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教师与教材:教学中历久弥新的“拉锯战”

作者:潘 露




  [摘要]新课程理念下,教材已经不再是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本,仅是教师和学生教学活动的资料。教育工作者已经对此达成共识,“用教材”成为教学活动中对待教材的理想方式,然而这一理想的实现过程远非设想的那般简单,现实的教学中大量的教师仍然困步于“教教材”。如何走出“教教材”的困境,自如地“用教材”还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关键字]教师用教材教教材
  
  实施多年的课程改革,终于成功打破了几十年来教师依赖“一纲一本”教学的格局。国家课程管理制度的改变,管理权力的下放,各种不同版本的教材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这让我们的教师开始有了选择教材的权力,被赋予了处理教材的更多的自主性。然而让教师“用教材”这一美好的夙愿并没有能够改变自教材由来后,教师一直受制于它、不断重复“教教材”的教学状态。于是,教师和教材,作为课堂教学中学生知识的两个重要来源,“用之”还是“教之”,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持续演绎着这场愈发激烈的“拉锯战”。
  
  一、“用教材”与“教教材”的理想与现实之争
  
  在百科全书比人老得更快的变革时代里,信息的加速爆炸,让学生掌握所有知识是不可能的。此时教学对于教材的依赖显得合理且必须,需要教材来选择那些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知识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学生的需要。然而,正是教材的这种必要性,在与新课程理念的碰撞中,引发了关于教师“用教材”与“教教材”的争论,也让这一场理想与现实之争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教教材”是把教材神化为知识的权威,教师作为“导管”,把教材知识原原本本地输送给学生的教学方式,其中,教师是中介者、是知识的“复制者”;“用教材”则是把教材只是作为帮助教学的一种工具、手段,教师根据教材的知识,加入自己的理解,重建、整合知识结构和学习经验加以教学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是主动建构者、是知识的“生产者”。新课程在两者之间有了明确地取舍,对传统“教书匠”角色隐喻的否定和批判,以及“研究型教师”“智慧型教师”等概念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教育领域中,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对教师使用教材提出了共同的要求:教师要用自己特定的知识和经验,去选择、理解和建构教材。
  然而,理想的实现过程远没有建构过程那般简单,甚至在实践中的推进比预想的更加举步维艰。随着新课程的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方式发生着深度变革,逐渐朝着开放、合作的方向发展,教学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但教师对教材的“顶礼膜拜”似乎并没有由于自身权利的增加而有所改变。教师仍然还是在做“搬运工”,依然还在“教教材”,在课堂教学这一工程中,还固守着这样的教学流程:“把所教的知识、内容从教科书、教参上搬到教案上,然后把教案搬到课堂里,再把教案的内容告诉学生”,改变的仅仅是将教案中知识告诉学生的表达方式而已。在这样按部就班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没有了自己的思考,更谈不上创造。随着教材对于教师教学而言“圣经”地位的巩固,教师在这场和教材的“拉锯战”中彻底丧失了自己的城池。
  
  二、教师缘何困步于“教教材”
  
