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在教学实践中感悟中学音乐新课标

作者:丁乐兵




  新课程标准要求:音乐教育应当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在教学过程中,要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要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从而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必要的音乐审美能力。音乐教育的理想目标是通过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
  
  一、改变教学模式以确立学生主体地位
  
  新课标首要强调的是教学应“以人为本”,“教育应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从中我们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学生才是教育的主体。要树立的学生主体地位,首先要转换教学角色,把原来课堂上以教师教为主、一言堂的模式,转换成以学生学为主。只有充分调动学生自觉积极地参与教学过程,才能激活他们的内在原动力,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的创新思维潜能发挥出来。有一次上歌曲课,笔者伴奏让学生跟唱旋律,有个男生用口哨跟着吹出了整首歌曲的旋律。教者让他再吹一遍,他却以为教师批评他而不敢表演。教者告诉他很佩服他能用口哨吹出如此准确的旋律,鼓励其他同学跟着一起学着吹。大部分男生都会吹口哨,慢慢地都跟着吹起来。然后安排女生唱歌词男生吹旋律,像合唱一样,听起来效果不错。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浓厚起来了,注意力也被吸引到课堂中了。课后笔者反思:音乐是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表现其魅力的,传统音乐课堂设计以传授音乐理论知识为主,而现在音乐课以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鉴赏、创造能力和健康的审美能力为主。事后,教者上课就告诉学生可以用他们熟悉的各种方式把歌曲表现出来,学生积极动脑筋,想出各种方法来表现歌曲,有的唱、有的吹口哨、还有的能用纸吹出音乐。在以后的音乐教学中,比较简单熟悉的歌曲一般不进行识谱教学,而较难或生疏的歌曲,要求学生以整体感知为主,识谱为辅,最终达到让学生在愉悦地心理接受中学会歌唱。
  
  二、突出教育教学创造改革精神
  
  新教标还有一个特点是创造性,给教师和学生很大的创造空间。在呈现方式上,教科书提供了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的内容和活动设计,附以启发性、提示性文字及插图,给学生和教师留出足够的自由表达和灵活发挥的空间,教师可以很好地把握,力求在创设新的教学环境和思维空间上有所突破。除了教材,教师还可以因时、因地制宜,结合本民族、本地区的特点挖掘教材,以充实教学容量,扩大学生视野。
  音乐课不仅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更是一门创造性很强的课程。在学生有限的认知条件下,制作简易的乐器能使学生在制作过程中体验音乐三要素,把所学器乐知识与应用实际相结合,挖掘学生手脑并用的潜能。如听《瑶族舞曲》时,让学生给乐曲加入沙锤伴奏。开始时,伴奏声稀稀落落、节奏不一。随着音乐的逐渐熟悉,学生从慢慢地能跟上节奏,到能改变简单的伴奏形式,并逐渐融入到乐曲的节奏、旋律、力度和速度中去。课堂气氛顿时变得热闹而有条不紊。通过这样别开生面的音乐活动,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还提高了学生的音乐领悟力和表现力,更重要的是使音乐课更丰富多彩,更贴近当代中学生的学习心理。
  
  三、正确体现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
  
  新教材的另一个特点是,注意了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联系,力求做到歌、舞、乐、戏、画的结合,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学中,教师可以将多种艺术进行综合挖掘。音乐欣赏课是一种广泛使用的传统课型。以往多数教师就是放放音乐、听听磁带、介绍曲名、作者、表现内容等。学生往往在课堂上注意力难以集中,无法真正理解音乐的内涵。仅仅是听听而已,一无所得。于是笔者尝试着将音乐与各种文化形式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探究音乐中的人文内涵。如《乃哟乃》,课前,教者的想法就是要在课堂中引导学生用听、看、体验、表演等方式,感受歌曲欢快活泼的情绪。因此,在课堂上积极营造宽松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通过师生互动、学生身体各感官的参与活动,引导学生学习。教学中,教者设计出分组讨论、分组学习、分组表演,既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性,也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活动的自由度,使每个同学的个性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挥。学生在课堂上非常活跃,且思维也比以前活跃,上课的效果也得到了提高。
  音乐课应给学生提供形式各异的教学辅助材料,让学生了解音乐背后的故事,明白音乐的创作过程,体会音乐创作的艰辛。在音乐演唱中,渗入个人的情感体验。这样,音乐课才能调动学生的听觉,拓展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审美情趣,学生才能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保持对音乐的积极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