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我来当“警察”
作者:唐昌翠
真是奇怪,学校通知打针,怎么没跟班主任打招呼呢?是没找到我,还是……?于是,我找来几个同学询问情况。
大体情况是这样的:午饭后,四年级学生丽丽来到一年级教室说下午全校打预防针,老师让她帮忙收缴打预防针的钱,请班干部辉登记,同学们快把钱交上来。一年级学生可没头脑,只要是老师说的就惟命是从,搜遍身上每个角落,只要有剩余的钱就如数给交上来,还有的就去找大同学借来交。因此,丽丽共收现金六元八角钱。哦,原来刚才的那一幕,正是已交钱的人问什么时候打针,没交钱的就想跟老师说情。
弄清情况后,我马上将交钱的名册、数额进行了登记。然后去找丽丽的班主任吴老师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但是,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她也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时,我们已经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并不是一个非大非小的问题。于是我们一起找来丽丽了解事情的真相。她的回答让我们震惊:“我星期一找班上的李借了一元五角钱买了笔和本子。她天天早上逼着我还钱,我爸爸妈妈出远门打工去了,没人给我钱。所以,我想了几天,才想出这个办法。今天收来的钱,我一部分还给了同学,一部分买了零食,还给了一年级的班干部辉五角钱,余下的钱我存在五年级陈军哥那儿。”
听完她的回答,我们都气不过,心想:这还了得,小小年纪,竟然学会了骗。我和吴老师略加思索,迅速想出了惩罚措施:一、把她带到一年级班上进行“批斗”;二、让其家长到到校给全班同学公开道歉,公开还款。但理智告诉我们不能这样做,《教育观念的转变与更新》一书中说,对犯错的学生要采取正面教育,启发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她从内心深处分清是非,明白自己的过错。从而达到育人的目的。
我和吴老师对此事件进行了分析,达成了共识:
丽丽读四年级就能想出这样的办法骗钱,证明她不愚笨,说明头脑非常聪明,但聪明没有用到正道上。
我们应该对她进行正面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对她口头说服教育,给她讲道理。让她知道这种行为是一种诈骗行为,是违背国家法律的,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这样发展下去必将走上犯罪的道路。小学生要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为标准,要向先进人物学习,向榜样学习,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她的爸爸妈妈远出打工,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和需求,对于像丽丽这种留守学生,在她的生活、学习中我们应该给予特殊的爱。那就是“老师妈妈”的爱。
与此同时,丽丽同学还享受到了“老师”爱以外的另一种爱,那就是“友爱”。吴老师利用班会倡导全班同学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为丽丽凑足了六元八角钱还给了一年级的小同学,并向一年级的同学道了歉。
我利用一节音乐欣赏课,采用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将歌曲《一分钱》的内容串编成一个小故事,赞扬歌曲中小朋友拾金不昧的精神。学生通过欣赏、学唱这首歌,明白了从小要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学生。另外,还专门编排了一个小小的歌舞,并让丽丽当主角进行表演,让她从内心深处觉察自己错误的根源,达到教育的目的。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她一天一天的变化着。一次我在概况牌的表扬栏里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四年级同学丽丽拾金不昧,将拾到的23元现金主动交还失主。特此通报表扬。”正巧,丽丽也在此看这则消息。看着她那迷人的笑脸,心想:当初我们若采用粗暴简单的惩治方式教育她,收到的那将是一种什么效果呢?正因为对她进行了正面引导,我们挽救的不仅仅是一个幼小的心灵,更重要的是教给了她做人的道理,为她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