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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大学的前两年,蔡小财都很忙。他是个爱学习的人,只要是知识就不放过。就连老爸都说,我家小财太爱学了,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也经常打趣他,说蔡小财你学知识简直就是滥杀无辜,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精华糟粕都往脑子里灌,也不管有用没用。以前家里被迫订了什么科技报,蔡小财竟然也看得走火入魔,还把报上的假消息学以致用,把那些自制猪饲料的配方详尽地讲给老爸老妈听,并坚决要老爸老妈科学致富。结果那次家里喂的那两头猪食欲和精神面貌倒是越来越好,每天猛吃之后就在猪圈里窜来窜去,或打架或打情骂俏,压根儿就不睡。吃了不睡的猪,怎么可能长得起来?

  好不容易跳出农门,带着理想和抱负来到大学校园,来到知识的海洋,蔡小财铆足劲儿,一个猛子就扎了进去。他以前很有成就感地给我描述过他每天的生活安排。他在路边摊买了个比较大的书包,看上去还不错,可他整个在当电工包用,饭碗什么的全塞在里头,有时候还装块毛巾。他从小就有偏头痛,看书看得不舒服了,就洗把冷水脸。每天早上出门上课,没课就找空教室自习,反正寝室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回。

  有次周末我在没预先跟他联系的情况下过他们学校去玩,他不在寝室,找不到他,我只能在门口死等。那时我上大一,他上大二,我除了个比他高,其他的什么都比不上他,特别是不懂事。他出现的时候,我早就等不不耐烦了,对着他乱发了一通脾气,说蔡小财你什么意思嘛,怕我找你要钱想躲你就明说,要不你是我哥,搞得我等这么久,看我打不打你。他乐呵呵地陪着笑脸,说小菜,哥自习去了,你以后来一定要先打电话告诉我。

  我没吃晚饭,肚子早已饿得要杀人。蔡小财带我去他们学校那条小巷子吃东西,点了两个菜,一荤一素,他自己不吃,只看着我吃,还时不时地嘟嚷几句,说小菜你慢慢吃,多吃几碗饭,这种小店的饭是随便吃的,吃得再多都不收钱。即便如此,我还是嫌菜味道不好,胡乱扒了几口就走人。原本我并不是来蹭饭的,我的确是找他来要钱的。这怪不得我,他自己说的,要我没钱花了就过来找他。我从来不叫他哥,却认为他对我尽做哥哥的义务天经地义。那时候蔡小财已不要家里寄生活费了,他给我的钱和自己的开销,都靠勤工俭学和做家教挣。

  晚上跟蔡小财挤在学校的那种小床上睡觉。他睡里面,侧着身子,紧紧地贴在墙壁,估计只占用了整张床三分之一不到的空间。

  "小菜,你身板子结实,平着睡哦,这样会舒服些。"

  "嗯。你别朝我放屁就成。"

  "小菜前段时间妈身体不好,住院了,我把做家教挣的两百块寄回去了。这次你先拿五十过去好不好?等下个星期勤工俭学的工资发了,我找时间给你送去。"

  "妈咋生病了?怎么没告诉我?"

  "妈大概是怕我们不能安心学习,也没告诉我。我也是听一个来省城办事的高中同学说的。"

  "你自己都没钱,那就算了。"

  "怎么能算了呢?你别嫌少,先拿过去,你现在长身体,饭总得吃饱。你要相信哥,虽然现在钱不那么容易赚,但哥总会有办法的。"

  既然他说他有办法,我也就不客气了。第二天一早返回学校,我心安理得地接过了蔡小财给我的那50块钱,三张十块的,四张五块的。看着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钱从书包找出来,我觉得他未免也太胆小了点。不就是50块吗,他竟然搞个牛皮信封装着,还放在书包的那个隐蔽的夹层里。我没想过我把他仅有的一点钱拿走了,他自己都生活。我记得他说过的,他最喜欢吃学校食堂里那种黄且粗的馒头了,经济实惠,又饱肚子,早餐买上几个搁书包里可以保一天伙食。只是直到今天,我已无法去知晓,我哥他是真喜欢吃还是假喜欢吃。

  后来,蔡小财的五个室友,像是早早商量好了似的,一阵风就全搬到校外住去了,留点简单的被铺在宿舍,只学校查寝的时候才装模作样地跑回来窝一晚。他们都谈恋爱了,到校外跟女生同居去了。蔡小财没本钱,在校外租不起房子;蔡小财发过誓,大学不谈恋爱,他总不能去租个房子一个人住着晚上打手枪。这个时候他的寝室长身份显得有点徒有虚名,门上那张卫生值日表也成了装饰。从周一到周日,每天的卫生都是他在搞。他从小就是个爱干净的孩子,以前在家里,过年的前两天,他会把家里能扫的地方都扫一遍,把能擦的家当都擦一遍。

  一个人住那么大间寝室,我哥他会孤独吗?也或许,他从来都是个内心孤独的孩子。生前是,死去之后依然是。是谁说过,太过善良的人总是会孤独的,因为总是太难找到与己为伍的人。

  蔡小财与白玲玲的重逢,是在艺术系举行的一台晚会上。对这种晚会,蔡小财其实跟我一样,没有很大的兴趣,更何况他一直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之所以去了,也并非心血来潮或者鬼使神差,而是因为蔡小财听说晚会可以凭门票当场进行抽奖,一等奖是一双由于赞助商提供的价值不菲的耐克运动鞋。他在海报上看到这种鞋的样子,垂涎不已。他一直都想为我买一双真耐克的!

  那天晚上七点多钟,蔡小财拿着找同学磨蹭来的门票,去大礼堂看艺术系的那台晚会。在大门口,他便与羽化成天鹅的白玲玲重逢了。但是他没注意,他喜欢目不斜视地走路,那眼前到处是美女,他也能做到不为所动。他面无表情地把票递给检票的那个女生,他没看出接过他票的那个女生就是曾经给他捡过地瓜的白玲玲。但是白玲玲认出了他。这很正常,那时候的蔡小财帅气了成熟了,身上那种简朴的气质却依然如故。白玲玲主动朝他笑,跟他说话,他都莫明其妙了好一会。

  因为晚会8点才开始,那时进场的人并不多。白玲玲认出蔡小财来又发觉蔡小财没半点反应之后,很开心地笑了,然后嘴里念念有词起来,语速很快,重复的正是两人两年前第一次相时的搞笑对白。紧接着,蔡小财一拍脑袋,记忆就苏醒过来了。

  "谢谢,不用谢,谢谢,不用谢,谢谢,不用谢……"

  "哈哈,你就是……"

  "我是谁?哈哈,不记得了吧?我以前可帮你捡过地瓜。"

  "是啊是啊。我怎么会不记得,不好意思,刚才没认出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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