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她一无所知,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愣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说话。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租的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的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他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跟柳苇庭单独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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