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论教学中教师课程创生的实现

作者:赵庆来




  5.教师的课程权力。教师的课程权力是指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支配课程。当教师有了课程意识,并发现了可生成的资源后,若要改变原来预设的课程轨迹,就需要有相应的课程权力。在教学中,当教师期望达成课程目标时,有时会由于课程权力的断层而阻碍了目标的实现。其主要表现为相关机构和专家的权力与教师之间权力的断层。因此,若把课程看作是外在于教师的,教师只是课程执行的工具,无改变的权力,那他们就不能根据当时的教育情境对课程的目标、计划、内容作出适当的调整、变化,课程生成也就无法实现。相反,如赋予他们一定的课程权力,就能根据具体的教育情境、学生的需要对课程目标、内容、方式等加以变革,使课程内容更具体,更有适应性、针对性,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可见,教师具备相应的课程权力是实现课程创生的一个重要外部条件。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由于课程的三级管理制度及校本课程的设置,教师已被赋予了一定的课程权力,为他们的课程创生创造了条件。
  6.教育评价支持。评价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教育领域的评价包括课程评价、教学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这些评价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行为。课程创生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智慧的体现,是教师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如果评价不能对教师的课程创生行为作出适宜的评定,对他们的创新精神缺乏鼓励、支持,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在课程创生方面失去热情和动力,进而扼杀他们的创造力,这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素质发展都会造成伤害。因此,教育评价要立足于教师的发展、学生的进步,并对教师的创生行为给予客观、恰当的评定,为他们在课程创生中提供宽阔的发展空间。由此可见,评价支持也是影响教师课程创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之,教师课程创生的实现需要对多种因素进行综合。一方面,社会、学校应为教师的课程创生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教师也要发挥主体性,自觉、主动地发展和提高自身的能力,为课程创生提供内在的动力支持。本文罗列的几种因素并不是教师实现课程创生的全部条件,而只是他们在教学中进行课程创生的基本条件和前提。因此,教师还要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发展多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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