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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他的爱情(8)


  凑合着填饱肚子,他回了家。对着镜子照出自己一副落魄的样子:经历了一场发烧,憔悴了许多,惨白的脸上结着油汪汪的一层,胡子多日未刮,杂乱生长在腮边、唇上、下巴,头发蓬乱、油腻,让人怀疑里面已经长了生物,看上去说好听了像一个穷困潦倒的艺术家,说难听了简直就是一个要饭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刚才那个早点摊上穿得油脂麻花的小服务员都对他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了。

  他脱掉衣服,准备给自己彻底清理一番。先站在喷头下,给手里倒上洗头水。这瓶洗头水是她特意为他买的,普通洗发液他用后会产生头屑,困扰了他许久,她跑了许多地方,才找到这种将他的烦恼一洗了之的洗发液。她是学化学的,毕业后在化妆品公司上班,以严谨的专业知识为他选择相应的卫生清洁用品:适合于他油性皮肤的香皂和擦脸油,为他除去烟渍的特效牙膏……他曾说她,有这个必要吗,用什么不是用,你不觉得烦啊!可是当他深受其利并养成习惯已无法离开这些东西的时候,才知道她这么做的价值所在,用什么东西确实不一样,至少他现在不会每天顶着一脑袋头屑上班被同事们说三道四了。

  洗去一身尘垢和疲倦,身体轻松许多。他擦去镜子上覆盖的雾气,拿出剃须刀,开始小心翼翼刮去脸上那堆有碍观瞻的胡子茬。原来刮胡子前,他都要拿下巴在她的脸上和手上蹭蹭,就像某些大人出于对小孩的喜爱而用自己的胡子去扎孩子一样,既是一种游戏,也是一种传递爱的方式,她躲来躲去,但最终都会被他掀翻在床,扎得一边哈哈笑,一边嗷嗷叫。今天这些胡子就这么被刮掉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他把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这个洗衣机他一次也没有用过,接上电源,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注水,索性拔掉插销,等衣服攒多了再说。以前衣服都是她洗,只有晾衣服的时候才叫他帮把手。她把洗好的衣服放进衣柜,他穿的时候信手拿来,整洁干净的衣服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洗衣粉的香味。

  无事可做了。平时周末他和她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可今天自己一个人去干这些事情实在没有兴趣。现在时间才早上八点,漫漫一天如何打发。

  虽然昨晚睡眠时间不算少,但睡眠质量太低。此时困意袭来,他躺上床,拉开被子。

  她给前男友做了拿手的荷包蛋。他吃了第一口,眼前一亮,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如沐春风,第三口将剩余部分统统塞进嘴里,边咀嚼边称赞不绝:能吃上你做的荷包蛋,是一种福分,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

  她想,可有人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福分,已经吃腻了。

  不等第一个荷包蛋咽下去,他夹起第二个说,回头儿我多买几斤鸡蛋,以前我一直以为鸡蛋虽然有营养但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看来我错了。

  她想,也许对某些人来说,鸡蛋不仅不再好吃,连营养都没有了,只是一种充饥的食物,为的是填饱肚子,饿不死。时间改变了一切。起初她给他做荷包蛋既新奇又兴奋,很认真地去做,惟恐哪个步骤出现闪失,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在创造一件艺术品,现在再做,已经成了机械性劳动,毫无兴趣可言,就是闭上眼睛也能做到万无一失,在她眼里,煎好的鸡蛋已经丝毫看不出鸡蛋的模样了,就像建筑工人和好的水泥凝固了。

  但是今天听了前男友的几句赞扬,她的心旌飘摇了,就像当初听他夸奖她一样让她心花怒放。

  又到了晚上,他不禁心惊胆战起来。这两天可被蚊子折磨惨了,偌大的八尺男儿竟然对一只弱小的蚊子束手无策,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由此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局限性,航天飞机上了天,一只蚊子却弄不死,如果谁能将蚊子这一种群彻底灭绝,将功不可没,他想。

  想起这场战争不知何时才能结束,他已经底气不足。

  今晚蚊子出来觅食比以往早一些,也许是昨天吃得少,消化得快,饿得早。它如一颗颗流星在他眼前多次一闪而过,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敌人身在何处是最危险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冷不丁它就会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咬你一口。他不得不处处提防,时时小心,坐卧不安。

  蚊子飞了一会儿也累了,便落在他和她倒下的相框上休息。他抄起一本书,慢慢向它贴近,距离已足够近了,为了准确无误地击中目标,他又凑近一步,俯下身,只见它长腰婀娜,玉腿纤细,黑白花纹相间,好像穿着性感的网眼丝袜,翅膀上有七彩的荧光,一看就营养丰富(营养不良的人头发焦黄,营养充足的人头发乌黑发亮,有鉴于此,也许翅膀的颜色是考察蚊子体内营养程度的重要标志)。还想看看它的眼睛是否有神,可找了半天,没找到它的眼睛。

  它是不是把眼睛闭上了,何不趁此良机,将其击毙。他将手中的书狠狠向蚊子拍去。只听“喀嚓”一声,相框的玻璃碎了。

  如果以相框损坏为代价换取那只蚊子的死亡,他认为值得,但如果相框坏了而蚊子没有死,他就只有恼火了。刚才出击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可蚊子还是逃脱掉了,他拿起书看,只有破碎的玻璃片镶嵌在相框内,玻璃破裂的条纹纵横阡陌划过照片,使得上面的他和她变得模糊不清。

  毕业论文通过后,他和她背着背包去了一个山水秀丽的地方。北京郊区有不计其数这样的地方,美其名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有山有水有人家,并都取了一个美妙如画的名字,什么桃源仙谷、雾灵山庄、云矇峡……风景却大同小异,差别只在于,山的高矮,水的湍缓,住店的贵贱。恋爱以来,他们几乎去遍北京周边所有这样的地方,虽然景色雷同,也没什么可玩的,但无论去哪儿,玩什么,只要在一起,就开心,就好玩。

  那次他们在山下住了一宿,次日清晨起床爬山,跟在一对晨练的乡下老夫妇后面。老夫妇一路上拉着手,遇到坎坷的地方,老太太扶着老头,让他先上去,然后老头转过身,再把老太太拉上去。他们的手一刻没有松开过。

  她问他,许多年后你会像老大爷抓住老大妈的手那样永远抓住我的手不放吗?他说会,只要那时候咱们还走得动。

  到了山顶,他为她引吭高歌:“跟我去爬山吧,山上有雪莲花,跟我去采雪莲吧,用它装饰咱们的家……”

  然后她高呼:“我爱你。”声音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他和她幸福地坐在山石上,听老夫妇回忆他们很久以前的爱情故事,对眼前这对经历风雨相濡以沫的老夫妇羡慕不已。

  临下山前,他们站在刻着“缘”的岩石前,把相机交给老夫妇。

  于是就有了这张照片。现在承载它的相框坏了,他不知道还有没有修复的必要,不知道是把这张照片收起来或是丢掉。

  他还是决定去配一个新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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