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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速写本上的女生

  艺术?不是上帝的私生子就是私生子的上帝。

  哲人说:"如果你要得到艺术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哲人所说的这种人其实非常罕见,相比之下,让整个地球人满为患的都是那些仅仅会些呓语的痴人,其中也包括傻帽。对于此类人,艺术就如同一枚胸花或者一条领带,仅仅只是装饰自己品位的小道具而已。

  或许连小道具都谈不上,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在做着自己也搞不清楚的事。分不清佛和菩萨的人不都在虔诚地信仰佛教吗?

  大凡每件捉摸不定的事都有一个别名,其中有一件叫做附庸风雅,此事专由凡夫俗子来完成,凡夫俗子于是成了附庸风雅的恩人,作为附庸,他们为风雅提供了相当强实的群众基础。

  附庸风雅几乎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只要眼睛不长在肚脐眼上都能取得实效。毫不夸张地说,人类没有俗死,一直繁衍至今,历代闭着眼睛附庸风雅的人都是功不可没的。

  谁是附庸风雅的凡夫俗子呢?据国际权威机构调查:胆敢承认自己是凡夫俗子的尚在娘胎中。

  "这个世界俗不可耐!"马小爵的老师李大胡子总是发这样的牢骚。

  李大胡子有一次在龙眠山崖上进行风景写生时,望着落日的余晖他突然大声呼告:"在凡·高面前,我们应该统统跪下!"

  他确实有两把胡子,就像有的人有两把刷子一样。

  这是李大胡子对艺术的理解,马小爵没有看见过他在凡·高面前下跪,事实上也不可能,凡·高一百多年前就在天庭里嚷着要割耶稣的耳朵了。李大胡子有没有真的在凡·高的《自画像》面前跪过马小爵不知道,但是他确实见过李大胡子在自己老婆也就是他的师娘面前跪过搓衣板。

  跪搓衣板和跪凡·高像的感觉到底是不是一样,只有李大胡子心里清楚。他平时挂在嘴边上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艺术比上帝的鸡巴更软。

  这句话是李大胡子自己杜撰还是引用别人的,也只有李大胡子自己心里清楚,马小爵想破了头皮也没有弄清楚李大胡子的意思。

  艺术是?--

  达·芬奇?提香?塞尚?高更?凡·高?马蒂斯还是毕加索或是达利?

  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印象派。后印象派。野兽派。立体主义。超现实。波普。达达……

  李大胡子。艺术。马小爵。

  这是个问题,艺术?--任何一个活体动物对时代理直气壮的宣泄以及宣泄后依旧的理直气壮。

  那天,背着个油画架子,李大胡子来到了马小爵住的村里,这位县城里有着中等身高和中等名气的画家是来写生的。中午时分,肚子饿得呱呱叫,李大胡子围着村子转悠了好几圈子竟找不到一家小商铺,这才发现这孤村野岭的,有票子也不好使,放牛的娃子告诉他:十几里路外的镇子上有一个包子铺。

  十几里路?他连叹气的劲都没有了,只好留一口气备喊"救命"二字。

  李大胡子敲开了马小爵家的大门,他看见只有这户人家屋顶上的烟囱正冒着袅袅青烟。

  运气不错,李大胡子如愿以偿地满足了自己的肚皮。临走时,他丢给马小爵一张"大团结"--作为餐食费。

  马小爵没有要。尽管他知道一张"大团结"足够维持他在学校一个星期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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