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小议胡适散文的特色

作者:尹作为




  作为文学革命的主要倡导人,胡适在文学领域有多方面的活动和业绩,在散文创作方面,也自成一派。有人论及中国现代散文时曾说:“中国散文中现有几派,适之仲甫(陈独秀)一派的文章清新明白,长于说理讲学,好像西瓜之有口皆甜。”也就是说,胡适散文有三大特点,即明白晓畅,以学识见长,自然清新。下面拟就这三方面予以评析。
  胡适散文的第一大特点,是明白晓畅。
  “明白晓畅”四个字,说来容易,做起来却并不那么简单。1919年8月,一向致力于办通俗白话报刊的李辛白,要创办一个《新生活》周刊,请胡适做一篇短文章,并说道:“老实说,这一篇是借你的名字来做广告的,以后我就不再请你做文章了:你们做的文章,老百姓看不懂。”胡适足足花了一个整天的功夫,删了又删,改了又改,才写成千多字的《新生活》这篇文章,登在创刊号上。过一年多,胡适见着李辛白,问起《新生活》周刊的文章情况,李说:“糟极了!这一年之中,恐怕这只有你那篇文章是老百姓看得懂的!”这篇《新生活》把抽象难说的问题,说得具体、生动、鲜明、通俗明白之极,以至被选入当时各种小说的国语教科书里,成为胡适的文字流传最广的篇章之一。
  为了做到明白晓畅,胡适的散文常采取从事实入手,或直接用事实说话的具体写法。《新生活》一文如此;《贞操问题》一文也是因报纸上褒扬“唐烈妇”、“陈烈女殉夫”和“俞氏女守节”等几篇奇文而发的,抓住了现实生活中见怪不怪、司空见惯的事例,因而具体充分地揭露出封建主义的“节烈”观念,是十分野蛮残忍、全无心肝的贞操论。胡适往往善于选取最典型的具体事例来说明问题。如《人权与约法》一文里列举了三件事实,一件是报载国民党三全大会的一项提案“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主张不要证据,凭党委机关的一纸证明即可定罪;一件是唐山的国民党军队随意拘禁商人,严刑拷问;一件是安徽大学校长受蒋介石召见时,称蒋为“先生”,不称“主席”,而被借口拘捕关押。这就非常具体典型地、令人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国民党的政府、军队以至最高当局侵犯人权的违法行径。这种具体的写法,看来平常,有时又难免“太露”,少含蓄;然而“太露究竟远胜于晦涩”,而且对于“言之无物”的空话病和“不知所云”的晦涩病,是最有效的医方。
  在语言上,胡适坚持用白话写作,并尽量采取民众口头的活词汇以及俗语土证等,也是他的文章明白通俗的一个重要方面。如“老相识”、“旧手脚”、“巴结”、“巴望”、“面长面短”、“米米小的问题”、“做戏无法,出个菩萨”、“见了黑旋风不认得是李逵”、“养个孩子还免不了肚痛”、“不会写字怪笔秃”、“为我心为你心”……等等一类词语,在他的散文中可以说是俯拾即是。再加叙述论说都非常畅达,理气条贯,因而读者易于理解,读起来舒坦畅快。
  胡适散文的第二大特点,是以学识见长。
  胡适自幼苦读过儒家传统的经史典籍,进新式学堂以后,仍自修“汉学”,有深厚的国学根底;留美学习七年,他又广泛接触了西方文化,对于西方近代哲学和文学确也下过一番功夫,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学贯中西的学者。博洽的学问和丰富的生活阅历,使胡适写作时,能从中外古今的知识海洋中得心应手地选取材料,因而他的散文大多显得很充实丰富。有时,胡适请出黄宗羲老先生来,说学生干政的爱国运动“是三代遗风,是保国的上策,是谋政治清明的唯一方法。有时,他又搬来周亮工的《因树屋书影》,引鹦鹉濡羽救火的故事,表达“我们的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为国家民族尽一点微力的思想情怀,情辞吻合而恳切。