“以后我穷到吃不起饭时你再请我。”

  我把钱收回去,又笑了。

  我们一起朝外面走,这回是各自手插着口袋,我怀念他那只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看了看,才发现自己这么矮,连他的肩膀都不到。天已经黑透了,马路上亮起了灯。走到路口时我们停下来,他说:“那我先走啦,下次再见!”

  “喂!”我叫住他问:“你唱歌的那个酒吧在哪里?下次我去听你唱歌。”

  “未成年是不可以进酒吧的。”他虽然这么说,还是把酒吧名报给我:“叫TAKE,就在福禄广场边上。”

  我想了想,福禄广场那边的确是有一间酒吧来着,于是点头:“好,那再见啦!”

  我冲他挥挥手,抢先转身朝家的方向跑。我实在是太激动了,边跑边忍不住笑出声来。竟然还能见到他,可见我们之间还是有点缘分的是不是?他一点儿都没变。其实仔细想想,四个月能变成什么样呢?只不过时间在我心里被拉长了而已。

  突然我又想看看他,便停下来转身,但他已经不见了。

  第二天我一见到康斯就拉住他尖叫:“康斯康斯康斯!我又见到他了!”

  康斯正在做功课,头也没抬地问:“谁啊?”

  “他呀!”我握紧了他的胳膊,他抬头,皱眉看了我一会儿问:“到底是谁?”

  “那个……屁股!”

  康斯想了一会儿,很没兴致地说:“那个流氓啊,见到他有什么好兴奋的?”

  “你不懂!”我坐下来把昨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边讲边激动地摇着他的胳膊:“你想都想不到,他竟然真敢拿一堆硬币跟老板结帐!”

  康斯揉揉额头,一脸头疼的表情。

  “晚上陪我去酒吧好不好?”

  “小宝你实在是太无聊了……”康斯又低下头去做功课,理都不想理我。自从他上次考试进入前十名之后就把所有的乐趣都转移到学习上去了,稳重了许多,也闷了许多。我跟他撒娇:“好康斯帅康死,你陪我去嘛!好不好?好不好?”

  康斯果然拿我没办法,十分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好好好,陪你去!”

  放学之后我们便去了TAKE,冬天还没完全过去,我们都在校服外面套一层外套,我甚至特意偷了妈妈的高跟鞋装在书包里。换好鞋后走路不习惯,康斯伸手扶着我,一副受不了我的样子说:“亏你想得出来,崴了脚才好。”

  “崴了脚你得背我回去,所以别诅咒我。”我说,他笑了起来。

  康斯到底还是那个康斯。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康斯也长高了不少,我穿上高跟鞋才跟他一样高。我问:“你现在多高?”

  “一米六五啊。”他说。

  “天呐!你是什么时候高过我的?”我尖叫起来。

  “神经病,我本来就比你高。”

  “屁,去年这个时候你还没我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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