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把犯错误的权利还给学生

作者:贾丽新




  在我们的教育教学中,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种倾向,那就是希望学生不犯错误。因而我们会不厌其烦地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试图让每个学生都沿着自己理想的方向发展。对于犯了错误的学生则习惯于认为是不应该的,是必须予以批评的。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这种意识和做法的正确与否是值得商榷的。
  有一则《渔夫教子》的故事,大意讲的是在一个海边的村子里,有一位渔夫有着一流的捕鱼技术,被当地的人们尊称为“渔王”。然而随着“渔王”渐渐年老,他也越来越苦恼,因为他三个儿子的捕鱼技术都很平常,和自己相差太大。一位老者问“渔王”是如何教儿子捕鱼技术的,“渔王”说:“我一直是手把手地教他们,从他们懂事起我就教他们最基本的东西,教他们怎样织网最容易捕捉到鱼、怎样划船最不会惊动鱼、怎样下网最容易请鱼入瓮,等他们长大后,我又教他们怎样认识潮汐、辨别鱼汛……凡是我长年辛辛苦苦总结出来的经验,我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他们,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他们的捕鱼技术不仅不如我,连一般渔民的儿子都不如。”老者听完“渔王”的诉苦笑道:“你的儿子之所以捕渔技术一般,是因为他们一直跟着你这样一个最好的榜样,你只传授他们成功的经验,却禁止了他们犯错的权利。才能的培养,经验和教训各占一半!”。
  完全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每一个人都是从不断犯错中总结教训渐渐长大。新课程改革倡导自由而平等的课堂教学,倡导学生在学习中学会自主探究。如果我们的老师不能转变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总是希望把自己积累的一切好的经验,好的学习方法,好的解题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传授给学生,一味地传授成功经验,却不懂得让学生去亲自尝试,对知识和问题的探究过程完全由老师包办代替,对学生就如“渔王”对儿子那样,实际的教育教学效果也自然象“渔王”的儿子一样。
  我们应该确立这样的观念:
  学校是学生犯错误的地方。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人才不是培养的,而是自己成长起来的。”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战场,学生的学习过程应该是不断尝试错误的过程,正如故事中那位老者所言“才能的培养,经验和教训各占一半”,要求学生不犯错误其实是在扼杀他们成长的权利。我们不妨大胆地让学生去犯一点“错误”,并及时地引导学生发现错误,科学地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让学生学会从自己的差错中获得真知,这才是学校教育的完美体现。
  对学生的错误要宽容。在成长的过程中,学生难免有失误、难免犯错误,关键是学生犯了错误以后老师应如何处置。有些老师容不得学生犯错误,对学生的错误,指责、怒斥代替了引导、鼓励。这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惩罚是教育,宽容也是教育,却比惩罚更有影响力。当学生犯错误的时侯教师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危害,宽容学生的错误,掌握教育艺术,运用教育睿智,让我们的教育方式方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设法让他们易于接受、乐于接受,这样,我们的教育之舟才会驶入了成功的港湾。
  学生的错误也是一种资源。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那么错误就是通向成功的阶梯。学生犯错的过程应看做是一种尝试和创新的过程。小错误是人生一种积极的积累,只要能够正确的对待,那么就是成长成长的一笔财富。对教师而言:错误是放错了地方的课程资源。它是一面镜子,以错误为镜,可以知教学之得失。学生的错误更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策略以及教育教学理念的一种检验,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加以充分利用,就可以变学生的错误为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资源。
  课程改革需要我们教师改变一些自己原以为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醒自己:“尝试错误是学习的别名”,让学生自由地思考、说话、做事是学生做人的权利。教育教学坚持“以人为本”,就一定要把犯错的权利还给学生。只有这样,我们的学生才会真正“青出于蓝而胜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