  教材是为教学服务,是教师教学的舞台道具。对此,不论是教材编写者们,还是课堂教学的研究者,抑或是作为使用者的教师们在思想上都未曾有过疑义。然而,缘何在教育工作者对此思想上达成共识的同时,课堂教学的实践中却总是谬之千里呢?
  1. 教材的权威性框架对教师的震慑作用。
  当下市面上不论是哪种教材,都是经由国家、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其中罗列的都是经过历史的沉淀、实践的证明,已被当代认定是真理或是真实的学术性知识。经过了官方对其知识内容的过滤,各学科专家对知识的科学性的审定,以及心理学家对内容安排顺序的规律性的认可,教师们通常有了这样的认定:以年级划分的教材,正是呈现了适合于不同阶段儿童发展需要的知识;并且这些知识都是在现代学术中业已明确的结论,是儿童无须经过学术的论证和辩论就可以学习的,是可以给儿童明白地直接传递的。随着新课程的推进,教师们似乎开始意识到了超越教材寻求知识的必要性,然而对教材编审过程中这一系列专家权威性的认可,让教师止步于对教材的理解阶段,把自己限定在了专心致志向学生传授教材知识的框架中,久而久之便将之视为自己的使命。
  2. 效率化的评价导致了教师对教材作用的理解偏差。
  教学是为了有效实现国家所要达到的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的内容授受过程,评价是作为教育结果的评定。而教材被公认为是根据国家课程大纲与课程标准编写而成的,对教材内容掌握程度的不同,直接导致评价结果的差异。因而教材便成为了评价的内容的唯一来源、考试范围的不二标准,同时评价变成了衡量教师传授知识效率高低的手段。于是教师的教学过程逐渐成了“所规定教材的传授——记忆——巩固——测验这样一个定型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下,教师对教材以外知识的研究以及处理方法的探究,失去了实践的必要和理论的依据,直接传授教材中现成的内容是适应评价最高效的方式、是在激烈竞争中取胜最快捷的途径。并且对教材知识的忠实传递,也可以使教师减轻对考试失败结果的责任的承担。
  3. 缺乏能力的支撑限制了教师行使“用教材”的权利。
  在外界赋予了教师“用教材”权利的同时,教师并没有因此获得“用教材”的能力。对教材的驾驭,需要教师不仅能将自己的思想与知识和外在的教学标准保持一致,还要使自己的教学活动能够合乎来自外界的各种评价标准与规范;要求教师不仅能把握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性,还要具有创造性的思考、深刻地洞悉、敏锐的反应以及灵活机制应对的综合能力,这样才能对教材内容、知识加以重构、整合以满足所面对的学生的群体成长和个性发展的需要。而实际的教学实践中,并不是每个教师都达到这样高的专业发展水平、具备驾驭教材的能力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入职不久的新教师和尚处在专业成长初级阶段的教师而言,在缺乏能力支撑的情况下,行使选择教材的权利还不如忠实于教材本身更加安全。教师对教材长期的“忠诚”容易导致教师对教材驾驭欲望的消逝,而使得对“教教材”的突破更加艰难。
  
  三、教师如何得以“用教材”
  
  教材作为教学的一种工具,是为帮助教师更好地为学生服务而存在的。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已经是一个简单的道理,然而如何让教师走出“教教材”的困境,充分的“用教材”,发挥教材的服务功能,却仍然是困扰着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难题。
  1. 合理处理权威与自主的关系,形成正确的教材观。
  至今教材未能充分发挥出它对教学的服务功能,与教师没有形成正确的教材观、缺乏主动重建教材的意识是不无相关的。出于对教育的规范管理,教材作为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的依据,树立其知识的科学性的权威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种权威并不是要限制教师选择和使用教材的自主性。课程标准的制定者是学识丰富的理论家,考试大纲的制定依据是课程标准,教材的使用者是站在课堂上的教师,而实际的受用者却是教师面对的学生。教材虽是教师教学的依托,但却不是唯一的凭借,只有教师自身挣脱对教材权威神圣化和不可侵犯性的枷锁,合理地看待其权威性,充分发挥自主性,形成正确的教材观,才会使“用教材”的理想有可能得以实现,真正发挥教材的作用来使学生受益。
  2. 改变评价内容的知识指标,促使教师“用教材”构想课程。
  “对于教师而言,课程可以说是以教材为媒介的儿童学习经验之可能性的构想,并根据这种构想进行的教材与计划的设计”。只有改变现行的教育评价,使得评价以教材可能产生的教育效果为指标,而不是直接以教材中的知识点为指标,才能使得教师主动立足于实践,以教材的知识点为依托,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及学生的学习经验,在教学情境中“用教材”构想、设计教学成为可能。因为,前者让教师关注教材的教育效果,探索如何“用教材”以求得教学的有效性;后者让教师关注教材的知识效果,局限于怎样“教教材”以获取评价肯定的高效率。如布鲁纳在《教学论探讨》中所指出的那样:“评价,最好被看作一种教育智慧,它是指导课程建设和教学的。”伴随着评价体系、评价理念的变革,改变评价内容,为教师“用教材”提供可能的支持。
  3. 教材编制者为课堂教学预留空间,提高教师智慧解读的能力。
  目前参与教材编制的多数为课程专家,而真正使用教材的是一线教师,失去对教材和课堂的创造性会使得教师的教学变成低层次的简单劳作。因此,编制者在处理教材对教师和课堂的指导性时,为教师预留课堂教学的自主决策权,避免教材对课堂教学的直接管制。让教师能够在对教材的独立深入解读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智慧来重组、优化、丰富教材;在教学实践中通过不断的应用、反馈循环,来提升自己对教材的理解能力。从依赖地“教教材”,到对教学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教学方法进行构想与革新,对教学组织形式进行设计与建构,实现“用教材教”,同时让学生在教师“用好教材”的教学过程获得综合能力素养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刁培萼吴也显等. 智慧型教师素质探新[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11.
  [2]佐藤学[日]. 课程与教师[M]. 钟启泉译.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8-19.
  [3]靳玉乐. 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创新[J].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22.