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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好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没有如果这回事是怎么回事。这些年我常常想起苏云。尤其是在我不可一世自我膨胀志得意满的时候。那个雨天里她宁静的脸总像一把锥子一样刺破我的"成就感"这个氢气球。提醒着我的怯懦。我敢说,如果我们当初真的顺理成章地变成男女朋友,那今天她对我的意义就不会如此特殊。

  我送冯湘兰回酒店的时候,天色已晚。

  "明天几点的飞机?"我问。

  "下午。"氛围变得暧昧起来。或者说我刚刚觉察出来。"对了。"她笑着说,"还没祝贺你呢。找到一份好工作。"

  "算了,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只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

  "给你点儿阳光你就要灿烂。"她损我,"我还没看出来你这么超脱呢。"

  "不过我告诉你,最近我正在做的一件事儿让我特别有成就感。"我说,"我在追我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我是说重新追。挺有意思的,觉得自己是在重活一遍。"

  "你说宋天杨?"

  "你你你--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我一瞬间窘相毕露。

  "你的事儿我那时候全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宋天杨啦,苏云啦……"她瞟了我一眼,嘲弄地微笑着。

  "我还是那句话:算你狠。"

  "好了。"她停在酒店的门口,"上来坐坐吗?"

  "不了。"我坦率地说,"我不是什么柳下惠,没必要有事没事考验自己。"

  "怕对不起你心里纯洁的初恋情人?"

  "她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睡过的男人虽说没你多,但那数字也足够让居委会大妈气急败坏的。"

  我们一起笑,引得过路行人侧目。

  "好吧。"她说,"那就再见了,祝你幸福。"

  "你也一样。婚可以不结,日子要好好过。"

  "还是周雷对我最好。"

  我凝视着她的背影。她穿套装和高跟鞋的样子很漂亮,她的头发也挽成了一个很白领的髻,不过我还是很怀念她那些苹果绿粉红天蓝鹅黄的吊带装。再见,阿兰。

  夜晚来临,不过来临得不是那么彻底,霓虹还没有完全绽放。冯湘兰的酒店和我星期一就要在那里上班的写字楼恰成一条对角线,遥相呼应,两座璀璨的塔。我相信当我坐在那写字楼的第二十七层加班的时候,往下看,会发现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酒杯。葡萄美酒夜光杯。多少人痛骂城里的灯光呀。藏污纳垢,粉饰太平。让堕落的人合情合理地堕落,遮盖了"罪恶"龌龊肮脏的轮廓,让它变得邪美起来。而且还混淆人的视听,以为这世界变成了金钱权力香车美女的盛宴。凡此种种,证据确凿,让良知未泯的人给城里的灯光判死刑吧,或者终身监禁也行,让它身着囚服姿色全无从此不能妖言惑众。--但是,你能说它不美吗?

  我今天为什么变得这么煽情?我还真是难伺候,没工作的时候难受找工作的时候难受找着了还难受。想想我刚毕业在北京住地下室的时候吧。我对自己说你终于有资格回忆了。每天在人才交流市场像古希腊奴隶一样等待贱卖。回到阴暗的斗室里起劲儿地听重金属,在"病孩子"的BBS上留下无数愤怒得顾不上押韵的诗篇,顺便跟几个不太熟的女子做做爱--很朋克。

  当我挤破了脑袋终于钻到一家不甚正规的房地产公司做部门经理--的助理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来,今儿晚上别再像鼹鼠一样在地底下闷着,出去看看北京的灯吧。我站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舒出胸中一口恶气的时候,我忘了就在前一天,我还在长途电话里跟一个哥们儿刻薄地说面试的时候我发现那里从老板到员工的水平居然都比我还低;我忘了现在轻松愉快的自己曾经就算是兜里只剩下一百块钱的时候心里也在思考我想做的工作是否对这个世界有意义;我想起我很装蛋地对一位在广告公司拿八千块钱一个月的学长讲:广告--无非是污染并强奸人们的精神,或者挑起人们的欲望让他们自慰;我想起其实房地产公司也好不到哪里去,它把房子变成人把人变成阴沟里的爬虫;我想起一个中学时的哥们儿的Email,他老爸是家证券公司的经理,所以他很幸运地一毕业就有机会跟着高层们兴致勃勃地包装那些亏得一塌糊涂的公司上市。他说:真是的,我学的是金融,又不是整形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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