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混合学习视域下的案例教学方法研究
作者:杨 宁
三、案例教学法实施的必要条件
1.构建科学合理的案例库。案例处于案例教学的核心位置,案例教学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科学性、真实性、合理性。随着案例教学在教师培训中的日益推广与普及,科学合理的案例搜集与存储越来越收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在分布式认知思想的指导下,利用Web2.0技术可以实现案例的分布式存储,构建资源丰富的案例库。
2.培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教师是案例教学的组织者,要对案例背景、内容、案例所隐含的理论知识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如果教师的综合素质不高,没有经过严格的教学训练,就会使理论和实践形成“两张皮”。要么陷入狭隘经验主义,就案例谈案例,而上升不到理论层次;要么牵强附会成为理论注释,只不过起到活跃课堂气氛的效果,这就必然会影响到预期教学效果的实现。而且,课堂讨论要求教师掌握讨论指导策略,既不至于让学生的讨论脱离主题、漫无边际,又不至于局限在某个思维框架中。
3.受训教师主动学习习惯的养成。在案例教学中,受训教师处于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通过独立思考与合作讨论,在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中,不断提升个体的思维能力。这在客观上要求参与培训的教师要改变长期依赖培训者,接受“理论灌输”的习惯,并形成积极思考、主动参与的思维习惯和学习习惯,由“受众”变为“参与者”,从而成为培训课堂的主角。因此,从培训开始就要不断地给予受训教师对话、发问的机会,使其养成发言的习惯和意识。
4.控制班级规模。美国的有关研究表明,一个活跃、有效的案例讨论要求至少有8~10个出类拔萃的学生参加,而且这些学生要对所讨论的案例做好充分准备。通常案例教学需要将班级人数控制在12~100人之间,但考虑到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中,教师的信息技术操作水平存在差异,时常需要教师辅助完成任务。因此,为了教师更加有效地、具有针对性地对受训教师施加干预,也为了培训更加具有效率,笔者认为培训班级人数应该控制在30~50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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