有时,胡适又喜欢请出西方的哲人名士,征引外国的经史掌故。在《中国公学十八年级毕业赠言》一文中,他叙述达尔文一生多病,每天只能坚持做一点钟工作,却取得科学上如此伟大成绩,来勉励大学毕业生继续坚持读书做学问;他引用亚里士多德“吾爱吾师吾犹爱真理”的名言,表述自己既敬爱蔡元培先生,又不能不批评其红学观点的两难心境;他介绍易卜生,为的是宣传写实主义、个性解放和人道主义精神;他分析日本民族的成功,在“善于模仿”而有创造。这样的事例,在胡适散文中真是不胜枚举。他一生跋涉于书山学海之中,涉猎甚广,博闻而又强记,写作时便能信于拈来,如数家珍,而且运用得天衣无缝;人们读他的散文也就如入宝山,目不暇接,开卷必有所获了。
  胡适散文见识之长,还表现在作品中富于时代精神的新思想,新见解和新方法。他的散文,或抨击封建伦理道理,或赞颂新文化与反孔的健将,或描写军阀专制与保守者脸谱,或追求民主、自由、法治,或呼唤个性解放与人道精神,或针砭国民性弱点,或奖掖扶植文学青年。凡此种种,虽然也有较为浅薄或软弱妥协的成分,但大多数具有反对封建主义、张扬民主科学的积极意义,因而使他的散文呈现前所未有的思想风貌、给人们以有益的启示。
  胡适散文的第三个特点,是自然清新。
  胡适的文章从不堆砌那些华丽陈滥的辞藻,也不为什么义法格套所拘,是所谓“法不前定,以笔所至为法”,“词不准古,以情所迫为词”。说的是平平常常的话,全无斧凿的痕迹;然而大巧若拙,细心的读者方能体会其修辞锤炼的苦心。例如《追想胡明复》开头一段:
  “宣统二年(1910)七月,我到北京考留美官费,那一天,有人来说,发榜了。我坐了人力车去看榜,到史家胡同时,天已黑了。我拿了车上的灯,从傍底倒看上去(因为我自信我考的很不好),看完了一张榜,没有我的名字,我很失望。看过头上,才知道那一张是‘备取’的榜。我再拿灯照读那‘正取’的榜,仍是倒读上去。看到我的名字了!仔细一看,却是‘胡达’,不是‘胡适’。我再看上去,相隔很近,便是我的姓名了。我抽了一口气,放下灯,仍坐原车回去了,心里却想着,‘那个胡达不知是谁,几乎害我空高兴一场’”!何等平常言语!然而端灯读榜的情景,写得何等生动传神,跌宕有致!不假雕饰,却实在是精心构制锤炼所成,让人觉得一种自然清新的美。
  胡适的散文常用比喻,但他的比喻从不用离奇怪诞的物事,而多取材于日常生活,因此显得朴素自然,且往往富于深刻的哲理。如用北京街头的清道夫,来比喻中国思想界“打扫孔渣孔滓尘土”的反孔健将,何等贴切而深刻!(《〈吴虞文录〉序》)用“在别的园地里种出无数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引起了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丽的唱,”来象征徐志摩诗歌的影响,何等新鲜而富于诗情!(《追悼志摩》)最有名的是胡适“以脚喻诗”,他说:“我现在回头看我五年来的诗,很象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我现在看这些少年诗人的新诗,也很像那缠过脚的妇人,眼里看着一班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妒羡!”他以当年人们常见的“缠脚”与“放脚”,来比喻摆脱旧诗形式束缚与创造新诗的艰难,以及他们坚持奋斗的精神,真可谓“物虽胡越,合则肝胆”,妙喻惊人,给人以十分清新而丰厚有力的艺术感染。
  作为新文化的倡导者,胡适在散文创作方面,的确是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形成了平实清新的创作风格.今天,我们批判的学习借鉴胡适散文创作的艺术手法,对于繁荣我们的散文创作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