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解读教师多重角色

作者:孟得录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也就是说,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新的语文教材、新的语文教学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教师的行为,教师要由课程知识的施予者转变成为教育学意义上的交往者;教师不再做教材的单一阐释者和习题答案的唯一宣判者,而是成为学生生活世界的潜心关注者和学生个性成长的参谋人,真正把学生放在学习的主体位置上,突出学生的自主性,重视学生的积极参与精神。一句话,教育观念的改变,教师的角色必然要转换:
  第一,做主体学习平等的合作者 。重建和谐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是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教师和学生应是平等的合作者,要彼此尊重,互相信赖。要想真正成为学生的合作者,教师不仅身体要走下来,走近学生,更为关键的是心要走下来,贴近学生,与学生交流,一起活动,共建和谐的教学氛围。合作意味着参与,师生有一种共同的体验。教师不应该对学生说你去干什么,而是应该对学生说我们一起去干什么。我们要把学生的真心放在自己的心里。
  第二,做主体心灵谦虚的倾听者。以前,教师霸占着“话语权”,学生只是被当作一个个容器,等着教师往里灌东西。新课程则要求我们要善于倾听学生的发言。能够像李镇西老师那样,听到“花开的声音”。
  第三,做主体成长真诚的赏识者。教师要关注学生主体成长与发展的每一点进步,帮助学生发现自己、肯定自己。主体一丁点儿的优点,我们都要加以表扬,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但是表扬的尺度我们要把握好。赏识孩子不能只凭自己的预先设计进行,赏识时要关注一些小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关注和赏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又要关注和赏识学生在学习过程与运用方法的优良行为,还要关注和赏识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表现。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提醒我们:“请记住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它可以促进儿童好好学习的愿望。”
  笔者认为,新课程下的语文教育教学就是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结合自己的人生阅历和个人体验尽情阐述自己的独特的思考和感受,而不是由教师讲述着自以为一成不变的、完美无缺的“真理”;新课程下的语文教师,现在要努力做的,是做一个风趣而讨人喜欢的人,鼓励他人(学生)去谈论、去发表,让自己专注地倾听并适时地加以由衷的赞美,并不是要让自己的形象如何高大,如何完美。所以,在新课程下,新课程的每一位主导者——老师都应该做一位善动脑筋的“懒先生”。不过,这就需要 “懒先生”能对每位学生做到“善听”,更要做到“善导”。但笔者这里所说的——我们的新课程下的语文老师要做到“善听”,“善导”——并不就等于说在语文课堂中,老师就一点也不用讲了,让学生去讲,而是更要“善讲”——善讲我们学生不会的,即善讲他们自己无法理解的。其实,“善导”本身就是一种“善讲”。
  第四,做主体活动得体的协调者。新课程倡导探究学习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就需要打破学科壁垒,打破区域界限,努力造就“学校教育社区化”、“社区生活教育化”。需要教师能适应多种环境,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外交家”的能力。协调者要有宽广豁达的胸怀、热情服务的意识,要有交往的技巧,要善于挖掘家长资源,要有双赢的策略。
  第五,做主体探究资源的开发者。新课程不仅是教科书,还包括由其他教学材料、教师与学生、教学情景、教学环境等构成的一种生态系统。课程已经不只是“文本课程”(大纲、计划、课本),而更是“体验课程”(被师生实实在在地体验到、感受到、领悟到)。它意味着在特定的教育环境中,每一位师生对给定的内容都有自身的解读,使给定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课程”,把教学过程变为学生与教师共同参与课程开发的过程。以前“教科书是学生的世界”,现在我们要努力营造“世界是学生的教科书”。我们的课程建设要努力做到“面向日新月异的社会”,“面向瞬息万变的世界”,“面向迅速发展的高新科技领域”。
  第六,做主体参与得法的组织者。教师在很长的时间里是一个管理者,制订了许多条例,不准学生做这个,不让学生搞那个,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扮演着“教育警察”的角色。新课程,就要求教师淡化权威,建议学生应该做什么,参与学生的一些活动,有效地组织教学,做“平等中的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