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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第一卷

  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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