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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我:能蒙人就行。

  她:你找错人了,我是行家。

  我: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称行家。

  她:你还真敢拿鸡蛋往石头上撞呀!

  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骡子是马敢出来遛遛吗?

  她:我怕被你吓着,不能把你给我仅有的一点儿好印象多保留会儿吗?

  我:以后还会逐渐加深的。

  她:别淹死我,现在本姑娘要打道回府了。

  我:留个电话。通过IP我看到她就在北京。

  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我:那好,让我变成你的不一般人。

  她:什么是不一般人?

  她的下一条:1360121XXXX。

  随即,她的头像黑了。

  虽然电话到手了,可还是有点儿遗憾,以为能再往下发展发展,哪怕只给她说点儿黄段子,先奠定基础。以我的逻辑,如果女孩肯听你讲这类东西,就成功一半了。

  情场不是特别得意,希望职场有所收获,我决定在网上投几份简历,撞撞大运。

  投完简历,我下了网,继续无聊文章的撰写,也不知意义何在。


  我最怕被人提及的问题就是,你为什么写作。是呀,为什么,我也时常问自己。闲的没事儿?抒发情怀?发泄牢骚?欺世盗名?都不是,也都是,于是我发现,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我写小说很慢,每天所成文字多则一两千,少则只言片语,而且经常三天打鱼六天晒网,我坐不住,时间长了就屁股痒痒,怎么挠都没用,只有离开电脑,干点儿别的。

  这事儿我跟谁说谁都说,这样也好,慢工出细活儿。可我一个粗糙之人,能有多细腻,每天的写作只能给我带来油腻,原来的六块腹肌正变成一层层脂肪,体力也逐渐下降,爬几层楼梯就累得不行,种种迹象表明,我正在老去,连说话都是回忆的口吻,动不动就我年轻
时怎样怎样,感觉自己从精神到肉体都正在老去。果真如此吗?

  我想起曾经写过的一首名为《青春》的诗中的一段话:

  青春

  就是拿着一根新买的皮带

  四处寻找鞋摊

  打眼儿

  再过几年,我又该拿着皮带找人往反方向打眼儿了。七八年前,我脱去衣服跟搓板似的,而现在,我脱去衣服,从哪个角度看都跟“力士”香皂差不多,浑圆饱满。

  青春正离我远去,在我的视线中渐渐消失,我过了长青春痘的年龄,不久的将来就该长疖子了,除此之外指不定还会长什么,前列腺、糖尿病、痔疮将接踵而来,十男九痔,我知道我在哪儿都是大多数,得痔疮也不例外。

  至于我一个学理工科的人为何从了文,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待。

  从大的方面解释,我认为生活是多姿多彩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没有一个固定答案,也就是说,生活是一道多选题或论述题,不同于计算题,答案并非仅此一个。所以,为了做好生活这道题,我有必要弃理从文。


  从小的方面说,我高中选择的是理科班,以当时的学习状况看,这是学习还算不错的学生的必然结果,因为文科班大多是脑子转不过弯的学生的选择,所以我就理所应当地进了理科班。但执意让我放弃理科基础的原因在于,我发现自己在语文上的天赋,或者说,发现自己在理科上面没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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