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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不管怎么样,都比现在强。

  似乎这几天,我总是在匆忙中度过。

  这与我本来的人生信条“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截然相反。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问:我这是何必呢?

  她要和你分手

  是啊,我这是何必呢?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

  我和她们才认识了几天而已,没必要为她们这么卖命!

  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已经认识她们很久了?

  仿佛是前世的记忆,在我脑海里沉睡已久,就等着这一刻的苏醒……

  想起小波上次和我说:“你被她吃了都不知道!”突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难道虫带给我的教训还不够?

  被虫伤害过的心还在隐隐作痛,按理说,我应该吸取教训,远离这些痞子才对。

  可是我现在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变本加厉,为了寻找另外一个痞子的下落,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地跑来跑去!

  而且这个痞子,就是被虫称之为“姐姐”的痞子!

  你说我是不是天底下第一号的大白痴?

  她们,可是犹如过街老鼠一般人见人厌的痞子!

  痞子,呵呵。我自嘲地笑了笑。

  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躺在医院的草坪里,竟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甚至想去拈一朵海棠花,然后学佛祖的样子,面对芸芸众生,拈花微笑。

  可惜现在是秋天,找不到海棠花,只好在草坪里捡了片刚落下来的枯叶,捏在手里,看着篮球场微笑。

  后来我觉得自己的造型太像东方不败,就又扔掉了。

  我站起身来,奔到篮球场,抢了一个篮板,出三分线,投篮!

  正在打篮球的几个人愣愣地看着我,估计是没想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来。

  其中一个比较年长的男人笑着说:“小伙子,不错嘛,一起打会儿?”

  其他的人也微笑地看着我。

  我的心里一阵感动。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叔叔,我得回家了。”然后冲他们摆了摆手,推了车,就出了医院。

  在我印象里,这个中年男人,总是笑眯眯的,尤其是面对老板娘的时候,更是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可爱极了。

  但是,他永远都不缺少霸气。

  三天来,第一次感觉精神这么好,中午吃饭的时候连吃了两大碗,后来想起,我每顿都是吃两大碗的。

  午睡的时候,突然想起警察局那个男人说的话来:“那女孩真可怜……被我们局长抽成什么样子了……”

  心又开始莫名其妙地痛。

  我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已经想通了吗?

  莎究竟被打成什么样子了?要不要紧?

  可恶!

  我愤怒地捶着自己的脑袋,低声吼着:“我不要再想她!”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来了短信,我一看,是毛毛虫,不知道此刻是什么心情,但是手有些发抖,我慢慢点开:晚上在403教室排练。

  我想起中午才考虑好的想法,就在手机上写道:对不起,我不做主持人了。

  写好之后,大拇指停在发送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

  按下去,代表着我将和毛毛虫彻底划清界限,从此河水不犯井水。

  不按,代表着我心里还眷恋着毛毛虫,希望能和她继续在一起。

  我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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